2023传染病疫情制度6篇

来源: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28 19:50:11

传染病疫情制度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对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染病疫情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传染病疫情制度6篇

传染病疫情制度篇1

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对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应指派校医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专人按要求及时上报鄞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二、晨检制度: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检工作。对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已发生传染病班级的其它学生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服药,如板兰根、维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和宿舍要重点消毒,勤洗晒衣被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复课要求: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未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校医务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五、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校医务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五、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六、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七、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长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传染病疫情制度篇2

为了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个人卫生与环境卫生管理,做好消毒工作,防止师生传染病的传播,特制订如下消毒管理制度:

一、消毒负责部门

校长负总责,学校教育处卫生室负责监督、指导、检查,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二、消毒的方法及要求

1、化学性消毒:学校内统一使用含氯消毒液,校内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查验有效期限,定时进行发放,教学生使用时要求现配现用。(物品清洁与消毒的方法详见附表)

2、物理性消毒:蒸汽消毒:温度达到100℃后消毒15分钟,蒸汽消毒10分钟,远红外热力消毒温度达到120℃后消毒20分钟。消毒柜内温度要求进行监测。

3、紫外线消毒

1)紫外线灯专人负责,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在使用时穿好防护服及眼镜,防止对人体造成伤害

2)每次使用前对紫外线灯管进行擦拭,保证灯管无污渍及尘土,保证紫外线的穿透性。

3)使用移动性紫外线消毒车,对空气消毒时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灯车的数量;对物体表面(图书等)消毒时,要求灯管与待消毒物体表面的距离少于1.5米,消毒时间每次持续照射不少于60分钟。

4)对学校内的每台紫外线灯车按照车及灯管进行编号,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灯管累计达到1000小时,及时更换新灯管,如过程中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換。

三、环境卫生及消毒制度。

1、各班级教室每日由值日生打扫卫生,办公室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值日,师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办公室和教室每天要有充足时间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各班清洁卫生打扫学生每天负责进行公共环境卫生打扫,师生定期喷洒消毒液或石灰水进行喷雾消毒,防止病菌的滋生和传染。

3、各班清洁用具要做好标记(如笤帚、拖布、抹布等)并要专用,拖布要求活动室与睡眠室、盥洗室、卫生间各一把,根据不同用处做标识,每次用后及时处理干净,干燥存放。

4、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每日均要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至少3次;条件允许,在做好保温的前提下,开启窗户,保持空气流通、新鲜。

5、图书馆、办公室等区域使用的空调: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6、每日要使用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消毒剂或75%的酒精,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和地面消毒,定时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厕所进行消毒。洗手间要配备肥皂或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7、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8、如发现班内有类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现象,则班主任应及时做好监控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

四、个人卫生、消毒制度。

1、饮水必须自带独用茶杯,不喝生水、凉水,不吃生菜、凉菜。

2、学生应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剪指甲,饭前便后要洗手,防止病从口入;日常生活中要勤洗澡、勤换衣服,保持清洁卫生。

3、洗手处要放置消毒肥皂或杀菌洗手液。

4、全体师生应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注意个人卫生。

5、保持寝室房间的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两次,每次最少半个小时。

6、咳嗽和打喷嚏时不要正对别人。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如有不适应及时就医。

传染病疫情制度篇3

一、确诊法定传染病应填写传报卡,发现淋病,梅毒等,及结核(肺内、外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需分别选用性病、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报告卡,根据要求认真填写。

二、发现可疑肝炎、伤寒、副伤寒等疾病,应在传染病报告卡的疾病名称后方格内划“?”符号,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报告,猩红热、菌痢、麻疹等疑似病例可不必填写疑似传报卡,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诊断,肝炎要填写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或戊型病原学诊断。

三、原已报告的病名需作更正报告时,在更正病名栏内填写更正病名,同时在报告的病名后小方格内作“×”符号表示。

四、发现鼠疫、霍乱、副霍乱、禽流感、非典型肺炎、天花、白喉、流脑、乙脑、炭疽病、脊髓灰质炎,出血热等传染病,以及肝炎住院病例应先向洪山区疾控中心或病员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防疫机构电话报告后,再填写传报卡立即发出,如未确诊应作疑似传染病报告。

五、对疑似、确诊、住院、出院、死亡的急性、慢性迁延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例,均应作传染病报告。并在备注栏内要注明急性、慢性迁延性、慢性活动性、疑似或输血后肝炎,如做病原学检查的,应在传染病卡注明阳性或阴性,对肝炎疑似病例经确诊或否定后应在一个月内更正报告,对迁延性、慢性肝炎发作一次,要报告一次,如慢性迁延及慢性活动性肝炎发作后尚未痊愈病例,每隔十二月报告一次。

六、在临床特征一项内,要填写阳性化验结果。找寄生虫结果和肥达氏反应等诊断依据。

七、凡外院诊断的传染病,在我院就诊时认为依据不足可作疑似诊断,在病史卡中要写明外院诊治情况,在病史封面诊断项内可写疑似病名。

八、凡疑似法定传染病所开的大便培养,沉淀孵化血培养,肝功能等化验申请单,必须要写明病员家庭地址,防止错报。发病地点是指疾病症状开始出现的地点,发病日期是指疾病开始出现的日期。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诊断可分别圈划“发病”、“死亡”,对已填报过“发病”的传染病人在订正诊断,出院或死亡发生时,必须再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一次,填写时分别圈划“订正”、“出院”或“死亡”栏目,如同时属于其中一个以上栏目,可同时圈划,如死亡、出院时要同时圈划“出院”和“死亡”两项。

九、传染病报告卡一律填写实足年龄,婴儿用周月,年龄不足周月者,可将“月”字划掉改为“日”字。

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必须详细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必要时应核对门诊病史卡地址,防止错报、迟报、漏报、便于及时做好疫点调查处理工作;在门诊发现法定传染病,就诊医生应将传染病诊断写在病史封面上,注明“传染病已报”并签诊治医生全名。在住院期间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外,在临时医嘱内要注明传染病已报,并在病史封面上再要加盖“传染病已报”图章。

传染病疫情制度篇4

1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墙报、队报、广播等形式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2 每天搞好教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早晨到校后立即打开门窗和活动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空气清新。

3 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到卫生室检查并及时送指定医院治疗。

4 对缺勤的学生,班主任立即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隔离治疗,并及时报告区控制中心、教育局和社区防保医生。

5 每个学生保证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增强体质,提高学生的抗病能力。

6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加强营养和适当的休息。

7 各年级组办公室有工会小组长负责定时开窗,流通空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8 班主任督促班级卫生委员每天早晨和下课后开教师窗通风。课间多到户外活动,避免前往空气疏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9 每周一次对教室、食堂、厕所、图书室、实验室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擦拭。

10 总务处负责在厕所洗手池边安放肥皂或洗手液。

11 如果发现法定传染病,立即用紫外线灯或含氯消毒液对其所在的教室、办公室进行消毒。

12 常规情况下,对各教室、公共教室等场所进行每周一次。当发热等,有突发事件时,每天1-2次空气消毒,专人负责。

传染病疫情制度篇5

一、科室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二、门诊医生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发现首次诊断的性病(艾滋病、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填写《相关信息附卡》,并详细登记、记录。

三、严格执行性病报告制度,必须在24小时内将相关“传染病报告卡”报告至性病疫情管理科室,进行网上直报。

四、科室设立性病登记簿,由专人保管,门诊医生认真做好登记薄各项内容的填写工作,不得漏报、迟报。

五、门诊日志、性病登记簿及化验室登记记录必须相符,不得漏填。

六、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门诊工作日志和性病报告卡的`填写质量进行检查,保证各项目填写真实、完整、准确,若发现报告卡有漏项应及时核实弥补,并负责收集当日性病报告卡,进行网上直报。每月进行一次性病门诊量、性病病例的统计工作。

七、发现漏报现象将按照医院规定与科室医疗质量考核挂钩,具体处罚如下:性病漏报1例扣考核分1分,同时扣罚接诊医生50元;迟报1例扣考核分0.5分,同时扣罚接诊医生20元。

八、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性病防治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

传染病疫情制度篇6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学校的校医或校医院有关科室的医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卫生科。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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