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惠州市司法局办事公开制度【精选推荐】

来源: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10 20:50:06

市司法局办事公开制度为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基本原则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制度】惠州市司法局办事公开制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制度】惠州市司法局办事公开制度【精选推荐】


市司法局办事公开制度


为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全面真实原则,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公共服务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开。

3、注重实效原则,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原则,方便群众知情办事,为人民群众行使参与权、监督权创造条件。

二、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内容

向外界公开局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及违纪党员干部处理情况等。

(二)办事公开内容

1、单位介绍类。部门职能权限、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和处理办法及工作人员工作分工、岗位职责、行为规范以及便民服务电话。

2、政策规章类。中央和各级惠民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行业性的政策、法律、法规。

3、服务指南类。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事结果,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示范文本。

4、收费处罚类。收费及处罚的项目、依据、标准及缴费办法。

5、监督投诉类。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监督机构,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形式

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因地、因事制宜,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公开。

1、设立党务公开栏、公告栏、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告知单、服务热线、监督举报电话等公开载体。

2、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局门户网搭建网络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电子邮件、留言板等形式,实现与公众的网上沟通。

3、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通过政府公报或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进行公开。

4、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座谈会、重要事项通报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依照《惠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惠州市司法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效能责任;构成违法违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076月市局制定的《惠州市司法局办事公开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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