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长春市南关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22 20:50:07

长春市南关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工作的意见》(长府办发〔2015〕19号)和市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长春市南关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长春市南关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长春市南关区建立责任清

单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工作的意见》(长府办发〔201519号)和市审改办《关于印发<长春市建立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南关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以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部门职责体系为内容,建立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纠正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有效解决部门之间管理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快推进我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南关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参加范围

区直机关相关部门、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街乡(具体单位见附件5)。

三、基本原则

建立责任清单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责任清单中的各部门(单位)、各街乡主要职责,原则上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或对口上级部门的“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调整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能列为部门职责。

(二)问题导向原则。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把有利于服务人民、有利于群众办事作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围绕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重叠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便民高效原则。以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部门行政责任,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现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

(四)公开透明原则。向社会全方位、全过程公开部门职责和履职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步骤

全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标准、统一推进,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建立责任清单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 月下旬)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全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对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下旬至11 月底)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数据采集上报和清单审核确定。

1.数据采集上报(7月下旬至9 月底)

各部门(单位)、各街乡作为责任主体认真负责地做好原始信息数据采集、初审和上报工作。

1)上报《南关区XXX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8月中旬)

按照职责法定的原则,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的“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参照对口上级部门的“三定”规定,对部门主要职责调整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变化和社会发展需要,深入研究后提出修改、删除、增加部门主要职责的建议。认真填写《南关区XXX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附件1-1),附相关依据文件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815日前报区审改办。

2)上报《南关区XXX部门具体工作事项登记表》(8月底)

将部门主要职责按项目顺序进行分解,并结合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应每项职责进一步将其细化为部门具体工作事项,形成便于群众了解和掌握的部门职责,按照编码规则逐项对具体工作事项进行编码。认真填写《南关区XXX部门具体工作事项登记表》(附件1-2),加盖部门公章后于8月底前报区审改办。

3)上报《南关区XXX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9月上旬)

各单位、部门根据具体工作事项,全面梳理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的部门行政权力,使具体工作事项与权力清单相互对应。认真填写《南关区XXX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附件1-3),加盖部门公章后于910日前报区审改办。没有列入权力清单的部门新增行政权力不列入此表;没有外部行政权力的部门不填写此表。

4)上报《南关区XXX部门责任追究事项登记表》(9月中旬)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单位、部门对应具体工作事项,逐项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提出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处理办法。认真填写《南关区XXX部门责任追究事项登记表》(附件1-4),加盖部门公章后于9月中旬前报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上报《南关区XXX部门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登记表》(9月中旬)

各单位、部门结合主要职责和实际工作情况,全面梳理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对于存在职责交叉、分散和不清问题的管理事项和虽不存在职责交叉、分散和不清问题,但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事项,主办部门负责牵头与各协办部门进行沟通联系,逐项研究明确职责分工、分清承办关系、细化工作流程,一一对应撰写供群众办事参考借鉴的工作案例。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案例要在各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主办部门认真填写《南关区XXX部门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登记表》(附件2),加盖部门公章后于9月中旬前报区审改办。

6)上报《南关区XXX部门行政职权运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及《南关区XXX部门对XXX事项的监督管理制度》(9月底)

围绕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各单位、部门根据行政权力项目和具体责任事项,逐项分类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明确本部门与部门间、层级间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确保监管职责落到实处,防止监管缺位和不到位。强化对监管行为的部门内部监管,规范监管行为,建立部门内外部监督管理制度。各单位、部门按照模板(附件3-13-2)的格式和主要内容,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外部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类别顺序汇总加盖部门公章后于9月底前报区审改办。

7)上报《南关区XXX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9月底)

为大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各单位、部门全面梳理政府部门为公民或组织提供的,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基础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社会性公共服务事项。明确服务项目名称、内容、方式和联系方法。按照基础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社会性公共服务项目四个类别,认真填写《南关区XXX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审核登记表》(附件4),加盖部门公章后于9月底前报区审改办。

2.清单审核确定(10月初至11 月底)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各部门(单位)、各街乡上报信息数据的复核和指导工作。部门(单位)、各街乡的上报材料经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后,依法依规将责任清单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查论证。

(三)清单公布运行阶段(12月初至12 月底)

责任清单按程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上正式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部门(单位)、各街乡要高度重视建立责任清单工作,明确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区审改办负责全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单位)、各街乡作为建立责任清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区里的统一部署,独立负责地做好建立本部门及单位的责任清单工作。

(二)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区审改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各有关单位、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精心做好建立责任清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明确责任科室,抽调骨干力量,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建立责任清单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各部门(单位)、各街乡要按照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建立责任清单工作。部门主要职责、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情形等要准确规范、依据充分;具体工作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要查全、核准,不要遗漏;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要全面、具体,确保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措施可操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各部门(单位)、各街乡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区审改办要适时对各部门及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认真、不及时、不到位以及瞒报、漏报责任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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