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案】乐昌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来源:教育整顿 发布时间:2023-07-02 17:20:16

乐昌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乐昌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乐昌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乐昌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

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韶关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结合乐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乐昌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先”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   陈宏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  副组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邱才郁  副市长

邓洪炜  副市长

   长:    陈孝生  市委办副主任

邓阳周  市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朱锋麟  市教育局局长

     员:    许玲辉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陈东旺  市委组织部

罗忠德  市委宣传部

黄发祥  市编办

杨忠荣  市发改局

罗琦辉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欧多纯  市民政局

邓新建  市司法局

林柏居  市财政局

张超球  市人社局

廖桂英  市国土局

邹志忠  市住建局

杨会标  市文广新局

王昭良  市卫计局

   市审计局

何毅华  市安监局

李卫东  市食药监局

陈京雄  市体育局

黄紫鹰  市妇联

赵平平  团市委

罗新和  市残联

各镇(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

“创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朱锋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琦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市相关部门、中小学校中抽调组成。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用现代教育思想和信息技术武装全市教育系统,在教育观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装备、教育管理等方面,逐步提高到现代化先进水平,培养具有竞争力的新型劳动者和高素质人才。推进基础教育以政府统筹、分类指导、内涵发展、质量提升为原则,体现人本、公平、开放、个性、效能的核心价值追求。坚持基础教育标准化、均衡化、信息化、多样化、优质化、国际化发展方向。

(二)主要任务

1.巩固和提高“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水平。全面达到国家教育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标准以上;每一个年度国家教育部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监测8项指标的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小学≤0.65,初中≤0.55;每一个年度每一所学校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11项指标中9项(含9项)以上达标。

2.巩固和提高教育创强水平,2016-2019年分四批完成“广东省教育强镇”复评。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下同),包括小学教学点、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初中部,公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每一个镇(街道、办事处)有1所以上公办规范化镇中心幼儿园,4000人以上行政村举办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办证100%,规范化幼儿园50%以上;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关政策;教育投入保障,逐年实现“三个增长”;教育实践规范,成绩显著,完全小学以上分别有县级、市级立项教育科研课题;各级各类学校接入4M以上宽带,多媒体教学平台进教室,教师每人一台计算机;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分别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证,达到学历标准比例。

3.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方案》有一级指标共3条,二级指标共13条,三级指标共41条,其中16条为A级必达指标。采取三级指标评定结论为ABC三个等级办法,按评定等级数量确定是否达标。2018年,我市通过“广东省教育强市”复评,并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方案》的三级指标评定A30条、C2条,公众满意度85%以上,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

4.各项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按要求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8月-12月)

1.制定方案。加强调研,认真制定《乐昌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落实任务分解。

2.营造氛围。在全市积极营造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氛围。

3.自评推进。对照《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方案》,实事求是进行自评,找出亮点,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研究分析会,提出解决办法,制定扩大优势和整改问题的方案。

4.加强学习。市“创先”办要及时组织中小学、各有关部门走出去,吸取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5.强化督导。市“创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学,对基础教育各类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对照标准化学校标准、教育强镇复评标准,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找出亮点和存在问题,召开分析会,制定各镇(街道、办事处)中小学校“创先”工作方案。

6.落实整改。邀请省、市教育督导领导和专家,对我市创建“创先”工作进行指导,并根据指导和整改意见推进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61月-201812月)

“广东省教育强镇(市)”复评为契机,围绕标准化学校建设,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全市普通中小学校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

“广东省教育强镇(市)”复评一般上半年申报,下半年验收。根据“广东省教育强镇”认定的时间顺序,乐昌市将分四批进行“广东省教育强镇”复评。2018年,乐昌市通过“广东省教育强市”复评,并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验收。(推进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申报评估阶段(2018年上半年申报,下半年验收)

1.撰写和准备申报材料:

1)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方案。

2)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自评报告、自评说明和备查材料目录。

3)接受韶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家组对我市档案材料的审核和实地检查,并针对发现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确保韶关市人民政府出具推荐意见书。

4)乐昌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收集整理“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档案材料。

3.编印制作推进教育现代化宣传画册、宣传片,组织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4.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督导验收申请。

5.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对督导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整改。

6.配合“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专家组做好座谈、专访、考察、问卷、查阅资料等工作,召开自评报告会和督导验收总结反馈会。

(四)提高阶段(20191月以后)

1.根据省督导验收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计划。

2.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学校按计划和要求进行整改,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3.在实现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基础上,全面建立以学习型社会为标志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完善城乡教育一体化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四、资金预算

按照广东省教育强镇复评标准、广东省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经初步测算,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需投入专项资金共 8.12亿元。(专项资金投入测算详见附件2,以具体实施方案为准)

五、责任分工

对照《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方案》评估指标,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细化实施细节,确保扎实推进,按时完成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3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各中小学校要把推进“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力度,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成立“创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专题研究解决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有关问题。市“创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推进计划,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创先”工作。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创先”工作的整体安排,全力配合并扎实推进“创先”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创先”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规划时间要求,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市各相关部门及中小学校,要按照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创建时间推进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完成责任分工中的各项指标任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要求,合理划定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财政要逐年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和教育税收政策,开拓教育融资新渠道。市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在推进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工作中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四)强化督导检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把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成效作为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中小学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依法监督职能,建立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时监测制度,建立“创先”工作台账,及时落实上报、通报“创先”进度,动态掌握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及时研究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各类教育的督导考核和指导工作。

(五)用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把教育信息化作为“创先”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用现代信息技术监控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建设覆盖全市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市教育机构、学校资产、教师及学生数据信息全面入库,形成集中统一的基础数据库,为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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