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方案】邯郸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策划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3 12:20:09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邯郸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商务方案】邯郸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192号)精神,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河北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规划(2016-2020年)》关于我市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的定位,立足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坚持市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协同联动、重点突破,以推动全市物流降本增效为重点,解决物流瓶颈,优化要素资源配置,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力争到2018年,全社会物流总成本与GDP比率较2015年降低1.5个百分点,同行业物流成本及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网络购物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与全省持平,快递物流实现国内重点城市间48小时送达。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服务环境,降低物流运营成本

1.优化审批流程。简化道路运输许可证、营运证年审手续,落实省内异地年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全面清理对道路、运输站(场)、通用航空、快递、报关检验等领域的经营许可和审批。对涉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和行政许可,要明确审批程序、流程、条件和时限,形成公开、透明、高效的审批制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邯郸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围绕京津冀区域通关一体化,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海关、检验检疫业务标准化进程,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和“一站式作业”改革,提高通关效率。(邯郸海关、邯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促进便利通行。优化公安交管管理流程,畅通城市干线物流和城市配送物流绿色通道。规范公路超限治理处罚标准,减少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持续推进)

抓紧制定配送车辆便利通行管理办法,科学规划配送车辆专用停车位或停车场。对生活必需品、邮政、快递、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险产品配送以及新能源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便利。(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支持物流企业开展无车承运人、信用评价、交易结算、融资保险等增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物流企业探索开展智能配送、无人配送等新的服务业态。(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适时推进)

3.加大资金投入。发挥财政支持资金的聚合、引导和放大功能,鼓励各级财政在资金使用上向物流、邮政快递领域倾斜。积极筛选物流项目,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鼓励民间投资。商贸物流领域向民营资本开放,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物流和金融领域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外商投资物流设施,建立物流网络和信息配套服务网络,积极引导外资金融服务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拓展物流、邮政快递金融和保险业务。鼓励骨干物流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等途径筹集资金。(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发挥邯郸市科技创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支持科技型商贸物流企业上市,扩大智慧物流融资规模。(市科技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充分利用各类经贸活动,依托中国(廊坊)5·18”国际经贸洽谈会等平台,积极推广现代商贸物流项目。(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加强税收支持。继续巩固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的减税成果,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成本核算,使其进项税额得到充分抵扣,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持续推进)

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物流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物流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物流企业在信息化改造中所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规范收费行为。督促铁路、内陆港等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实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制,推进收费管理制度化、科学化、透明化。(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邯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邯郸海关负责,20176月底前完成)

6.实施价格优惠。大型农贸市场的用水价格,已按要求简化用水价格分类的地区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有条件的执行居民用水价格;尚未简化分类的,按照工商业用水中较低标准执行。蔬菜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7.加大要素保障。积极筛选降本增效突出的物流项目,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鼓励物流园区建立投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中外合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物流项目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落实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支持物流项目申列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物流企业,在依法约定的前提下,首期缴纳50%后,其余可在1年内分期缴付。鼓励各地以租赁方式供应物流业用地,允许物流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8.推行一体化服务。研究制定推进铁水联运、公铁联运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的实施方案,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支持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二)强化市场主体,提高物流体系运行效率

1.优化空间布局。制定出台邯郸市中心城区现代商贸和现代物流两大空间布局规划,坚持激活扩大本地消费与外来消费并重,现代流通体系和传统流通体系并举,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重点布局分拨中心的承载园区,适度发展各类专业市场聚集区,支持商贸物流项目、专业市场等向条件成熟的商贸物流园区聚集,通过10年努力,形成城市商贸物流与区域商贸物流共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全国重要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的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畅通物流通道。优化市中心城区物流布局,畅通物流通道,促进物流一体化进程。鼓励邯郸国际陆港、冀中能源国际物流、万合物流、河北武安保税物流等龙头企业建设国际分拨中心、海外仓,拓展中东欧、非洲、东南亚等国际市场。(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邯郸海关、邯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3.强化物流节点。以河北省现代物流业“十三五”战略规划为引领,积极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在沿海港口与腹地物流园区、内陆港间开行小编组、快运行的钟摆式、循环式铁路集装箱列车。(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升级物流园区。优化邯郸国际陆港、新兴国际商贸物流两个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内部功能布局,完善现代商贸、智能配送、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功能,促进物流产业聚集区与产业基地、交通枢纽融合联动发展。按照多规合一、一区多园等模式建设物流产业聚集区,提高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的利用水平,建立重大物流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邯郸华耀城、南大堡蔬菜物流等大型商贸物流园区建设,力争打造3-4个产业基地型商贸物流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邯山区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加大招商力度。努力加快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来我市投资设立分公司、区域分拨中心、配送中心。鼓励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对我市物流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不断壮大经营规模,组建现代商贸和物流企业集团。(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6.发挥邮政先导作用。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不断创新产品、服务形式和管理方式,鼓励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建立区域型快递总部,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更好地服务于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农特产品等,充分发挥推动流通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物流业先导产业作用。加快冀南快递物流园区、熙平快递园区和零担专线的建设运行,打造区域快递中心,形成快递聚集区,吸引电商及制造业仓储入驻,发挥集聚效应。(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助推联动发展,增强物流协同服务能力

1.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结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引导物流业与制造业供应链对接,建立与新型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制造业物流服务体系,依托京港澳、青兰高速以及京广、邯长、邯济铁路等综合运输干线,发挥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装备制造、大宗钢铁、大宗建材等专业物流,积极推进之江物流、华西钢材物流、冀中能源保税园区、巨恒物流园区和新铁物流园区等项目和园区建设,培育中原(邯郸)国际装备制造博览会、中国·邯郸(永年)紧固件及设备展览会等专业展会。鼓励装备制造、冶金化工等企业,依托自身技术装备优势,发展专业化物流业务,拓展专业化营销网络。支持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生产企业,优化供应链业务流程,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运作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贸促会,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推动物流业与交通业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与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高综合效益和服务水平,解决物流节点与交通运输枢纽布局不协调、集疏运体系不畅、信息孤岛现象突出等问题。积极配合全省铁路引入重要港口、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工程,加快推进邯港集疏港高速公路建设,积极推广发展公铁联运新模式,加快邯郸国际陆港、河北武安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配套、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马头综合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步伐。谋划推动邯郸机场与邯郸国际陆港园区之间的合作,建设完善综合保税、快递分拨、国际中转、货物代理、跨境电商等物流中心,形成联通京津、辐射全国的商贸物流枢纽。(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6月底前完成)

3.推进物流业与商贸业互动发展。加快建设“互联网+高效商贸物流”协同服务体系,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的物流成本。加快推进南大堡蔬菜物流、春生物流、林安智慧物流等商贸物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邯郸华耀城、浙江商城、金田阳光小商品城等项目和园区建设,加快邯郸东区现代国际会展中心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商业中心、商品集散地和会展品牌。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建设区域性智慧物流公共数据存储中心、交换中心和处理开发中心,打造智能物流信息服务示范基地,推动建设智能城乡共同配送网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完善体系建设,引导物流业集约化发展

1.健全物流标准体系。加快推广物流国际和国内标准,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建设。大力推动铁路1.5吨小型集装箱技术标准在全社会的推广使用。引导和支持物流企业进行货架、叉车、月台、配送车辆等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逐步统一铁路企业与生产、物流企业共用托盘、集装箱等装载单元标准。(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2.推广多式联运发展。大力发展公铁联运,推进邯郸国际陆港、河北武安保税物流中心、马头综合物流中心等公铁联动项目建设,鼓励骨干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3.完善城乡配送网络。支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及便利店提供快件派送代理服务。加快建设城市公用型配送节点和末端配送点,打通物流配送“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冀南快递物流产业园区、熙平快递园区和零担专线的建设运营。鼓励学校和快递企业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鼓励利用邮政、供销社等网络网点,开展‘线上+线下’的城乡商品双向流通和物流配送,打通农资、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高效便捷通道。引导邮政、快递处理分拨中心与铁路、公路、航空枢纽同步建设。(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提速改革创新,提升物流智慧化水平

1.创新物流发展模式。积极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发挥冀中能源国际物流、万合物流龙头带动作用,发展一批配套制造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实现制造业物流专业化,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加强对现有仓储、货运等物流企业引导、服务,鼓励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尽快培育形成一批功能齐全、管理完善、服务规范、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竞争实力和品牌知名度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带动全市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金融、税务、海关、检验检疫、交通运输等部门物流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单一窗口”功能。(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邯郸海关、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6月底前完成)

建立健全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实现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交易与共享。以条码技术、射频技术、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产业集聚区等单位共同构建全市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公共信息平台、专业信息平台和物流企业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促进各类物流信息的有效联通,实现资源共享。以信息化带动流通现代化,有效整合供需资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网信办、市国资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落实数据库安全管理等各项网络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扶持信息技术应用。依托干线网络和配送中心,探索建立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覆盖客户信息、车辆信息、货物信息、实时监控信息等在内的智能化配送服务网络。支持钢铁、电力、建材等优势行业企业构建跨境电商平台,创立自主品牌。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建设区域性智慧物流配送公共数据存储中心、交换中心和处理开发中心,打造智能物流信息服务示范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持续推进)

4.创新基础性工作。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开展企业A级评定申报工作,向国家和省积极推介我市有实力的品牌物流企业。(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持续推进)

发挥各类院校作用,在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技工学校中建立不同培养目标的物流教学体系,培养适应不同岗位需要的物流人才。支持各类科研机构与京津共建物流产学研基地,推动物流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发挥骨干企业作用,加强与国内外培训机构合作,开展物流人才培训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高级技术职称或其他高层次物流人才,鼓励以智力资本入股或参与分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多部门资源整合、重大事项即时决策的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密切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积极有序推进,配合建立全省物流企业战略联盟。针对商贸物流业覆盖面广、行业部门多、业态差异大的特点,参照全省物流业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物流业管理体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合力。

(二)细化工作方案。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抓紧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三)实施试点示范。按照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示范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示范项目带动机制。鼓励物流企业围绕多式联运、城乡配送、信息平台建设、区域物流资源整合、拓展物流新业态等方面,开展降本增效试点。选取业绩突出、行业影响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作为物流降本增效试点项目,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要统筹组织实施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跟踪调度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有关责任单位要定期向牵头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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