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医疗领域有关问题整治策划方案3篇

来源:策划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15 08:26:01

医疗领域有关问题整治策划方案为加强我县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全县医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领域有关问题整治策划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领域有关问题整治策划方案3篇

医疗领域有关问题整治策划方案篇1

  为加强我县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全县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关于印发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卫医〔20__〕__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行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改善医疗服务和就医感受,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工作任务

  (一)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等“挂证”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租用《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纪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打击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免费体检、减免门槛费、免费住院、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进而套取医保基金和利用参保人信息虚构诊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等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和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参加,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加强联系沟通。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情况,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积极协调县直相关部门或省、市级网信部门处理。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医疗机构对本区域、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县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各医疗机构将本区域、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县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协调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我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成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县卫健委将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机构设置要求、校验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撤销或注销执业许可证。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展开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县直有关部门将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相关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度上报自查工作情况,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委汇总。

医疗领域有关问题整治策划方案篇2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__]__号)、省卫健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通知》(__卫医政[20__]__号)、__省卫健委等5部门《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__卫医政函__号)以及市纪委办公室《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__纪办[20__]__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XXXXXXXX,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下同)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在县总医院内有序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拓展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范围,推进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的其他机构。

  三、重点内容

  (一)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职能部门要改进监管方法,从事后纠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监督转变。医保部门要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内控管理,建立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检查行为和费用监管,将不合理医疗检查纳入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清单,严防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检查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和点评机制实施情况。依托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对辖区医疗机构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重点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一病人重复检查、超范围检查、高值高频医学检查、诱导检查、套餐式检查等违规医疗行为。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公开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加强医护人员医患沟通能力培训,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四)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公立医院绩效考评、评审评价等,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推动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平均住院日、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实现优绩优酬。中医医院要将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情况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依据,引导医务人员坚持以中医为主的诊疗方向。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要与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严禁未批购置。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严禁医务人员开单提成。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予以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督促辖区医疗机构落实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重点工作任务。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类价格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医保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完善内控管理,建立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检查行为和费用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厉打击涉医疗检查欺诈骗保行为。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时间: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月)。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我县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培训宣传,对专项治理行动内容、要求等进行强调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__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启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全县各类医疗机构对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整改。专项治理自查范围包括全县各级各类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重点,组织专家采取现场检查、有因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整治单一病人不合理多次检查、不合理超范围检查、高值高频不合理医学检查等,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处理。集中检查二级及以上医院,覆盖部分一级医疗机构。

  (四)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月)。根据专项治理阶段实施的情况,对我县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作为民生领域重点工作内容,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同步推进。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自查和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依法依规处置。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已纳入各级纪委“点题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不合理医疗检查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政策知晓率,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群众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对于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要予以通报曝光,组织开展跟踪式报道。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要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加强自查狠抓整改落实。针对突出共性问题,完善内部制度和监管机制,依托信息化支撑,将其纳入日常医疗服务监管常抓不懈。加强行业自律,发挥市、县两级质控中心、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坚持正向引导与问题整治相结合,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诊疗规范化水平,推进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良好政策环境。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包括治理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建立的制度化政策等),形成报告材料,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前,将半年报告和全年报告报送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填写《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量化统计表》。

医疗领域有关问题整治策划方案篇3

  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3部门《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下同)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推进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__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的其他机构。

  三、重点内容

  (一)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组织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四)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推动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

  (五)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予以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县卫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县医保局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__年__月)。县卫健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制定我县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开展相关培训宣贯,对专项治理行动内容、要求等进行强调部署。

  (二)自查阶段(20__年__月—__月)。县卫健局牵头,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专项治理自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疗机构全覆盖。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处理,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司、个体商户等开展医疗检查和治疗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月)。县卫健局牵头,对我县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对于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各类医院积极配合各部门监督检查。

  (二)依法依规处置。各相关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检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不合理医疗检查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于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要予以通报曝光,组织开展跟踪式报道。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针对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创新监管手段,纳入医疗服务监管日常工作,推动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常抓不懈。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质控中心、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坚持正向引导与问题整治相结合,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诊疗规范化水平,推进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良好政策环境。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各医疗机构于__月__日前报送一名联络员至县卫健局,方便工作沟通。各相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填写《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质量量化统计表》,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总各部门治理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建立的制度化政策等,形成报告材料,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前,将半年报告和全年报告报送县卫健局。各医疗机构每月开展自检自查,于每月__日将自检自查报告报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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