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总结】乐昌市人社局2015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7-02 18:40:12

乐昌市人社局2015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2015年上半年,乐昌市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韶关市人社局的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总结】乐昌市人社局2015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人社总结】乐昌市人社局2015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乐昌市人社局2015年上半年经济

社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5年上半年,乐昌市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韶关市人社局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统领、依法行政,适应经济新常态,把握发展新机遇,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重点抓好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和劳动关系和谐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部署早,抓得实、效果好。现将我局今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成果。截止到20155月,我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37人,完成韶关市下达年度任务数4500人的45.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97人,完成韶关市下达年度任务数3300人的33.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121人,完成韶关市下达年度任务数350人的34.6%;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489人,占全年任务数的58.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2%,控制在3.0%以内。举办各类招聘会18场,参加招聘会企业有143家,提供就业岗位 7461个,达成就业意向有1574人,开展技能晋升培训50人,进行职业技能鉴定232人;扶持创业人数74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笔共251万元。全年认定就业困难人员79人,积极联系韶关市文杰家政学校,大力开展月嫂、保育员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了129人,带动了89人就业。

(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突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截至今年617日,共审批提前退休人员31人;办理早期离开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人员和早期下乡知青补缴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共30人;做好群众的来访来信、工伤咨询工作,共接待工伤咨询群众30余人次;办理工伤报案登记及咨询53多人次,受理工伤认定申请46起、受理劳动能力鉴定14起,认定工伤45宗,作出不认定工伤决定1宗;在3月份开展了2014年度全市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认真做好社保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活动;审核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及人数共1批次。社会保险方面:截至2015630日,城乡居保参保139470人,完成参保任务138510人的100.6%;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719人完成参保任务37000人的8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8788人完成参保任务28800人的99.9%;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1270人完成参保任务41400人的99.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984完成参保任务19300人的93.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258完成参保任务12100人的100.1%

(三)人事人才工作呈现新气象。一是做好人事人才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市因增减机构编制,重新上报岗位设置方案79个单位(其中教育系统有61个,含学校和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增员67人,减员148人。事业单位新评职称岗位晋升27人,通过竞聘岗位晋级5人。共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35宗。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上半年共接收2014届高校毕业生共1201人,其中已就业的1136人,就业率为94.59%。认真做好2015年“三支一扶”工作基层岗位需求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办理档案转递60件,人事代理服务64宗,做好政策的宣传解答工作。二是做好公务员管理与队伍建设。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2015年我市公务员录用计划编报工作,全市计划招录公务员104人(含党群系统及选调生)。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公务员调动57人,其中调出市外17人,市内调动40人(含镇机关调入市直机关14人,系统内部轮岗2人),确保我市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及我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做好军转干部等其他管理工作。三是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16本,其中正常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11本,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初级资格证5本,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审核344人次,续聘17人次,为符合条件的1名大中专毕业生人办理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认真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日常工作,办理职称证明身份1人。

(四)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工资福利常规工作依法推进。今年上半年,共审核全市财政统发工资人员66624人次(月均11104人次),办理干部退休72人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28人次,认真做好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二是认真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部署,我市市委办、市府办于611日印发《乐昌市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在58日前市人社局要求各单位在摸清本单位人员情况的基础上,将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都符合职级晋升的人员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于612日完成了对相关人员的档案复核工作。经复核,首批任职情况明确、完全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情况为:现任副处晋升正处职级有2人,现任正科晋升副处职级有37人,现任副科晋升正科职级有78人,现任科员晋升副科职级有455人,共572人,约占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总数的26%,财政月增加经费约20万元。此批人员在7月份工资中都已兑现其职级晋升待遇,并补发26月职级晋升增资。三是做好基本工资调整和增加离退休费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市党政班子(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同意从7月起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该项工作已于20157月初完成,在7月份工资中兑现落实。其他相关后续工作待上级文件政策出台后再根据规定操作执行。

(五)和谐劳动关系再上新台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拟定劳动合同文本,实施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现有503户企业实行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涉及职工人数11843人,备案合同签订率98%,积极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扎实开展劳动监察、欠薪治理等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劳动保障职责,扎实开展劳资纠纷调处等工作。2015年上半年,我市劳动监察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1件,涉及金额733万余元,涉及工人1293人,立案查处 61件,结案51件,还有10件正在调处中,在规定办案期限内结案率100%。接到劳动者提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26宗,决定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宗,涉及劳动者14人,不予受理案件12,当期审结案件10宗,4宗正在处理中。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7宗,申请人主动撤诉1宗,裁决结案2宗,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回经济赔偿、工资等合计44.2万元。认真做好信访案件及韶关市局交办的工作,先后办理答复信访案件24件。每件信访案件均按规定答复,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86户,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人次。积极为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我国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积极建立群发短信平台,群发短信对象包括乐昌市339家大小企业,目前正在增加完善。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以镇、街道为单位,划分网格,建立了平台,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完善网格配置。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创新方式,全面推动就业创业工作

围绕扩大就业、促进创业,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宣传落实政策,营造良好的就业再就业氛围。开展“春风行动”、“南粤春暖”等专场招聘会。在乐昌市汽车站、火车站设立“异地务工人员咨询服务点”,2015举行各类招聘会18场,真情挽留返乡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创业,鼓励农村劳动力进城进园区就业,落实再就业政策,确保失业登记、小额担保贷款等。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发挥信息资源优势,服务企业和劳动者。发挥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作用,服务企业用工和劳动力求职需求,通过网络、宣传栏、微博和微信等媒介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在乐昌市就业人才网设立专栏,分期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今年第一季度已发布12期,并及时更新就业政策;在市区、乡镇、各村(社区)制作企业用工信息宣传栏235个,送岗位、送信息、送政策进村入户,让劳动者足不出村就能感受春风行动带来的便利。三是健全培训和鉴定工作机制,实现培训实效倍增效应。做好培训宣传和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横幅、微博、微信以及各类招聘会进行招聘宣传,把党和政府关于培训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共培训50人,进行了技能鉴定232人。四是开展跨区劳务合作,开展重点服务。我局借东莞对口扶贫乐昌的有利时机,及时与东莞市大朗镇、清溪镇等联系,做好跨区域劳务合作,完善工作机制,联合举办跨区域劳务招聘会,送岗位、送服务下乡到村,帮扶有就业意向的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积极做好劳务合作和供需对接工作。五是积极开家庭服务业工作。今年韶关市将大力扶持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作为我市亮点工作来抓,我局积极展开行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大力培育的1家优质家庭服务企业,这为我市的家庭服务业发展起到了榜样的作用。同时,积极联系韶关市文杰家政学校,大力开展月嫂、保育员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

(二)立足民生,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城乡医疗保险统筹和二代社保卡户籍人口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工作质量,推进城乡医保统筹,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加强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二是常态化抓好社保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开展社保信息公开市区、乡镇、村居、企业园区等多层次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大型广告牌、发送短信、制作专题片等方式多方位宣传;开展进企业、入园区、到村居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常态化抓好政策宣传。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宣传作用,提高社保政策法规的知晓率,营造良好参保氛围。三是加强失业和工伤保险等工作。积极落实《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加强工伤调查、工伤认定等工作的落实。做好对参保单位职工、失业职工正常和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等。

(三)服务发展,着力加强人事管理和改革

一是认真做好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坚持“凡进必考”制度,积极推进公务员招录工作。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入口”关。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的部署,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等。三是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初任公务员培训准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广大公务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遵守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四是认真做好人才服务工作。继续跟踪我市2014届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做好2015年“三支一扶”工作基层岗位需求信息工作,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答工作。五是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省、韶的部署,在县级以下机关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着力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公务员津补贴发放,建立健全地方津贴补贴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建立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加强维权,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用工年检、职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检查等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得到处理,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建设领域在建工地日常监管。对全市在建工地开展日常巡查和信息采集,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对劳动用工不规范、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拖欠工资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管。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主动为统一企业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帮助统一企业解决困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四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排查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认真做好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帮扶、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龄认定、劳动争议调处、工伤认定、农民工工资清欠、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等工作,切实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1.乐昌社保基金缺口问题。我市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1717人,缴费人数为26717人,领取退休金人数为22309人。预计全年征收养老金2.22亿元,支付退休金5.07亿元,全年收支对比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将达2.85亿元。由于企业转制、破产、关停,以及原梅田、坪石两矿职工办理一次性缴交就领取退休金等因素,加之国家1012次上调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我市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及老工业基地的历史包袱不断加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经出现了严重资金缺口,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形势日趋严峻。为此,建议乐昌市委、市政府恳请韶关市委、市政府按“统收统支”的原则确保我市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向省政府建议尽快实现全省统筹。

2.我市用工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我市属于劳动力输出地,目前在人力资源市场上存在两种现象,一种是企业有岗位,但招不到员工;另一种是人力资源市场上有人但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或不愿务工。

3.部分企业没有规范用工程序,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随意性大,企业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法规知识,对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给我们执法带来较大的困难和压力;拖欠工人工资问题较为严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及土地平整等项目,上访事件多,给我市信访维稳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措施,进一步提升就业质量。我局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韶和乐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意见,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认真做好充分就业村创建、开展小微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收集、发布工作。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召开招聘会,做好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大力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加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和鉴定,积极开展家庭服务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完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保障体系。

(二)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着力抓好部门协作,扎实开展联合执法。由市人社、地税、工商、社保和公安组成综合执法检查小组,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法联合执法检查。要求各有关单位切实按照各自职能负起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力协作,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并及时解决问题,共同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形成维权工作合力。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对企业参保起震慑作用,促进引导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进一步营造全市社保扩面征缴的工作氛围,推动我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的展开。二是常态化抓好政策宣传。在执法检查过程工作中,采取“送法上门”的办法,把《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知识等法律法规资料送到企业和劳动者手中。积极推动社保信息公开工作,采取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栏、宣传手册、标语横幅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社保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和督导。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培等形式,组织业务部门、镇、村(居)委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定期收集各相关单位社保扩面征缴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和解决征缴工作中存在问题。

(三)依法推进,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强考前防范、事中监督和违纪惩处,确保人事考试安全。严格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和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安排部署,联合我市相关单位,稳步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各项制度改革平稳有序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公务员津补贴发放,建立健全地方津贴补贴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建立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防治并举,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市各类企业劳动签订率93%,已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率达80%。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累计结案率不低于96%。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有序的落实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推进工人工资分帐管理制度,继续加强纠纷排查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进“两网化”建设,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目标,加强劳动关系股、监察和仲裁等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形成预防—化解—处置工作模式。着力建立劳资纠纷预防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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