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规划】浈江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7-01 18:10:11

2016年浈江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计划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局要按照省司法杨厅长提出的要切实按照“十三五”时期广东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蓝图,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增强发展自信心,通过理念创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规划】浈江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司法规划】浈江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2016年浈江区司法局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局要按照省司法杨厅长提出的要切实按照“十三五”时期广东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蓝图,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增强发展自信心,通过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改进作风,真抓实干,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突出基层基础,找准载体、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确保“十三五”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开好局起好步。2016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一)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评估标准,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建立规范化司法所评价通报机制,按季度进行工作情况通报。不断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装备,加强对司法所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年底对各司法所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摸底盘查,并作为考核依据。切实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继续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设置公益岗位,聘请社工专干,保障司法所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努力实现每个司法所都有2名工作人员。积极通过参加培训班、开展学习交流、岗位练兵等方式提高司法所人员素质能力。

(二)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1、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工作。认真参与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农民工矛盾、棚户区改造山林权属纠纷化解等工作,坚持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集中排查的工作机制,做到应调尽调,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参与率,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保持在96%以上,争取进一步提高。2、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结合我省出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引和相关评估标准,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切实达到“五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将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成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核心。3、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我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积极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培训工作,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 互相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我局将于今年上半年开展一期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4、加强“三调衔接”工作。加强与综治、法院、公安、卫生、人社、国土、住建、环保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 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健全以案定补等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标准,推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保障模式。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

继续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重点,结合实际,对接依托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健全面向基层、便利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窗口)整合法律服务资源,集中进驻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提供综合性、“一站式” 服务,根据需要在特定领域或场所设立专门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在去年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与我区公共服务平台连接,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深入推进考核与分类管理、规范工作台帐。全面推行社区服刑人员考核与分类管理,重点是狠抓基层司法所全面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与分类管理,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准确、严格考核、实时记录、及时录入、运用得当。加强对基层的检查督导,今年,我局将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开展一次规范统一活动,根据工作流程规范各种文书格式,规范内容制作,并进行台帐业务交叉评比。

(二)完善工作机制1、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应急预案。为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常态,制定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应急预案,合理界定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和方案。2、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部署决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报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和存在问题,部署阶段性社区矫正工作,解决我区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相关措施。

(三)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法制教育。当前社区服刑人员中普遍存在身份意识薄弱问题,导致不服管不服教,甚至抗拒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在全体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活动,为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夯实基础。

(四)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1、广泛运用执法记录仪。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在我区各基层司法所广泛使用执法记录仪,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的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2、加强手机定位监管。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措施,力争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控手机安装率达100%;对申请不安装定位监控手机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把审批条件,对监控手机不正常使用的现象要及时纠正,严禁出现人机分离、长期欠费、人为关机现象,对已解除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及时解除手机定位。3、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整治社区服刑人员长期请假外出务工等现象。

(五)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1、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研究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2、推进群团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共青团组织协作,发挥共青团在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中的组织优势,共同推进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加强与工会、妇联的沟通协作,引导群团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建立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库,实现青少年社区矫正信息共享。

(六)推进社区矫正基地建设。在原新韶莲花村正直木业有限公司设立的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就业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切实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上新台阶。

四、严格建档,积极帮扶,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一)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完善和落实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各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就业安置把多渠道解决刑释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依托社区矫正基地建设,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同时多渠道推荐安置就业,从就业、工作、生活等多方面关注刑释解教人员,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自食其力。

五、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载体,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浈江区“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宣传我区“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

(二)推动构建普法教育工作体系1、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我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承担普法工作责任,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贯彻落实普法专业化的“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落实,立足各自优势,在司法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推动基层“以案释法”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并规范运行。3、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公益普法社会责任。推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积极推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浈江区政府信息网”宣传覆盖面,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三)抓好重点群体、重点内容、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教育1、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利用第二课堂、法治书画作品比赛、法律知识测试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2、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队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学校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将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过程中,不断提升单位、行业及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3、加强企业及外来员工法治宣传教育。以创建诚信守法企业为主线,以企业调解室为依托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法治宣传。4、突出重点内容,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法律颁布日、重大事件节点,做好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4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纪念日,广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法治氛围。

(四)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1、整合公共科教、文化、廉政、禁毒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城、乡村公共活动场所,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推动建设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和法治宣传橱窗等阵地。2、鼓励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努力培育法治文化品牌。积极鼓励群众文艺团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民间特色法治文艺。

六、扩大法援范围,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作用

(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努力拓展基层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乡社区延伸,进一步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咨询。在原有23个法律援助申请点的基础上,继续在较偏远村居设立法律援助申请点。完善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法律援助办理录入系统,程序化、规范化、网络化管理法律援助案件。

(二)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公民请求国家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认真组织办理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积极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

七、着全力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实效

(一)发挥律师职能,为政府依法行政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领导接访活动和敏感时段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信访复查的调处。继续稳步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二)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已建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韶大所、宜方所、磨铁所)阵地建设,继续跟踪向晓律师所申请党支部的相关手续。

(三)加快转变公证体制。启明公证处原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53月,浈江区编委将启明公证处转变为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我区实际,我局正努力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希望将启明公证处由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八、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过硬的司法干警队伍

要根据区委、区纪委的教育学习计划的安排,抓好我局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加强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夯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通过教育学习,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意识和党性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从政意识,弘扬正气树立新风,狠抓司法行政工作的落实。修订完善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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