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稿2篇(精选文档)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11-12 17:10:11

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稿农村财务问题是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我镇2018年工作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前期县审计组也对我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稿2篇,供大家参考。

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稿2篇

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稿篇1

  农村财务问题是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我镇2018年工作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前期县审计组也对我镇在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刚才王主任也都讲了,像坐收坐支现象严重、集体资金提取审批手续不健全、重大财务支出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民主理财活动走过场等问题,严重制约着镇、村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下面我再提四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切实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充分领会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要明确工作步骤,狠抓落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各村要按照全镇统一的时间安排,逐步部署工作。对于村级财务公开,更要细中求细,要让群众看得明白,消除群众疑虑,赢得群众认可。

  三、严格村集体收入入账制度,禁止私设小金库。村级所有收入资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纳入镇村级资金代管账户统一管理,若不按时纳入管理或出现私设账户坐收坐支、小金库等问题的,致使村集体收入为零,出现空壳村现象,一旦查处、绝不姑息,所有后果由村级相关人员自负。

  四、要树立典型求实效,加强督导、勤检查。对各项制度落实的好、执行到位的村,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加以推广;对于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村,要加以督导、敦促整改,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面推动我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稿篇2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工作动员会。刚才,我们已经组织大家学习了惠党办发[2012]46号《关于印发<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分别从业务的角度向大家介绍了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作法。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清醒地知道:“三资”委托管理工作就是要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铲除“以资谋私”的土壤和条件。为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下面我就开展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级“三资”委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关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理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农村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当前,农村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的重要原因,就是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集体资金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村务公开不到位以及组干部以权谋私等原因造成的。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就是使过去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由原来的“暗箱操作”变为“阳光管理”,从“制度约束”变为“程序民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监管职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杜绝“以资谋私”的违法违纪行为,达到既亮了村集体的“家底”,又明了群众的“心底”的目的,从而有利于从源头化解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多发领域。抓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从近几年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的情况看,村组干部出问题、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绝大部都与经手和管理、处置集体“三资”有关。有的村干部不能认真执行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在“三资”管理使用上优亲厚友,造成群众的不满;个别村干部不能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以权谋私、独断专行,集体资金被无偿占用或低价承包、租赁、处置,有的集体资金被贪污、私分、挪用、挥霍浪费等等。这些情况,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推行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就是要从源头上摘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村干部犯错误的机会,保护基层党员和干部。

  (三)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基础。从当前我县村(居)委会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看,绝大多数集体经济都很薄弱,有的还是“空壳”。大多数都没有集体资金积累,只有为数不多的集体资产和资源,这是村集体经济的“最后一点本钱”。加强村级公益事业的投入、提高基层群众的福利保障水平,最终主体还是基层村(居)集体组织。因此,必须通过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管好用活这“最后的本钱”,盘活村级级资产、资源,实现村级集体“三资”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提供经济基础。

  二、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迅速推开

  (一)深化认识,依法行政。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就是对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保持在村集体三资核算单位、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和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各行政村(居)委会委托乡镇“三资”管理中心代为监督和管理“三资”的工作。

  为什么要进行委托管理或者委托代理,主要是涉及到位法律规定的问题。1998年11月公布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按照法律规定,村级“三资”的管理权是属于村居组织的,但是鉴于目前各村级组织在管理和处置“三资”过程中出现的村干部以友谋私、优亲厚友、村务不公开、重大事项不经过村民大会讨论以至引发群众不满的上访等等问题的实际,有必要成立一个中介性质的机构。通过村(居)委会的委托,代为监督、管理村级“三资”事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加强农村“三资”委托管理工作,各行政村是基础,各乡镇是主导。因此,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工作方案,迅速召开会议部署落实,要细化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认真抓好落实。

  (三)消除误区,提高效益。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克服以下几种不正确的思想认识。一是认为这项工作是务虚的,是搞形式的,因而一开始在指导思想上就定位低,存在应付行为,工作不深入;二是认为这项工作只是纪检监察业务内的事情,没有摆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安排,在人员配备和精力投入上不重视;三是认为农村“三资”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工作上有畏难情绪,推诿扯皮,推进缓慢;四是工作上有怕触及矛盾的顾虑,不能把它当作解决农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治理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工作措施乏力。

  希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行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工作当作构建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当作从源头上治理信访问题的基础性工作,彻底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认真扎实地抓好落实,抓出实践成效。

  三、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按时完成

  推行“三资”委托管理服务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一次深刻变革,是一项工作创新。多数基层干部群众对其缺乏了解和认识,一些村干部可能还会有抵触情绪,认为我们是夺其权力。所以我们的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希望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消除村组干部的认识误区,认真制定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扎实推进工作。

  (一)宣传要深入。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班、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推行“三资”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使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到实行“三资”委托管理服务是中央及省、州的决定,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壮大基层经济实力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深入宣传,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推动委托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保障要到位。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分工;乡镇要成立村级“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充实调配人员,确定办公地点,配备办公设施,安排一定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充分保障。

  (三)清查要全面。清查工作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居委会)具体实施,乡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监督工作。要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详细、彻底的清查,真正摸清家底。清查中要坚持“三资”六权不变的原则,不得在清查过程中处置资产、资源,确保农村“三资”的完整性。

  (四)公示要认真。群众对“三资”家底非常关心,清查的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要严格公示时间,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有异议的要积极进行调查处理,使清查结果真实完整,群众认可。

  (五)移交要彻底。清查结果经公示群众认可后,村(居)委会要向乡镇“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移交资产、资源档案账册和账面余额。严禁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中心要建立按村(居)委会的“三资”管理台账,保证台账与实际情况相符,实行科学动态管理。

  (六)建立健全制度。各乡镇“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尽快建立健全“三资”委托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在加强村级资金管理上,重点是健全完善现有的“村财乡代管”机制,防范资金风险;在加强村级“三资”的管理上,重点是制定出台相应的承包、租赁、处置等管理机制,规范处置程序和权限。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有序、安全有效和保值增值。

  四、认真督查,明确责任,确保效果

  推行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服务是我县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协调,组织审计、财政、农村工作、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抓好督查,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虚报、瞒报、私分“三资”处置和收益行为,严肃查处工作中发现的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对不负责任、工作落实不力的干部要严格责任追究,以确保全县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开展、扎实推进。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工作,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希望大家按照这次会议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创新,积极探索,认真做好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工作,为深化推进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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