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方案】丛台区“税源普查月”活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25 11:20:06

“税源普查月”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摸清全区税源底数,圆满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进度任务,确保我区顺利实现财税收入任务“双过半”目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税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丛台区“税源普查月”活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案】丛台区“税源普查月”活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税源普查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摸清全区税源底数,圆满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进度任务,确保我区顺利实现财税收入任务“双过半”目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税源普查月”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

1、全面摸清辖区税源底数。由区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公安、质监、发改、工业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和动员全区一切力量,对辖区登记在册的所有市场主体,以及在我区经营、未在我区纳税的经营户,逐街道、逐楼宇、逐门店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将其信息录入《丛台区税源动态管理系统》,全面摸清辖区税源状况。

2、顺利完成财税收入任务。组织区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对辖区税源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重点企业、重点商户进行信息比对,对是否达到税收起征点和缴纳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情况进行重点清查,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企业、各商户的税收缴纳数额,坚决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努力做到依法纳税、应收尽收,确保顺利完成财税收入进度任务,实现“双过半”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丛台区“税源普查月”活动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长靳禄兵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永坤担任,副指挥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朝晖、副区长郭宏盛、区公安分局局长岳秀山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分局、国土分局、发改局、统计局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见附件1),负责活动的安排部署和统一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综合治税办公室主任刘学成担任, 具体负责“税收普查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

这次“税收普查月”活动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普查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531日。

此次普查活动的对象是所有楼宇、商圈、市场内的和沿街的所有的企业、商户,包括未达起征点的企业、商户。按照工作职责,分为四个大组:

1、企业组:由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对全区规模以上大型企业进行普查统计;由区质监分局负责,对所管辖的所有企业进行普查统计;由区金融办负责,对全区商业银行进行普查统计;由区工业局负责,对区属企业进行普查统计。

2、商务楼宇组:由区发改局(楼宇办)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对全区47家商务楼宇进行普查统计(楼宇名单见附件2)。

3、沿街店铺组:由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联合区国税、地税、工商、公安等部门,对辖区沿街门店商户进行普查统计。

4、数据录入组:由区财政局(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员名单见附件3),将上述三个组普查统计的数据录入《丛台区税源动态管理系统》。

第二阶段:评估清算入库阶段,时间为61日至620日。由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将普查阶段整理的数据与区工商局提供的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户名单,以及国地税征管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找出税源,组织入库。具体工作分三个组:

1、评估组。由区综合治税办主任、副主任,国税局、地税局主管征管的副局长和科长、副科长组成评估组(见附件4),主要负责辖区税源的纳税评估工作,包括餐饮业企业是否达到起征点、定额是否合理,楼宇内商业用房房产出租税收是否足额征收到位,企业是否存在偷漏个人所得税问题,以及房地产企业经营状况和欠税情况等问题。

2、征管组。由区财政局副局长、预算科科长、国库科科长,国税局、地税局主管任务的副局长和科长、副科长组成(见附件5)组成征管组,负责执行评估组所做出的纳税评估认定,及时组织征管,协调税款入库。对存在拒不缴纳税款、偷税、漏税、甚至暴力抗税行为的企业,国、地税要按规定处理,该停票的停票,该收取滞纳金的收取滞纳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督查组。由区纪委监察局、政府督查室和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负责对全区“税源普查月”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特别是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消极怠工、造成税源流失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具体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普查统计的各工作小组牵头部门要以天为单位,挂图作战,倒排任务,制定出每日普查计划进度表,并于522日报区指挥部办公室。从522日开始,每天1630分前将当天普查的进度情况报送至数据录入组。

(二)采取联合行动。区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分别为各乡镇、街道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区公安分局要各配备至少1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联合开展税源普查活动。

(三)实行集中办公。从61日起,评估组所有工作人员在区财政局会议室实行集中办公。评估组要把当天做出的结论交征管组,征管组根据结论,组织有效征收。

(四)保证数据完整。各普查小组要严格按照表格内容逐项填写,确保普查内容的准确、真实和详细,尤其是“所属行业”项要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同时,要对每个企业、商户的室外和室内进行拍照,至少存档两张照片。

(五)加强定时调度。522日至531日,区指挥部办公室每天以简报形式印发头一天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度情况,并于每天下午4点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调度当天的普查录入进度。61日至620日,每两天调度一次税收入库情况,确保在630日前完成“双过半”任务。

(六)严格兑现奖惩。活动结束后,对税源普查的进度情况和入库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排序,并与年底税收考核及办公经费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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