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方案】重庆市潼南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完整)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12 19:10:04

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重庆市潼南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监察方案】重庆市潼南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完整)



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

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确保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企业成本进一步降低、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进而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 动态管理区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及时承接国务院及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应取消国务院及市级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

牵头部门:区编办。

2. 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牵头部门:区编办。

3. 及时衔接市级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区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目录清单,实行清单管理。

牵头部门:区编办。

4. 认真开展权责清单清理规范工作,加大对部门的督导力度,形成我区“两单一表一图”,并对社会公布。

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

5. 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编制区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操作规程,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为核心,细化量化行政审批各环节的内容和标准,推行全事项、全过程、全环节标准化审批。

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管理办。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6. 严格执行《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5版)》规定,积极承接市级部门下放的投资审批权限。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7. 深入推进PPP投融资改革,重点抓好一批桥梁、水利、污水垃圾处理等PPP项目落地;加强医疗、文化体育、职教、养老等项目储备,努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增加基本公共服务。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8. 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投资项目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9. 积极对接国家新一轮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及市级实施意见。

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三)持续开展职业资格改革

10. 继续深入开展职业资格清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取消的职业资格认定事项,及时取消我区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11. 对我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12. 加大对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考培分离。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四)有序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3.修改形成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者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项目;对中央设立,市级有收费标准调整权限的,按照下限执行,对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已明令取消、降低或暂停征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公布、严格执行。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14.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各类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切实解决评估评审事项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五)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5. 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政府决定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事项。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16. 巩固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到2016年底,全区改革范围内的市场主体“三证合一”率达到45%。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包含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在内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准备工作。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17.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优化企业登记方式,逐步实现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积极跟进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改革,实时开展“僵尸企业”、“空壳企业”等不良市场主体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18. 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场地证明,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允许市场或商场内、微型企业孵化园、产业园区和具有投资关系的市场主体以同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19. 按照“放开、减负、解难、引导”八字方针要求,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推动微型企业创业服务平台的规范运作,通过线上与线下,行政服务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将微型企业创业服务延伸到社区、校园、村社、打通创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学生创业不出校门、市民创业不出社区、农民创业不出村镇”。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20. 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依照市、区政府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各类市场主体的信息归集。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对企业和企业相关责任人在行政许可、任职资格、信贷、税收、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方面的信用制约。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21. 按照外资登记管理权限,积极与市级部门衔接,进一步强化外资企业登记指导和跟踪服务。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

(六)全面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22. 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实现农村高中“进城”,加快职教中心建设,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扩大学前教育普惠面;对民办学校的审批坚持只设标,不设卡的原则,构建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办学格局,形成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牵头部门:区教委。

23.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后补助”方式科研项目管理,组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落实完善支持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牵头部门:区科委。

24. 推进区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融合发展,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的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努力促进校园足球发展和足球协会队伍建设工作。

牵头部门:区文化委

25. 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兴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放宽准入条件,压缩审批时限;在“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中,为民营医疗机构预留空间,支持社会资本兴办二级专科医院和医养结合的老年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绩效考核办法。

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七)持续加强监管方式创新

26. 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6年年底前完成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目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目录库、随机检查工作细则等“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制定工作。2016年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实现全覆盖。

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等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

27. 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部门: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

28. 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完善以电子地图、定位技术为支撑,以网格监管、分类监管为手段的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平台,逐步实施《市场主体分类监管试行办法》,并推广运用。对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区经济信息委要与各部门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及时制定适合我区监管模式,加强对互联网应用领域的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予以打击、切实加强监管。

牵头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委、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金融办。

(八)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29. 全面清理取消各种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管理办。

30.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

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区级有关部门。

31. 继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运用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功能,切实增加网上办件量。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区电子政务办。

32. 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围绕“一号一窗一网”目标,推进“一号”申请,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一窗”受理,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一网”通办,畅通政务服务渠道。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办结时限告知承诺制,充分发挥群工系统平台在受理、监测、预警、督办中的作用。

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区电子政务办。

三、强化保障,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一)抓好组织实施。区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各牵头部门必须在年底之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做好统筹协调。区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和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区级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工作督查。按照市政府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要求,围绕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由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牵头,对已出台的改革重大举措落实情况以及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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