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方案】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小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来源:策划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30 11:20:11

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小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长江岸线资源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促进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岸线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小散码头依法实施专项整治。依据《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关方案】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小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海关方案】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小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小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长江岸线资源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促进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岸线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小散码头依法实施专项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对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内与城镇规划、岸线资源利用、依法运营、环境保护、通航及行洪安全等规范要求不相适应的小散码头及附属设施、非码头设施,通过清理拆除、搬迁整合、回收补偿等方式实施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强化池州港牛头山港区港口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治理违法违规乱建码头、设施及占用港口岸线、违法经营等行为,改善码头“小、乱、散”和长江岸线资源利用率低的现状,切实保障长江航道通行和行洪安全,确保有限的长江岸线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实现港口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岸线集约化。

三、实施原则

整治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依法行政,分类实施、综合整合”的原则开展。

四、主要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91-15日)。安排专人深入池州港牛头山港区码头企业,广泛宣传开展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加强与码头业主的沟通,为整治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核查登记阶段(2016916日—30日)。安排专业人员对整治范围内码头的现有资产进行全面核查登记。厘清非法建设、运营码头、严重污染环境、妨害通航及行洪安全码头、合法建设、运营码头等类型,并登记造册,研究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及补偿方案。

(三)清理拆除阶段(2016101日—31日)。根据核查登记情况,对非法建设、运营的码头,依法不予补偿;对严重污染环境、妨害通航及行洪安全的码头经整治仍不整改,依法不予补偿;对合法建设、运营码头及其设施,确需搬迁的,区政府与各码头业主就码头整治、合法经营码头资产补偿达成共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依法征收,给予补偿。区政府统筹安排码头整治补偿资金,根据企业合法资产净值,依据《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小散码头水域设施拆除补偿标准》,依法予以拆迁补偿。对码头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不予配合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小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详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牛头山镇、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建立任务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根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安排,倒排计划

(二)完善机制,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协调解决,推动工作落实。牛头山镇、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注重配合,联动协作,创新方式方法,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依法行政,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抓好相关统筹、协调和治理工作;依法收回或变更相关许可,联合查处无证码头和违法建设,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强化督办,跟踪问效。区政府督办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强对各单位履责情况督查。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整治不力、影响整合工作质量和进度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推荐访问:池州 方案 牛头 【海关方案】池州港牛头山港区小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上一篇:【交通方案】县“畅通内丘”建设行动方案【精选推荐】
下一篇:【科技方案】县科技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Copyright @ 2013 - 2018 小艾秘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小艾秘书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1019447号-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