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方案】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完整版】

来源:策划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4 17:40:11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完整版】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目标,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工业品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逐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县内涉及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我县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任务职责

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多发地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为重点整治区域,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大宗出口商品、药品、种子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创新发展。

(一)依法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阻断非法侵权产品的印刷复制渠道,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积极推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加大对图书批发市场、各类书店,音像批发、零售、出租门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责任部门:县文广新局)

(二)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重点查处侵犯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特殊标志、旅游商标及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加强对汽车配件、药品、种子、服装鞋帽、箱包、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各类销售行为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规模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大中型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宾馆、酒店等场所为重点执法区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切实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责任部门:县工商局)

(三)着力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以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选择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分阶段查处涉及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的侵权、假冒行为。制定专利保护措施,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责任部门:县科技局)

(四)加强农业、食品药品、工业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源头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农产品种子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以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行为,坚决打击危害群众健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从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乱真、冒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技术支持。(责任部门:县农委、县经信委、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质监局)

(五)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市场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提高办案效率,并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监察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的监督。重点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审判工作力度,实行知识产权审判公开制度。相关部门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责任部门:县有关部门)

(六)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扰乱市场秩序的重点问题,加大曝光力度,曝光典型案例,推动重特大案件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针对社会关注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等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扩大舆论宣传的社会效果。(责任部门:县文广新局、县广电台、县信息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寿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行动列入重要日程,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要实行政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致使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群体性专利侵权泛滥局面得不到及时扭转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加强通力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行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各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资源,强化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地区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探索区域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建立重大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要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12312”(商务举报投诉)、“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12390”(侵权盗版举报)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等相关举报投诉电话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等服务工作,认真接收、及时发现、快速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四)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每月定期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报送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事项要及时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抓好信息交流,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不定期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

(五)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滤布厂 制度化、法制化,积极推动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11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实施方案要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11月至2011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内容、区域、领域以及查处产品专项行动的检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派出检查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进行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3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整理汇总并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督查,对表现突出的乡镇和部门将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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