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村级乡村振兴工作简报4篇

来源:振兴乡镇 发布时间:2023-12-13 10:13:02

村级乡村振兴工作简报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x市司法局联合x县彭楼镇政府和省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乡村振兴工作简报4篇,供大家参考。

村级乡村振兴工作简报4篇

村级乡村振兴工作简报篇1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x市司法局联合x县彭楼镇政府和省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彭楼镇向阳工作组,以推动乡村法治建设为着力点,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自1月1日起,在帮包村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期间开设了“乡村振兴法治大讲堂”,邀请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人员组成“乡村振兴法治”宣讲团,结合村“两委”周例会、主题党日等时间节点,进行专题讲解,加强干部群众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两委”班子依法治村的能力水平。

  邀请书画家现场开展法治文化书法创作活动,并将书画家们创作的法治文化作品,现场赠送村老党员、致富能手、乡贤村贤、“法律明白人”等,把传统文化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既传播了法律知识,又弘扬了传统文化,积极引导更多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成立“法治宣传小分队”,驻村工作队员和志愿者们,深入集贸市场、田间地头、农家庭院,与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开展政策解读、法治宣传、解决矛盾,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积极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村级乡村振兴工作简报篇2

  为大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增强乡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伊春市x县司法局组织司法干警深入村屯、集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活动中司法局工作人员向村民们详细介绍了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向村民们发放了《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宣传手册。司法干警就民法典中的婚姻、继承、借贷合同约定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并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台,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逐一进行认真解答,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将涉农政策法规进行了深入解析,受到了村民的好评。

  此次“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人次,在给广大村民送去丰厚法治大礼包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携手共建美丽乡村。

村级乡村振兴工作简报篇3

  为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5月17日,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学会在升昌镇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一兵,市法学会秘书长李晓峰,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学会有关负责人参加宣传活动。

  活动结合“崇尚法典精神共创美好生活”“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送法进乡村”“非诉助春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乡村行”“公共法律服务基层行助力乡村振兴”宣传活动,通过设立集中咨询点,提供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群众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法律顾问对农民朋友普遍关心的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宅基地使用、消费维权、劳动合同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法治保丰收、促增收,助推乡村振兴。此次活动共发放宪法、《民法典》宣传手册及涉农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近1000本,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服务28人次。

  活动后召开了升昌镇法律顾问对接会,会议传达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意见》,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职能,进一步夯实乡村依法治理基础,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村级乡村振兴工作简报篇4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市委市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按要求尽锐出战,“抽硬人、硬抽人”,全体驻村工作队员迅速到岗到位,持续用力、不断加力、精准发力,夯实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硬基础,创新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抓手。现刊发各级驻村工作队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和经验,供大家学习交流。

  传好驻村帮扶“接力棒” 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6月3日,市委组织部 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市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及市直驻村工作队选派工作的.通知》,在保持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原结对关系总体稳定基础上,坚持资源集中、要素集聚原则,建立乡村振兴市级领导联系点和市直单位定点帮扶制度,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党组织软弱涣散村、能够率先实现振兴的重点村(绿色发展村、善治示范村)及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其他类型的村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市直乡村振兴工作队在20__年6月15日全部轮转到位,并完成好各项工作交接。

  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把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选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到严格标准、精准选派、尽锐出战。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召开驻村工作队工作交接会,安排部署帮扶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工作,积极推动新老驻村人员平稳过渡、无缝对接。各级驻村工作队员迅速到岗到位、熟悉情况,在驻地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依靠驻点村“两委”聚焦“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结合实际开展“聚力强组织、固根基,聚力稳脱贫、防返贫,聚力兴产业、助发展,聚力抓治理、促和谐,聚力办实事、解难题,聚力转作风、优服务”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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