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鸡西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来源:振兴乡镇 发布时间:2023-07-20 10:40:08

鸡西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鸡西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鸡西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鸡西市改善农村人居

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47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整治农村环境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全省“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创建活动要求,加快我市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步伐,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全市459个行政村的房、路、水、电、通信等设施建设,加大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治理,提升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生态化、信息化水平,在全市实施省政府提出的“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市建成12个示范村、75个达标村,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洁良好、生态保护优良、风貌特色鲜明的宜居村庄,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三、主要任务

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要实施好村庄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宜居特色村庄创建“三大工程”,全面完成16项建设整治任务。

(一) 村庄设施建设工程。

1.实施农房改造。继续推进农村泥草(危)房改造,重点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消灭D级危房。开展农房抗震和节能改造。泥草(危)房改造率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2.实施农村道路建设。加强村村通公路及村内道路硬化建设,整合涉农资金,通过农民筹资筹劳方式,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现村内道路硬化。在国家建设规划中,有条件的建制村硬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完善供水设施,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供水管网工程全覆盖,入户率达到95%以上;加强农村入户饮水指标检测,定期进行卫生消毒。(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市卫计委)

4.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积极鼓励新能源供电,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责任部门:国网鸡西供电公司)

(二)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5.开展垃圾治理。因地制宜进行垃圾处理,对交通便利且距离县城较近的村庄,推行垃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其他村庄可通过集中填埋方式就近处理,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填埋,垃圾处理率达到60%以上。(责任部门:市农委、市环卫局)

6.开展污水治理。离城镇较近的村庄,可以利用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污水处理,3万人口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离城镇较远的村庄,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鼓励人口较少的村庄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7.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引导农民积极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鼓励秸秆能源化利用,吸引规模企业参与农村秸秆能源化建设;大力推进沼气供热、供气清洁工程建设。(责任部门: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8.开展粪便治理。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科学分离,加大集中养殖区和村庄分散畜禽粪便综合治理力度,推进畜禽粪便还田利用。(责任部门: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环保局)

9.实施厕所改造。积极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建设,逐步推行厕所水冲化,支持广大农户实施室内厕所改造,厕所入户率达到30%以上。(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局、市环卫局)

10.开展生产性公用设施与柴草治理。统一规划建设农村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积极引导村民柴草垛合理集中存放,确保村内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农委)

(三)宜居特色村庄创建工程。

11.抓好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加强村域规划组织实施,禁止擅自改变规划。按照城镇化发展需求,在尊重广大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自然屯农民逐步向中心村和小城镇聚集。(责任部门:市城乡规划局)

12.抓好村庄绿化。大力开展村庄道路、庭院绿化建设,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有条件的村庄要建设小型公园,推进村庄美化。(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13.抓好生态优化。保护山、水、植被等自然资源,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突出农村田园风貌特色,打造碧水蓝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14.抓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幼儿园、卫生所、超市、通信、宽带网络、文化广场、体育健身等服务设施建设,有线电视、电话、宽带行政村普及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15.抓好特色村庄建设。利用地域优势,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旅游功能的历史文化游、乡村游、风景名胜游、农业观光游等度假特点的特色村庄。(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16.抓好宜居村庄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宜居村庄。(责任部门:市农委)

四、实施步骤

第一步,启动阶段(2014年)。县(市)申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和达标村。原则上每个县(市)要确定4个示范村、25个达标村。

第二步,实施阶段(2015年至2017年)。每年建设4个左右示范村、25个左右达标村。达标村重点完成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两项任务,示范村在完成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基础上,着力进行特色宜居村庄建设。

第三步,拓展阶段(2018年至2020年)。建设75个达标村,并对其他村庄进行环境整治,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工程,摆上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细化并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各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县(市)政府具体负责;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村组织具体落实。县(市)政府要明确责任部门,乡(镇)、村要有专人负责,要明确任务完成时限,明确奖惩措施,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示范村、达标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要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有效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积极性。

(三)帮扶共建,社会参与。要围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该项工作开展。要积极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动员各行各业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要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乡村。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提高管护人员素质,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设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县乡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增强农民环境卫生和公共道德意识。

(五)统筹规划,全面发展。按照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结合“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重点和时序,促进环境建设与产业发展有序衔接,协调推进。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让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农民致富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推荐访问:鸡西市 实施方案 乡镇 【乡镇方案】鸡西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
上一篇:【乡镇典型】支部群众工作经验交流
下一篇:【乡镇方案】乡镇开展党群众路线实施方案(全文)

Copyright @ 2013 - 2018 小艾秘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小艾秘书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1019447号-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