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事故处理应急预案7篇(全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11-27 12:50:07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为了妥善处理学生在校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钟祥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7篇,供大家参考。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7篇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为了妥善处理学生在校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钟祥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由政教处负责落实,由分管领导负责督办。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 长:刘明辉(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刘敏(政教主任

组 员:当日值日领导、当日学校安全保安成员、当事学生班主任、当时任课教师(职工)及门卫。

三、学生校内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任何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均要求以“及时救助,妥善处理”为原则进行。相关上课教师或第一时间发现伤害事故的教职员工(第一知情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的学生。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l、发现学生受伤,第一时间发现伤害事故的教师(第一知情者)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镇卫生室诊断,并及时通知伤害学生班主任,伤害学生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往医院接手处理。

2、伤害学生班主任知道情况后要立即通知相关学生家长。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及时对受伤害学生送温暖、送关怀。事故严重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不得隐瞒

3、调查取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上课教师或第一时间发现伤害事故的教职员工协助班主任填写有关事故发生情况、学生受伤情况及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请在场的学生作好笔录(2人以上)。班主任及时将有关报告交政教处备案。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事故发生后,由校长召开有关成员商讨会,部署就学生伤害的处理办法。在适当之时学校会同受伤害学生家长或第三人进行妥善处理的商讨工作。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起诉。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班主任要 m.shancaoxiang.com 督促学生家长提供平安保险需要的如下材料:

a、《协议书》复印件;b、学生开学办理的保险单;

c、学生病历卡复印件;

e、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f、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示意图

发生事故?第一时间送医院、通知家长,报学校政教处,保险公司备案?成立事故处理小组?调查取证?协商?起草协议书?支付补偿金?报保险公司理赔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2

一、制订本预案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可能引发校内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1、课间学生追逐打闹;

2、学生自行到校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

3、体育活动中不慎碰到、摔倒;

4、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失修或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6、实验缺乏指导、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预防方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四、处理程序:

i、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伤势严重的送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教育局业务科室,重大事故立即电话报局办和业务科室,事后再详细书面汇报,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一般由校长、副校长、政教主任、年部主任等组成)。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两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不威吓逼供)。

ii、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iii、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数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家长收到补偿金后均要出具收条。

3、保险理赔。提供以下材料给保险公司: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及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是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责任重于泰山。因此我们要从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民族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学校的卫生与安全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为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的伤亡和国家财产的损失,特编制〈〈江临中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制定依据:近一段时间来发生在学校的安全事故时有耳闻:学校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领导也对此十分关注。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鹿城区教育系统重特大伤害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依据,根据学校实际制定。

  二、适用范围

  1、交通事故;

  2、饮食中毒事故;

  3、教育设施安全隐患事故;

  4、火灾事故;

  5、学生心理疾病引发的事故;

  6、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

  7、学生打架斗殴引发的事故;

  8、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报告制定及程序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校长室报告。发生饮食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在2小时内立即电话报告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并根据事故性质报请以下部门救援:

  ①江临派出所,鹿城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消防119;

  ②江临第一医院,医疗急救中心120,区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2、学校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四、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学校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1、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决定。

  2、副总指挥:由政教处主任担任,分工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协调各处、室、部门之间的工作。

  3、指挥组成员:政教处、工会主席及其它各处室主任。

  做好现场救援、抢险和善后工作(具体分工另行明确)。

  4、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学校行政领导、班主任、生活指导、保卫组成员、医务人员、值周值日教师等。

  五、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1、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根据所判定的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严重程度,研究抢救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并迅速决定报告和求援。

  2、在全力抢救伤员学生时,及时控制危险源,急救受伤人员脱离现场,实施应急救治,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学校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送伤员学生去医院急诊抢救。

  4、及时控制现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5、班主任老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总务处应为学生伤员做好有关医药费垫付等临场服务处置工作。

  7、政教处及时写出事故报告送校长室上报。

  六、事故调查处理

  学校应对事故作出调查结论,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事故作出调查处理: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4

中学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区局办、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由青保办统一向有关保险公司上报备案。 4、启动处理应急小组。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户口、开学和工作等方面;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可由区青保办调解解决原则。 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可由区青保办介入调解解决。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11楼  邮编:××××××               联系电话:××××××××-6260  联系人:李××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               通知家长 发生事故    送医院                         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报局有关科室、保险公司备案 调查取证     协商     起草《协议书》    支付补偿金 填写校长责任险赔付意向书      保险公司理赔。 ××中学应急事件领导小组                                   .11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根据把各项准备考虑在前、研究在前、落实在前的原则,特制定我校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二、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相关责任人及职能部门

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学生上课安全(尤其是体育课、体育选修课和体育训练及实验课)。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教务处)

2.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活动组织处室)

3.学生课间安全(含大课间、午间在校、下午放学时段)、上下楼梯安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政教处)。

4、学校运动会安全。比赛项目裁判、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政教处)。

5.学生上、放学学校大门口交通安全,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6.校园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7、外来人员进校制造的人身伤害安全,门卫保安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8、食堂卫生安全。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三、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伤害等级程度和处置程序

(一)伤害事故等级程度的"判定:

1.一般伤害事故:轻微的碰擦等导致的皮外伤等。

2.伤情较重事故:个别学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与报告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相关责任人和职能部门。

2.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伤害事故等级,及时决定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1)一般伤害事故处置程序:

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立即报告班主任,由校医进行现场处置或者直接送医院,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同时报告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长。随后相关处理事宜参照下款“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置程序”的有关步骤进行。

(2)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置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和职能部门、分管校长。并视情况紧急程度可直接拨打120,或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直接护送当事人到医院救治,必要时寻求警力支持。在无力救助时,保护现场,不轻易搬动伤者。

第二步:班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应在第一时间与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汇合,指导救治工作,并及时向校长汇报。在送诊途中,由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征询家长意见,到家长指定的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直接与医院联系,要求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抢救时间。

第三步:学校在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汇报区教育主管部门。

第四步:在调查了解事发情况、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及时告知责任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到医院与对方家长见面,协商处理治疗事宜。

第五步:紧急救治工作开展的同时及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要立即安排人员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收集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签字证明材料),第一时间掌握准确客观信息,为后续责任认定、相关处理提供证据。

第六步: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真诚细致的疏导解释工作。有责任学生的,班主任要及时督促责任学生家长采取积极态度,与对方家长沟通,处理好善后事宜。

第七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协调处理保险赔偿事宜,并及时做好登记备案。

第八步: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公开信息,掌握舆论主动。

四、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情形严重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2.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等。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五、补充要求

1、学校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级部主任为成员,负责领导督促协调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做好学校意外伤害事故的妥善处置。

2、关于事故的事后处理要依照和遵循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程序(见附件)进行。属于一般伤害事故,或较严重伤害事故但当事家长通情达理、支持配合的,原则上由班主任、责任教师、级部主任协调解决,必要时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校长参与;属于严重伤害事故或虽属一般伤害事故但经多次调解当事家长仍不认账、不配合的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统筹,成立专门事故处理工作小组进行协调处置。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及结果情况相关责任人、职能部门务必要做好记录备案,做到有备无患。

3.学生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教职工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对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置要强化生命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协调意识,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责任落实,既要依法依规晓之以理,也要感情交流动之以情,以合法合情合理妥善处理为最终目的。对推诿、失职、躲避、耽误、不上心、不尽力等落实责任不力人员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对积极主动、用心尽力及时化解矛盾、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6

为了确保幼儿伤害救助的及时性,做到防患于未然,有备而无患,本着“积极预防,妥善处理”的"原则,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台东市幼儿园章程》的规定,特制订如下预案。如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预案,按下列预案程序处理。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教师、各年级组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1.责任人迅速向当天的行政值班人员报告。值班人员立即向园长汇报,并在园长的领导下进行紧急施救,联络各实施部门负责人,一方面组织对受伤幼儿的救治,另一方面维持园内各项工作常规。

2.组织保健医生和班级保教人员(或现场人员)边进行紧急施救边共同护送幼儿去医院抢救。

3.班级保教人员及时与受伤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告诉幼儿伤势状况和所在地点。

4.园长在重大事故发生6小时(如特大事故3小时)以内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5.责任人向受伤幼儿家长说明情况,做好幼儿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如有加害方,主动和受害方、加害方家长沟通,分管园长负责该事故的协调处理与汇报。如果是重大事故,由园长负责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协助下,努力使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6.由分管园长在核实无误下通知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如果是重大事故,事故处理结束后,园长负责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7

一、校内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伤害事故的预防办法:

1 、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 、加强对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场地、房屋硬件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按年级和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和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分别与各层面签约,做到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三、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1 、一旦发生意外学生伤害事故后,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进行救护,需送医院的立即指派人员送专科医院或大医院进行救治。

2 、在救护的过程中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3 、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 (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 ),调查人员应 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

4 、如属重大伤害事故,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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