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汇报】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仅供参考)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8-03 09:00:17

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首先,欢迎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局进行督导检查。住建局作为县政府履行全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之一,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汇报】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住建汇报】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仅供参考)


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

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局进行督导检查。

住建局作为县政府履行全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承担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集中供热和供气安全运行等监管工作。2015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有关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以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为核心任务,突出抓好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制度约束,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能力,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扎实开展了各项工作。

一、《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情况

(一)抓学习培训,注重了两个结合

一是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2014121日,新《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依据行业特点,我局坚持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自学并进行集中宣讲,就新《安全生产法》共组织了四次集中学习培训,参训人数达200人次,分别由局主要领导为局执法监管人员进行了两次集中宣讲,由分管局领导和局安监站、供气办、供热办、市政股负责人分别为建设工程施工和供热、燃气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两次集中宣讲,做到了每次集中学习有签到表、会议记录和宣讲资料。同时,参加了全县组织开展的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

二是局里组织与企业组织培训相结合。通过组织局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员每年参加一次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知识培训,并督促指导企业抓好建筑施工、燃气和供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特殊工种等从业人员的日常学习培训教育,做到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使大家增强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主动性,提升了依法管理能力。

(二)抓宣传教育,采取了四种形式

一是利用“安全生产月”进行集中宣传。每年6月份组织有关职能股室集中开展了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 “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参加了全县在花园广场举办的安全生产日宣传活动,督促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和燃气企业共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11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份,出黑板报10期。

二是举办街头咨询日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我局组织四家燃气企业在县城人流量较大的地段每年举办一次燃气安全常识街头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2100余份,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10块,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问160多人次。

三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滚动宣传。通过在县电视台、电台每个季度用一周的时间滚动播放一次有关燃气安全使用的通告,呼吁广大用户必须到正规、有资质的燃气企业灌气,明确违规倒气、售气和购气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声势。

四是通过手机信息进行宣传。共向广大用户发送手机提示信息320余条,开展了燃气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进街道、进燃气用户活动。通过宣贯培训,实现了局全体干部、职工和建设工程施工、燃气、供热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全覆盖。

同时,我局通过组织召开由建设工程施工和燃气、供热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就《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广泛征求意见,通过梳理归纳出了4条修改意见。

二、《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

(一)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一是局安监、供气、供热、市政相关股室明确了安全监管责任,将责任细化到每位股员,并制定了权力和责任清单。

二是每年年初局与县属5家施工单位和4家燃气企业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与外埠进张施工企业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机制,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411月,按照全县推行“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我局现行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编制了审批服务指南,做到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凡是没有办理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手续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准发放施工许可证;并开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凡是到我县从事城镇管道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新上燃气企业的所需资料严格进行初审,严把了市场准入关;同时,由县安委会牵头,县住建、安监、工商、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县燃气市场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倒气偷气行为。

二是严格监督部门排查治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重点对象监管。我局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每月对各建筑施工和燃气企业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排查,在建建筑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推进诚信化建设,企业和个人全部纳入了动态监管系统,并计划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争取今年年底建成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两家。特别是在重要时期和重大节日期间,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组织有关股室执法人员集中时间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施工责任主体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燃气经营许可和充装许可的有效期,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台帐和巡线记录的完整,燃气设施是否完好及安全运行情况;检查供热企业设备设施的检修、保养、维护情况。检查记录由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双方签字,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同时,加入了张北县“两法衔接”网络信息共享平台,按时录入行政处罚案卷,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案件直接通过网络平台移交司法机关。新《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共下达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60多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0多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一般安全隐患300多条,重大安全隐患50多条,办理安全生产监督备案28项、建筑起重机械注册登记15台、使用登记37台,下达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6份。

三是实行专家现场会诊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通过聘请张家口市、宣化区等燃气方面的专家对我县城区内的4家燃气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专家提出的建议和指出的问题责令企业进行了整改。

(三)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建筑施工安全和燃气、供热安全重大事故和城区防汛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施工企业、燃气和供热企业、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人员每年开展一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演练,进一步操练了应急救援队伍,检验了预案的可操作性,提升了快速反应和各部门协调作战能力。

(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施工、供热、供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等规章制度,经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是严格企业自查自改。严格要求各施工和燃气企业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及时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自查整改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做到了局有关职能股室随时并准确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到位。

三、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要求和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门会议和文件精神,强化领导,健全机制,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分管局长任副主任,安监、供热、供气、市政等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局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会议精神,对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进行讨论研究和做出安排部署,明确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推进了企业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体系建设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局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两名分管局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局相关执法股室负责人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并建立和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监管层层负责、跟踪问效、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和安全事故警示通报、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制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落实力度,牢固树立“关注安全、珍视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长效机制,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并严厉打击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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