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魏县2015-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28 15:20:07

魏县2015-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方案为切实开展好我县农机深松工作,有效增强土壤蓄水保墒和抗旱防涝能力,提高农作物产量,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5—2017年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魏县2015-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魏县2015-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魏县2015-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我县农机深松工作,有效增强土壤蓄水保墒和抗旱防涝能力,提高农作物产量,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52017年农机深松工作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农财〔201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确定的“县长负责、部门联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成方连片、整村推进,完善机制、市场运作,定额补贴、先建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的原则,通过农机深松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推进农机深松、促进耕作制度改革,提升耕地质量,挖掘粮食增产新潜力,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粮食生产核心种植区,兼顾棉油菜等重要经济作物种植区,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扶持独立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承担农机深松质检工作,鼓励探索开展农机深松作业远程实时监测技术,完善质检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坚持规范实施,完善项目操作程序,强化信息公开与绩效考核,加强过程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坚持市场化运作,科学确定作业市场指导价,调动各方积极性,提供高效优质的深松作业服务。

二、实施范围

县内所有适宜深松作业地区均可开展农机深松作业。农机深松作业实施以粮食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为重点,兼顾其他群众要求迫切的适宜乡镇、村。同一地块深松作业实施原则上“三年深松一次”,其中夏玉米深松深施肥播种联合作业可以连年进行。

三、补贴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开展农机深松作业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质检员(独立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

(二)补贴标准。农机深松作业每亩补贴30元,其中,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深松作业补贴28.5/亩,质检劳务补贴1/亩,深松质检直接费用补贴0.5/亩(主要用于深松宣传培训、技术指导、业务学习和监管验收等)。

(三)补贴方式。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和质检劳务补贴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经质检员(独立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核实,履行签字公示手续,县农机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向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质检员(独立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兑现补贴资金。农机深松质检直接费用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拨付。

四、技术路线

(一)深松作业时间和模式。作业时间一般是夏季深松作业和秋季深松作业。主要模式有:

1.单一深松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单一深松功能的深松机具或振动深松机具进行作业。

2.深松旋耕(施肥)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深松旋耕(施肥)联合作业机具进行作业。

3.深松施肥播种联合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具有深松功能的播种机进行联合作业。夏玉米深松施肥播种作业可实现深松、深厚层施肥、精量播种、播后镇压等联合作业。

4.深松浅翻(灭茬)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深松浅翻犁进行作业。

5.其他作业模式。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选用,也可采用其他深松作业效果好、农民群众欢迎的深松作业模式。

(二)作业质量标准。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14782011《土壤深松机械作业技术规范》,要求能够有效打破犁底层,作业深度不小于25厘米,深松间隔不大于70厘米,作业后要做到深浅一致,田面平整,没有漏耕。

(三)深松作业机具要求。单一深松机和深松旋耕联合作业机的深松铲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JB/T97881999规定,凿式深松铲柄上须安装翼铲,两侧翼铲的有效宽度不能小于150毫米;深松播种联合作业机和振动深松机的深松铲柄可不要求带翼铲。

五、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具备农机深松作业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可向县农机局申请报名,同时报作业地所在乡(镇)政府备案。

(二)落实任务。县农机部门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和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意见》要求,落实深松作业任务。要本着促进土地流转、推动农业规模经营的原则,优先安排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托管)种植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等,承担深松作业任务。县政府与项目乡镇、乡镇与项目村签订深松工作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县农机部门确定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将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乡镇主管副乡镇长、农业技术人员等列为深松质检员人选(有条件时可委托独立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并与之签订深松作业委托协议;项目村村委会组织或代表农户与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签订作业合同,明确作业地块及面积、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补贴金额、质检人员等。

(三)作业实施。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按照作业合同要求提供深松作业服务,作业价格不超过50/亩,可适当收取作业差价。

(四)作业核实。深松作业完成后,深松质检员(独立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逐户逐地块检验深松作业质量(10亩以上地块要到村委会备案),确认质量合格、面积准确后,填写《农机深松作业单》(附件1),作业机手、农户、深松质检员(独立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三方签字或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将《农机深松作业单》核实汇总后,在村级公示栏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村为单位填报《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加盖村委会公章,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五)县级审核验收。县农机部门组成项目审核验收组,负责对各乡镇上报的作业面积逐村进行抽查,每个项目村抽查面积不少于作业面积的10%,切实做到“三必查”:即项目区村村必查到、承担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人人必查验、有明确举报线索的全数必查核。一旦发现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存在作业面积不实、作业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则对其抽查面积加倍进行再查验,本村作业面积不够的查验其在其它村的作业面积;如若再出现问题,则对其作业面积进行全面核查。由此增加的查验成本原则上由该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承担。对出现问题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质检员(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要进行严惩,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暂停从事农机深松补贴项目作业或质检资格,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检查结束后,将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通过部门公示栏、政府或部门网站等方式在全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机主管部门出具《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附件3),向县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事宜。

(六)资金兑付。县财政部门对农机部门出具的结算资料完整性和资金支出用途进行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和质检员(独立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项目区乡()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审核验收、资金兑付和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决策。县农机、财政及项目乡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县财政部门要切实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县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作为农机深松任务的承担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培训指导、监管验收等工作,做到经费保障、权责一致。

(二)多方参与,强化培训。县农机部门要采取多方承担的方式开展深松作业,要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主力军作用,加大农机大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其他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参与深松作业的力度。并积极开展深松作业规范、机具操作技能、维修保养、职业道德教育等培训,推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切实提高农机手操作技能和质检员质检水平;建设壮大“技术熟练、热心服务的农机手队伍”和“精通深松质量检验工作、公平公正、能够调解作业纠纷的深松质检员队伍”。

(三)科学组织,规范管理。县农机部门要做好机具保障工作,根据我县实际和深松任务量,指导购买新机、检修旧机;推行“五定”(定机具、定机手、定质检员、定农户、定作业合同)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夏、秋季深松作业,完善深松技术模式,提高深松作业效果;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服务,送技术、配件、维修到基层,维护作业秩序,提供全方位服务。要切实执行“两公示、三签字、多级检查”的操作监管办法,即:村级作业结果公示、县级补助结果公示;深松农户签字、作业机手签字、质检员签字或独立第三方质检机构盖章;乡级初核、县级审核、市级督查、省级抽查。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补贴资金。

(四)完善机制,市场运作。积极探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支持独立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承担深松质检任务,切实提高工作效能。积极创新深松作业监管方式,开展深松作业远程智能监控,探索开展信息化作业监管试点工作。严格按照“不增加农户负担、调动作业各方积极性、有利于持续稳定发展”的原则,科学测算各种深松作业及质检成本,市场运作,做好农机深松工作。

(五)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墙报、公示栏等媒介,采取现场演示观摩会、技术培训会、发放明白纸、乡村大喇叭等形式,大力宣传深松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深松作业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通过公开补贴操作程序、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实行深松作业“两公示”,公开设立举报电话等,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明白、让农民群众参与、让农民群众监督。

(六)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农机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作业监管,严惩违规行为。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县农机部门要做好新技术模式的对比试验和数据、图片等资料收集工作。深松作业完成后,要按要求上报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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