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博白县住建局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27 14:10:05

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于春生同志批示精神抓好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桂纪办发[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博白县住建局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博白县住建局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文)


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

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于春生同志批示精神抓好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桂纪办发[2015]4)精神,《博白县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经研究,决定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集中围绕“六个一批”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线索,严厉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震慑教育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和“四风”问题的发生,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在2015年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2016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中存在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克扣、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

成立博白县住建局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唐荣   县住建局副局长

        苏靖茜   县住建局纪检组长

 员:符显林   县村镇办副主任

        李旭军   县村镇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纪检组,办公定主任由县住建局纪检组长苏靖茜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并制定措施;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决策;指导和督办专项治理工作。

2.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深入查找并整改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按照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存在问题的排查、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从20158月至2016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宣传阶段(20158)

1.动员部署。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动员、总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参照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本级本部门(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本级本部门(系统)动员会议,全面推进本级本部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

2.宣传发动。要加大对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微信等媒体和基层组织固定公开栏,及时向社会发布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时间和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提高专项治理活动知晓度。同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宣传专项治理的相关信息,向群众讲深讲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

()线索排查阶段(贯穿全程)

加强线索排查。首先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其次要深入镇、村(社区)开展公开接访、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活动,将信访举报点延伸到村屯一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实现信访举报全覆盖。第三要分别组织强有力的线索排查专项工作组,进行深入细致的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第四,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重点对201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特别是财政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摸排问题线索要贯穿专项治理活动全过程,从20l58月份起,在每月3日前,及时将本级本部门排查问题线索的情况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中查处阶段(20159月一20163)

1.集中调查。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的交办件、督办件和属于本级本部门系统专项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调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提供有关部门处理。

2.严肃查处。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属于本级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坚决查处、抓好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重查处,严格执纪、严肃追责,坚持“一案双查”。

3剖析案例。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本级本部门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思考,认真分析总结,要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发案原因、查找问题规律、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总结提升阶段(20163月底前)

1.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学习,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到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在总结提升阶段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体约谈活动,要运用典型案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2.建立健全制度。针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查找监管工作上存在的漏洞,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一批切实可行的监管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办事程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3.总结工作经验。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经验、好做法,要进一步提升。要在20162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我县维护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具体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与当前各项中心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具体落实。

()加强沟通协调,整体推进工作。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压量大,要与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通力合作,做到资源共享。各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工作要服从组织安排,人员服从组织调度,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责任,全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工作实效。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政策,工作要求比较高,要善于学习,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小组要定期举行工作情况通报,掌握工作推进动态,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会诊,认真解决,力求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借助各级主流媒体加强对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群众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治理中来。同时,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对工作推进效果明显,成效突出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树立先进典型,不断引领专项治理的深入。对工作落实不力,专项治理工作停滞不前,没行动,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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