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意见】辽阳市关于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0:16

关于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不仅关系到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而且关系到全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意见】辽阳市关于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畜牧意见】辽阳市关于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关于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不仅关系到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而且关系到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监管、政策扶持、保险联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全地区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6号),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属地化监管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各环节的监管部门,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动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条件;切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责任。县级政府要负责本区域内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畜禽的收集处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要负责本区域城市公共场所以及乡村发现的死亡畜禽的收集处理,调查死亡畜禽来源。跨省际流入的病死畜禽违法案件,由市政府组织市畜牧等部门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省域内跨市流入的,由市政府组织市畜牧等部门与流入市共同进行调查;市域内跨县(市)区流入的,由相关县(市)区政府组织畜牧等部门进行调查。

二、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以及采取其他动物防疫措施等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新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点)要同时建设与饲养规模、屠宰规模相适应的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无害化处理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原有不合格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点)无害化处理设施要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检疫申报,注销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再享受各级政府有关扶持政策。

三、加速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畜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结合省以上相关补贴政策,制定20152017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病死畜禽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消毒封闭运输工具。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图应与本地区动物卫生信息化监管平台联网,并及时将监控信息上传至市、省级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监管平台。要因地制宜,建立以病死畜禽高温发酵法或化制法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物资源化利用为主,在边远乡村、养殖密集村屯和中小型饲养场使用玻璃钢罐化尸窖法处理为辅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要根据本地区畜禽饲养规模,逐步建立公益性专业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中心应使用高温发酵法或化制法,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物的资源化利用,并以企业化运作为主,开展无害化处理物的资源化利用工作。市本级公益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要采取高温发酵法或化制法无害化处理的方式建设。

各地建设的无害化处理项目要选用依法注册登记企业生产的设施、设备。使用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没有纳入省以上农机补贴目录,或者没有通过有关资质部门产品鉴定、不满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有关环境保护要求,以及侵犯知识产权产品的,均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015年至2017年,全市要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任务。到2017年末,全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饲养场、养殖密集村屯和边远乡村均应建有符合标准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全面推动各项保障政策落实

市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保障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扶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国土部门要依法优先保障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农业等部门要将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研究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研究无害化处理后产物的资源化利用;国税、地税部门要落实国家对从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物价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收费政策,确保无害化处理场所能够实现正常运营。市保险行业协会应督促保险机构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列为畜禽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不予赔偿。

各级畜牧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保险等部门,立足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推动政策落实。要按照20152017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相关补助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范围由规模场扩大到散养户,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本地区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监管、收集、储运等运行经费,保证无害化处理设施选址等工作顺利开展。

五、搞好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科学养殖和动物疫病防疫知识,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病死畜禽产品的危害性。加强对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系统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区域联系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鼓励人民群众和媒体对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和曝光。

六、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水利、公安等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调查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案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对查扣的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在固定证据后,当地动物卫生监管机构应及时组织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七、统筹推进动物防疫工作

进一步落实《辽阳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在大力推进辽阳市国家农业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进现代畜牧业示范场、示范区建设,不断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动物饲养管理、防疫灭病、检疫监督等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动物疫病防控要求,不断强化养殖者防疫责任主体意识,真正让畜禽养殖场(户)知道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引导养殖者封闭饲养,统一防疫,定期监测,严格消毒,降低动物疫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强化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坚决杜绝外来病死畜禽流入当地,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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