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方案】大足区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11 08:30:19

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大足区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质监方案】大足区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25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准入倒逼、标杆引领、创新驱动、共同治理”原则,充分发挥标准对节能产业转型升级倒逼作用,创新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加快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强化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促进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2020年,基本建成指标先进、符合区情的节能标准体系,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产业政策与节能标准结合更加紧密,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支撑作用更加显著,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标准化共治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节能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以区标准化工作部门协调推进机制为基础,建立区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区质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商务局等部门配合)

(二)建立节能标准体系评价机制。组建节能标准化专家队伍,创新节能标准技术审查和咨询评议机制,加强能效能耗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强化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实施后评估工作,确保节能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区质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局、区统计局等部门配合)

(三)创新节能标准化服务机制。公开全国或全市统一的节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让相关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及时掌握节能标准信息动态,积极推进标准宣传、信息咨询、标准比对、效果评估等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节能标准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标准研制、标准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定制化专业服务。(区质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等部门配合)

三、建立节能标准体系

(一)工业能效标准。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对双钱轮胎、红蝶锶业、永荣矿业大足洗选等重点耗能企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达标。指导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以及锅炉、电机等高耗能设备执行节能监测及能效评价标准,指导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标准体系。以双钱轮胎为例,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企业节能技术标准的自主研制,推进燃煤锅炉标准化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达标活动。(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牵头,区城乡建委、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二)能源领域节能标准。围绕能源结构优化、能源高效利用、能源循环开发,鼓励和指导双桥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参与废旧金属、机电产品、电子产品、汽车等废旧资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能源与环境和谐发展的节能标准体系。(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经开区经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筑节能领域标准。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指导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推进建筑领域节能监测,加快绿色建材认定及建筑能效测评。(区城乡建委牵头,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标准。积极推动“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行动,加大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促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城区公共交通发展,促进居民绿色出行。(区交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城乡建委、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五)流通领域节能标准。加强绿色饭店、绿色宾馆、绿色商场(店)等建设,启动流通领域节能环保“百城千店”示范工程。建立商贸零售业能源管理体系,执行绿色商场和绿色市场等标准,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抑制不合理消费。(区商务局牵头,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六)公共机构领域节能标准。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采购运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制定行政单位能耗定额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区机关事务局牵头,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七)农业领域节能标准。加大农村沼气利用力度,加强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和节电、节油农业机械设备推广和节能标准的推广,建立农业节能标准体系,引导农业节能低碳生产,有效降低农业机械、渔船等能耗。(区农委牵头,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四、强化标准实施

(一)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为依据,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的生产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以强制性能效标准和交通工具燃料经济性标准为依据,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能效标识制度。新建城镇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将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经开区经发局、区机关事务局、区物价局、区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节能标准化示范工程。以双钱轮胎、红蝶锶业、永荣矿业大足洗选等列入国家万家企业低碳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为示范,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能效对标达标。以足航钢铁为标杆,推广高效电机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区、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实施推荐性节能标准。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生产许可、节能改造、节能量交易、节能产品推广、节能认证、节能示范、绿色建筑评价及公共机构建设等领域,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评估、电力需求侧管理、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等节能标准。推动能源管理体系、系统经济运行、能量平衡测试、节能监测等推荐性节能标准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局、经开区经发局、区机关事务局、区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督。以节能标准实施为重点,加大节能监察力度,督促用能单位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完善质量监督制度,将产品是否符合节能标准纳入产品质量监督考核体系。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对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节能标准化科研力度。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节能领域技术标准科研工作规划。强化节能技术研发与标准制定的结合,支持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加快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科技、标准、产业同步行动,培育形成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的科技创新机制。(区科委、区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强化节能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引进、培育节能标准化人才,进一步完善节能标准化人才教育体系。鼓励节能标准化人才担任标准化技术组织职务。加强基层节能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加强标准化工程师培养,提升各类用能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运用节能标准的能力。(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商务局、经开区经发局、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大节能标准化资金投入。在节能减排、标准化等区级项目资金中,每年安排节能标准化工作经费,重点用于标准制修订、标准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引领、品牌打造、人才培养等方面,带动企业、社会、市场加大对节能标准化投入。(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商务局、经开区经发局、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推荐访问:大足 标准化 质监 【质监方案】大足区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上一篇:【统计办法】惠州市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下一篇:【审计办法】惠州市审计局关于审计评估类中介机构业务报告核查办法

Copyright @ 2013 - 2018 小艾秘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小艾秘书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1019447号-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