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意见】南岸区2015年农村康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07 20:40:05

2015年农村康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为切实推进农村康居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积极引导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特色彰显的“宜居住宅”,着力打造合民心、顺民意、符民愿的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意见】南岸区2015年农村康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乡镇意见】南岸区2015年农村康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2015年农村康居工程

建设实施意见


为切实推进农村康居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积极引导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特色彰显的“宜居住宅”,着力打造合民心、顺民意、符民愿的民生工程,努力实现全区村镇面貌新改观、特色风貌更彰显、人居环境大改善目标,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首要目标,突出民生与发展两大主题,围绕“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善环境,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稳中求进”的工作思路,着力实施一批惠民康居工程项目。2015年我区康居农房建设改造计划任务如下:

(一)组织实施农民新村3个。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移民、地灾避让搬迁、土地整治等项目,对农民新村统一规划、提档升级、整体打造。2015年完成南山街道双龙村南怡馨居农民新村环境提档升级综合改造工程(市级示范村),另启动迎龙镇蹇家边村、峡口镇乐和家园2个农民新村建设。

(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80户(其中D152户)。结合康居农房风貌整治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共涉及迎龙镇(20户,全部为D级危房)、南山街道(60户,其中D级危房30户)、长生桥镇(35户,全部为D级危房)、广阳镇(15户,全部为D级危房)、峡口镇(150户,其中D级危房52户)。

二、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20151月至2月下旬,由各相关镇街组织村社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区城乡建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责任分工采取实地抽查、数据核实等多种方式与相关镇街对接。

(二)审定上报。20153月至4月上旬,区城乡建委对摸底情况进行核实梳理并形成2015年农民新村、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报经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分解责任。20154月中下旬,根据市政府下达至我区的2015年度指标任务和区政府确定的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及时分解下达农村康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四)组织实施。20155月上旬至12月上旬,由各相关责任镇街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城乡建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交委、区民政局、区市政园林局等部门积极予以指导和配合。

(五)检查验收。201512月下旬,由区城乡建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民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自查验收,各相关责任镇街负责及时整理完善工程的全部档案资料,做好接受市级考核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基本要求

(一)农民新村建设

1.遵照“规划合理、适度集中、环境良好、配套便利、风貌鲜明”的基本要求,重点对全区已建成农民新村进行提档升级,完善基础配套,优化周边环境,并注重与现代产业互促发展。坚持“四要”和“四不要”原则,即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用水要有保障、道路要畅通、设施要配套;不要超标建设、不要污染环境、不要乱搭乱建、不要破坏文化底蕴,竭力打造集中、靓丽、舒适、便捷的“美丽乡村”。

2.实现“六通”、“六有”配套,即通道路、供电、给水、排水、广播电视和通信,有1个小广场(村民活动和健身场地)、1个便民商业网点、1个医务室、1个垃圾收运站(点)、1个农家书屋、1个幼儿园。

3.根据市级相关文件要求,主城区农民新村建设规模原则上应达200户左右,建筑以36层为主,也可以建小高层(迎龙镇蹇家边农民新村建设房屋高度按市政府批准的方案控制)。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得超过村镇规划的规定标准,农民宅基地每人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前必须完善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避免出现违法用地。

4.农民新村建设要按照市区主管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注重把握川东民居主要建筑特征,通过有效合理运用传统民居元素对屋顶、门窗、墙裙和周边环境等重点部位进行建筑美化特色化处理,确保建筑风格鲜明、色彩协调、整洁美观。

(二)农村危房改造

1.坚持“两最一控”(“两最”即对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进行改造;“一控”即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锁定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坚持“三公”(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评议、镇(街道)审核、区级审定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补助对象,确保剩余农村危房限时销号。

2.坚持“三结合”(即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环境风貌整治有机结合)、集体建设用地“集约用地、占补平衡”改造原则,对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镇街(村)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但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3.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满足“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的基本要求。原则上,危房重建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要按照国家和市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列入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相关信息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建设部和全市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必须用400万以上像素的数码相机拍摄危房照片,包括危房整体照片(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户主照片、农房室内厨房、卧室照片等。

四、推进方式

(一)筹资模式。2015年农村康居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采取“五个一点”(即中央及市级补一点、区财政安排一点、相关部门投入一点、相关镇街筹集一点、农户出资一点)的方式筹集解决。2015年市级农民新村示范村市级补助按照100万元/个,农民新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区级补助按照30万元/个,编制农民新村专项规划(包含规划总平面图、鸟瞰图、建筑单体效果图、建筑施工图、综合管网规划图、市政公共设施规划图、产业布局规划等)区级补助按照60万元/个。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按照7500/户,C级农村危房改造区级补助按照1.7万元/户,农村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区级补助按照4万元/户,康居农房风貌整治区级补助按照1.7万元/户执行。此外南岸府发〔2010132号文件己明确从2011年起,另行投入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新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D级危房集中改造点环境综合整治,以确保重点、亮点和集中改造聚居点所需经费。全年共需农村康居工程建设改造补助资金约2821.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约21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约100万元,区级补助资金约2511.6万元)。

(二)建设模式。一是集中代建。农民建房户自愿要求镇(街道)或村代为邀请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包工包料建设。二是集中联建。由村“两委”协调土地、平场,农民建房户自愿组合、联合修建,共用干墙,节约土地,邀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包工不包料,半承包式自建。三是集中自建。由村“两委”协调土地、平场,农民建房户自愿组合,民主推荐成立建设小组和监督小组,聘请有资质、有经验的施工员,自购材料,自行组织施工。四是分散自建。由农户自主选择原址改建,村委会负责施工过程监管,由各镇街(村社)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设方式。

五、责任分工

建立区政府统筹,区城乡建委牵头,各相关区级部门及镇街参与的联动协作工作机制。

区城乡建委:负责日常衔接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民新村、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市区相关政策咨询指导、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房屋建设改造风貌指导和控制、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负责全区各镇街纳入建设管理程序的农村康居工程集建项目安全质量的巡查指导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做好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

相关镇街(村社):严格按照“镇街属地管理、村社具体落实”原则,负责组织工程实施,会同区级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项目规划、论证选址、方案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及时完善农村康居工程建设改造相关手续,杜绝违法违规建设,各镇街(村社)要加强工程进度、危房改造安全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农户宣传动员、调查摸底、房屋样式选择、建设方式的选择、相关资金的筹集和支出监管、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完善管理等工作;

区发改委、区房管局、区农委、区交委、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民政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为农村康居建设提供高效便捷指导、审批、服务,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确保农村康居工程涉及的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搭建机制,统筹联动。牢牢把握每个关键、扣好每个环节,实现各阶段工作无缝对接、高效落实。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机制。坚持职能部门干部包镇、镇政府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人头制度,各责任镇政府或村委会与承建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建设改造农户分别签订协议,做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实施步骤、时限要求“五明确”。二是落实跟踪服务机制。区主管部门以镇街为工作重心,通过定点联系、定责监管、定期巡查工作制度,在资金使用、手续办理、质量安全、建设控管等重要环节,实行全程式服务与监督,进一步增强村镇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水平。三是搭建项目确定机制。坚持充分调研、科学论证、规划先行原则,在生态和景观敏感区可合理划定禁建区,谨慎选址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重点加快尚处开发初级阶段的二环外区域的农村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各责任镇街发展需求和客观形势,客观科学地制定、优化、调整全年全区农房建设计划,努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动和目标任务的圆满达成。

(二)产村融合,彰显特色。将农房改造建设与现代产业创新结合,在重大项目布局的区域,引导集中成片实施危旧房改造,探索我区农村居住环境、生活就业、管理发展等方面的新模式。一是着力培育发展中心镇建设,将农村康居工程项目及资金向我区唯一的市级中心镇-迎龙镇重点倾斜,2015年计划实施迎龙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二期项目、迎龙镇村镇道路畅通工程重点项目等,进一步完善迎龙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二是统筹全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将峡口镇农村危房改造结合罗家沟流域自然地理、风貌等条件,精心打造高端生态旅游创新社区“乐和谷”。三是结合环迎龙湖都市休闲农业市级示范区的打造,积极推动迎龙镇农民新村建设,切实加快示范区周边土地集约和流转进程,促进我区现代化农产业规模化、精品化、高效化发展。努力实现全区农房建设与经济发展的互促双赢。

(三)突出重点,高效运作。切实强化工作推动执行力,为农村康居工程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根据扶持性、协调性、多元化的原则,采取1+X”的涉农资金整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扶持引导作用,区发改委、区农林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市政园林局要结合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易地扶贫等工作,落实相应资金投入农村康居工程建设;二是发动群众力量。坚持“政府引导、镇村主导、村民参与”原则,尝试采取规划设计方案描绘新村“蓝图”、镇筹资完善功能配套和整治环境、资金镇街先期垫资打造“示范工程”等多种手段,鼓励村民踊跃参与农房建设,打造符合民生、民愿的“满意工程”;三是多方整合资源。集中资源配套投入村镇建设,实行多部门联动、多项目整合、多功能配套的联动机制,推进市政、交通、质量、安全、社会等管理体系从城市向村镇的纵向延伸,为我区农村康居工程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四)紧扣关键,监管到位。坚持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由相关镇街负责,认真做好辖区内危旧房情况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切实消除村镇建设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一是规范建设程序。集建项目建设要以确保完善规划、国土、招投标等相关前期手续为前提,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对康居农房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由区政府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解决,有效杜绝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二是强化建设控管。农民新村建设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施工”的“三统一”操作模式,按照“镇街政府属地负责”的原则,选择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严格监控,对农户分散进行的危旧房改造,各镇街会同村社要加强巡查、监管、指导,有效避免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发生。对中央和市区级建设改造补助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定点补助,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建委全程监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要求,根据镇街实际进度情况拨付补助资金;三是严格考核评定。把农村康居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对责任镇街和相关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以及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对工作中瞒报虚报,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存在安全隐患,或组织不力、完不成当年建设改造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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