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重庆市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工作方案【完整版】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06 16:30:08

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委《关于印发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综合〔2016〕832号)要求,为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重庆市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重庆市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工作方案【完整版】



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委《关于印发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综合〔2016832号)要求,为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增强经济韧性,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围绕助推全市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发展,以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为载体,以适应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务性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拓展居民消费自由选择渠道为目标,坚持尊重消费发展规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依靠改革创新引领、加强政府引导扶持,着力把握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趋势,充分激发企业主体的活力和动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造环境引导居民扩大消费,破除制度障碍推动转型升级,增强多种消费业态创新发展能力,确保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稳定增长。

二、任务分工

(一)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

1.畅通市场流通网络。推动铁路枢纽节点与其他物流和电子商务相互配套融合,争取2016年底前在重要铁路干线站点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因地制宜逐步推广城市中心铁路货场转为城市配送中心,加快公路货运站场建设,发展快消品等民生物资仓储、共配等业务,加速城市配送企业和车辆发展,降低流通成本。增开货运快运列车,扩大快运网络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市交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

2.降低物流成本。探索对有条件的快递企业实施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服务居民消费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

3.促进优质品牌商品销售向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延伸。鼓励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地方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在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设立连锁网点,促进适应当地市场需求的品牌商品销售。(牵头单位:市商委)

(二)农村消费升级行动

4.挖掘农村电子商务消费潜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实行农产品上网销售。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社系统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支持电子商务和物流企业向乡镇农村延伸。支持供销社系统建设区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新建和改造乡村信息化综合经营服务网点。(牵头单位:市商委;配合单位: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

5.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加强与知名电子商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开设特色地方馆,集中展示销售重庆特色农产品。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推动城乡市场互联互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专业培训等,以返乡创业青年、特色种养殖大户、农村合作社负责人等为重点培训对象,培养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实用人才。(牵头单位:市商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改善农村信息消费设施。进一步深化向民资开放宽带接入业务试点。统筹协调前期投入大、资金回收慢的农村地区宽带网络与规模效应强、盈利能力高的城市地区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农村地区宽带投资来源多元化和运作市场化。加快实施“宽带乡村”国家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

(三)居民住房改善行动

7.稳定住房消费预期。进一步优化土地价格形成机制,调减商品房用地供应规模,统筹安排商品房建设总量、供应结构和区域布局。改善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

8.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管理,继续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增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投放额度,推进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允许个人公积金账户内资金随工作地点变动进行跨省市转移接续,满足居民因就业地变动而购房、返乡购房等需求。(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

(四)汽车消费促进行动

9.择时启动皮卡车进城放行试点。待国家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后,在我市部分区县(自治县)开展皮卡车进城放行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公安局)

10.加快停车场建设。按照配建为主、公共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的原则,推进配建停车场建设。大力发展专业公共停车场。完善停车楼宇、地下地面停车场等设施。鼓励将分散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招标,实施项目统一审核和土地统一供应,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给予适当支持。(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11.提升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推进汽车企业“三包”自我声明公开,开展汽车“三包”责任保险试点,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汽车售后服务和质量评价。(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商委)

(五)旅游休闲升级行动

12.着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结合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推出一批全域旅游示范区。鼓励各区县(自治县)引导企业有效利用本地旅游特色资源,开发绿色、实用、有创意的旅游商品,推动线上线下旅游商品销售。加强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着力推进渝东北、渝东南等重点区域旅游发展。在小长假或黄金周之前进行集中宣传推介。丰富休闲度假产品,创新发展度假避暑、温泉康疗、养生养老、自驾露营、文化体育、购物娱乐等新兴旅游业态。稳步发展邮轮游艇等消费,支持邮轮游艇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

13.积极发展研学旅行、老年旅游。执行国家研学旅行和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推出一批休闲养生等老年旅游示范项目,以及博物馆等研学旅行项目。(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科委、市体育局)

14.加快培育通用航空消费市场。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支持通用航空俱乐部、爱好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市交委、市旅游局)

(六)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

15.增加高水平护理、家政服务供给。支持大型家庭服务机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家政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低保人群从事护理、家政服务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除其培训等必要的就业成本。(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委)

16.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作。鼓励政府投资新建或购置的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公建民营”、转企改制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作。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力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机构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床位。实施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社区健康养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18.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鼓励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城市中废弃工厂、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村撤校并点等方式腾退的闲置用房,低价或免费提供给各类民间资本举办的养老机构使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发展个性化多层次健康服务业。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社会力量投向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以及高端医疗、口腔、医疗美容等资源稀缺领域。支持发展中医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医疗保健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加大对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和市、区县级妇幼保健院建设的投入力度。(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七)教育文化信息消费创新行动

20.开展高水平职业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围绕产业升级发展需求,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创新发展高职专科教育,逐步提高高职在高等教育中的比例,鼓励应用型本科高校与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技能人才。积极引进境外强校名校等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围绕重庆急需的学科领域,优化专业结构,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机构和项目。(牵头单位:市教委;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1.支持乡镇影院建设。鼓励电影院线和社会力量参与条件成熟的乡镇数字影院建设。鼓励有实力的院线对分散的乡镇影院建设项目进行打包,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给予适当支持。(牵头单位: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2.鼓励文博单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出一批主题鲜明的精品展览,推动市级博物馆定期举办特展。鼓励各级文博单位通过委托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加强与第三方文创企业合作,共同开发文博创意产品,其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加强工艺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引导规范民间文物收藏、鉴定活动,促进文物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23.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推动电影、电视剧内容创作升级,鼓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更多题材影视作品创作。鼓励大型剧场院线或各种社会资本参与事业单位性质剧场的建设运营,提高剧场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文化委)

24.推进新兴信息消费。扩大信息消费、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服务业规模,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服务业新业态。鼓励和引导电信企业降低网络资费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及4G网络建设,全面推广“三网融合”。大力发展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设备等智能硬件产业。(牵头单位:市商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质监局)

25.开展电子竞技游戏游艺赛事活动。优化电子竞技游戏俱乐部发展环境,加强对青少年的引导,以大型网络运营商、设备供应商、游戏开发商、提供游艺娱乐或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企业为主体,通过举办电子竞技游戏游艺赛事活动,拉动游戏游艺消费。(牵头单位: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市体育局)

(八)体育健身消费扩容行动

26.完善赛事运营市场竞争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足球改革有关精神,推进我市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取消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引导各类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品牌赛事发展,扩大重庆国际马拉松赛、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等赛事影响,促进体育消费和体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

27.盘活体育场馆资源。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的体育场馆,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公司化运营机制等,推广“所有权属于国有、经营权属于公司”的分离改革,探索打造体育场馆联盟,加快推动场馆设施开放利用。支持各类球场、健身步道、登山步道、体育公园、沿河沿湖健身带、健身器械场地、健身房(馆)、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局)

(九)绿色消费壮大行动

28.实施家用电器能效领跑者计划。根据国家发布的电视、冰箱、空调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引导企业、公共机构优先购买使用能效领跑者产品。(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29.增加家用绿色净化器具供给。引导和支持净气、净水、净物及其监测等设备生产企业,加大研发、设计和制造的投入,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给予适当支持。(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0.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推广使用节能门窗、陶瓷薄砖、节水洁具等绿色建材和水性涂料等环保装修材料,鼓励选购节水龙头等节水产品,鼓励建立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建立绿色建材检验检测保障体系,加快绿色建材生产应用,完善部门联合履约监管机制,加快提高新建建筑使用绿色建材的比例。(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

(十)消费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行动

31.推动消费领域诚信建设。加大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部门信息归集力度,将有关信息逐步归集至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信用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公示。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予以公开,供消费者查询。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发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商委、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

32.用好各类监管平台。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大力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定期公布市场价格举报情况,实时解析全市价格举报数据,公开曝光典型查处案例。完善12315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强化与1236512358等平台的信息对接。(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市商委、市质监局)

33.清理政策障碍和规范政策环境。按照国家要求,清理整合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证书、报告在全国范围内的应用和采信,促进“一次检验检测、一次认证、全国通行”。加大对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惩处力度。支持市内大型消费品制造商向社会宣示企业高标准规范,树立重庆品牌形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34.提升消费产品质量。实施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示范工程,提高嵌入式、互联式计量检测和校准服务水平。实施进出口消费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培育发展知名品牌,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展国家确定的民生关注10类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和“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打假活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工商局)

35.支持分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对无车承运物流、网络租赁汽车等分享经济发展较快的行业和地区,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为培育和发展分享经济创造宽松的制度环境。(牵头单位:市交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市工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主动及时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分领域出台具体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会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抓好十大扩消费行动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督促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市政府有关部门微信、微博和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等宣传平台,适时发布十大扩消费行动进展情况和扩消费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预期,促进消费较快增长和不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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