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方案】县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实施方案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25 14:50:11

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实施方案为建立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动物防疫防控长效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县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县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实施方案


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实施方案


为建立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动物防疫防控长效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河源市《关于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的通知》(河府[2007]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必要性

动物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县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健全,动物疫情不能及时发现、报告,动物存栏和出栏情况统计不够准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为此,我县实行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兼动物疫情观察员,下同),建立和健全村级防疫员制度,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促进全县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二、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的目标

全县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动物防疫员,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和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

三、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

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镇畜牧兽医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免疫、预防消毒、预防用药、动物疫情观察报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牧生产统计等任务。

四、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用

(一)聘用原则

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区域聘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具体管理办法按河源市农业局制定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进行管理。

(二)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热爱动物防疫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3、熟悉本责任区域畜禽养殖情况,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具有一定的动物饲养及动物防疫知识;

4、兼公办事,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6、经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岗位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畜牧兽医专业院校毕业的待业青年和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可优先聘用。原则上村干部不兼任动物防疫员。

(三)聘用名额

全县315个行政村聘用315名。

(四)聘用办法

具体聘用办法由县畜牧水总站负责制定和实施。

五、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劳动报酬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劳动报酬采取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和防疫有偿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县财政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调整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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