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5-17 15:30:09

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3)》,特制订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规划】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供大家参考。

【教育规划】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



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


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特制订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部署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以优势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特色专业建设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为建设教育强省,促进“四化两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更好地对接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办学定位与产业、行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对接,专业设置与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基础产业岗位群对接,教学模式与职业岗位要求对接,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有利于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引导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高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均规模和整体效益;按照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推动职业院校形成专业特色与品牌。

——有利于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地方政府、职业院校及学校举办者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投入保障机制,推动职业院校创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构建校企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优化学校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增强学校发展活力。

——有利于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职业院校加快形成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教学体系,加快建立完善多方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机制,构建以社会满意度为核心的质量评价监控体系,切实提升职业院校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

二、规划目标

按照湖南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教育强省的总体要求,立足于职业教育现有基础,以大力推进“四化两型”为契机,以推动校企深度合作为重点,全面构建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以特色专业为引领,形成适应产业优化升级的专业布局;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构建校企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核心,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以“数字化资源”为重点,建设共享共用优质职业教育教学资源,满足产业振兴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紧迫需求。力争通过10年努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水平较高、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职业院校和专业,基本形成与湖南产业振兴以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基本构建起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一)2015年目标

——初步形成充满活力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发展统筹机制、校企合作机制、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机制、投入保障机制。

——初步形成区域相对均衡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35万人左右,在校生达100万人左右,高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16万人,在校生达48万人。薄弱市州、县市区职业教育发展状况明显改观,基本形成普职协调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格局。 

——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十二五”期间,建设1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7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到2015年,示范性高职院校共达到4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达到120所,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形成一批省内一流、全国领先的特色专业。建设100个示范性特色专业(高职30个、中职70个),140个特色专业(中高职各70个),形成以特色专业为引领,紧密对接区域主导产业,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布局。

——建设一支规模适宜、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完成1万名左右中职专业教师轮训,中职专业教师获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的比例达95%以上;中职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以上,“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0%以上;完成1500名职业院校管理人员培训;培养500名(中职300名,高职200名)专业(学科)带头人;遴选建设100名教学名师、100个专业教学团队。

——建设优质共享、交互式的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重点建设100名教学名师网络精品课程资源、100名专家讲坛资源、100名技能大师技能教学资源;开发10门地方特色专业教材和18个专业教学仿真实训软件;遴选建设400个(中、高职各200)职业教育教研教改项目;遴选建设10万件左右优质教学课件;建设2个供全省职业院校师生免费共享的电子图书馆。

——建设一批校企紧密结合的职教集团和实习实训基地。对接湖南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十二五”期间遴选建设10个示范性职教集团,50个左右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到2015年,职教集团共达到30个左右,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达到90个左右,初步形成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格局。 

——积极构建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专业建设水平分级评价、专业技能竞赛和技能抽查制度,建立以专业能力为核心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发100个(中高职各50个)左右特色专业教学(技能抽查)标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

——积极推进终身教育发展。“十二五”期间,遴选建设20个左右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15个左右社区教育实验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终身教育,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终身教育体系。

(二)2020年目标

——发展机制更加健全。全面构建与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管理制度和发展机制。基本形成普职协调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事业规模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45万人左右,在校学生达120万人左右;高等职业教育年招生19万人,在校学生达57万人;薄弱市州、县市区职业教育落后的状况根本改观,县市区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全部达到合格以上水平,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骨干体系进一步完善。中职学校全部达到教育部颁布的合格标准,高等职业院校全部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示范骨干学校办学能力明显提升,优质职教资源引领和辐射作用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职业教育骨干体系更加完善,示范带头作用更加明显。

——人才质量稳步提升。教学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评价方式适应现代职业教育要求,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对口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明显提升,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专业教师全部获得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高等职业学院教师硕士学位比例达60%以上,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全部接受提高培训;教师管理制度、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形成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数字化湖南职业教育”进一步推进。基本建成以“职教新干线”为引领的网络学习平台;基本建成资源丰富、优质共享的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基本建成供全民学习交流的网络课程;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管理信息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

——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年均达500万人次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率达50%以上;农村新技术推广率、培训参与率达80%以上;城镇社会继续教育和全民学习参与率达80%以上,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附表1

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职业教育

全国

湖南

2009

2015

2020

2009

2015

2020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2179

2250

2350

80.9

100

120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280

1390

1480

50

48

57

(主要指标说明:全国数据来源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湖南省职业教育发展数据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测算)

附表2

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

20102015年度计划

计划

项 目 名 称

单位

计 划 立 项 数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合计

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

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6

6

6

18

示范性(特色)中职学校

20

25

25

70

特色

专业

示范性特色专业

高职

10

10

10

30

中职

20

25

25

70

特色专业(中高职各70)

40

50

50

140

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学校

4

3

3

10

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

8

6

6

20

社区教育实验区

5

5

5

15

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

15

15

20

50

职业

教育

优质

教学

资源

与质

量监

管项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技能抽查)标准

20

40

40

100

职业教育电子图书馆

2

2

仿真实训软件

6

6

6

18

名师(精品课程)资源库

60

60

60

60

60

300

地方特色专业教材

4

3

3

10

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1

1

1

1

1

5

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

1

1

1

1

1

5

职业教育教研教改项目(中高职各100

70

70

60

200

职业教育教研教改项目成果奖

1

1

职业

院校

教师

素质

提升

项目

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培训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10000

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

高职

70

70

60

200

中职

100

100

100

300

职业院校管理人员培训(中高职)

300

300

300

300

300

1500

合计

/

2750

2792

2782

2372

2368

13064

(主要指标说明:项目数量根据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

1、强化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市州人民政府要按规划办好高等职业院校和若干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重点办好一所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2、进一步落实 “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分级负责、以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引导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按照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大体相当、中职略大于普高的要求,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3、统筹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提高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校均规模和办学效益;统筹各类职业培训,努力将部门主导的职业培训统一纳入职业院校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职业院校为主实施的职业培训机制。

(二)切实推进校企合作

1、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作用,建立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协作对话机制,及时发布技能型人才需求信息,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现校企合作发展;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专业共建、课程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实现校企合作育人。

2、切实落实《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42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精神,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增强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岗位适应能力。

3、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行业(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联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项目合作,提升职业院校为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三)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落实《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深化职业院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教师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制度。

2、改革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和优秀教师遴选制度,完善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创造优秀教师成长环境;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在组织中职专业教师合格轮训的基础上,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提高培训,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

3、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参加企业岗位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和公共课教师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必要条件;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师资格,结合湖南实际,构建专业教师认证培训体系,从2012年开始,中职学校新进专业教师必须具有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学历,并取得“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高职院校新进专业教师,必须具备与任教专业对口的硕士学位,并取得“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

4、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制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表彰一批在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应用技术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双师型”教师。

5、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优秀“双师型”教师、优秀专业教学团队在专业教学中的引领带头作用。

(四)突出加强农村县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

1、除极少数人口较少的县外,坚持每个县办好一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不动摇,坚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不动摇,大力改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切实改变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薄弱局面。

2、以示范性中职学校为依托,整合县域内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努力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和职业培训资源统筹。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深化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优化学校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创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大力改革课程和教学内容,着力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教学体系。

3、创新评价制度。积极探索科学、多样、开放的评价制度,以就业为核心,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制,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衡量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指标,改革以笔试为主的传统评价方法,建立以学生作品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六)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立交桥”

1、适度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比例,加强中、高职沟通和衔接。

2、改革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办法,扩大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比例,建立多元录取机制。

3、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沟通和衔接。

(七)保障职教经费投入

1、落实已有的经费口子。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地方教育附加要有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辖区内人口数人均1元以上标准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未进行职工培训的由政府统筹用于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国家和省职业教育建设项目要求地方配套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举办者全额配套。

2、按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按时足额拨付职业教育事业费,并确保逐年增长。

3、逐步增加职业教育预算内拨款,财政超收部分用于教育的经费应向职业教育倾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将公办职业院校历史欠债纳入当地政府教育消赤减债计划

4、加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建设。建设项目向农村中职学校倾斜,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好重点建设项目,着力改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中等职业学校需要上缴的建设规费,享受中小学危房改造有关优惠政策。

5、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机制。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分担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行业(企业)支持职业教育,允许企业对职业院校捐赠或办学投入计入成本。

(八)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1、将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建设教育强市(州)、建设教育强县(市)规划之中,并严格按规划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通过省委、省政府督查、省人大执法检查、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等形式,督促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

3、强化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4、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和技能型人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表彰和奖励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教师,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将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范围,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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