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围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发言材料【优秀范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06-17 1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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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围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发言材料【优秀范文】

围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发言材料4篇

【篇1】围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发言材料

审计纪律执行情况汇报材料

局于 年 月下旬开始,按照《市审计局关于转发〈省审计厅关于检查执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年 月以来本局执行审计纪律的有关情况进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自查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自查工作,班子会议研究制定自查方案,由局长牵头开展、副局长具体负责,通过中层干部会、回访、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并落实专门科室进行情况汇总和上报。

二、自查情况

(一)对照《 省审计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各业务科室自查和局纪检组抽查情况反映,各审计局自觉遵守审计纪律,没有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经统计三年内,我局支付审计外勤就餐费3810元。

(二)具体做法

1、建立健全廉政制度

年来,我局建立或修订了《进一步加强审计纪律的若干意见》、《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和审计纪律相关的制度、办法,内容包括廉政承诺、审计组内监督、审计纪律告知、自查、报告和考核等。本次自查中,没有发现与“八不准”规定相违背的问题,也未收到相应的举报和反映。

2、建立三级责任制度

实行“一岗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并把廉政责任制落实到审计组。一是党组书记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廉政建议负总责,二是科长对本科室廉政建设负责任;
三是审计组长对审计组的廉政建议负责,不设审计组长的由审计主审负责。

3、建立监督网络体系

(1)局党组在审计组内聘请廉政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直接向局党组负责。

(2)审计局聘请与审计工作较为密切的单位和部门七个同志作为廉政建设工作特约监督员

(3)审计期间,局党组和纪检组对审计组审计期间的廉政纪律进行巡视、抽查,并将巡视、抽查情况作为审计组廉政考核的重要依据。

4、审计程序规范到位

(1)严格实际两公告制度。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2)审计组在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时向局纪检组提交廉政承诺书。

(3)审计结束后审计组长对审计组在审计期间的审计纪律执行情况向局纪检组提出报告。

(4)结合审计回访对审计组执行八不准进行再监督

5、建立廉政奖惩体系

(1)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年底进行评比,评出模范执行廉政纪律审计组若干个进行嘉奖。

(2)局内规定,对违反审计廉政纪律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将视情处理:情节轻微的第一次由局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将其违纪事实记入廉政档案。第二次扣发年终考核奖并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篇2】围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发言材料

关于通化市2017年预算

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451423万元,完成计划的50.7%,比同期增加20213万元,增长4.7%。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320271万元,比同期增加28623万元,增长9.8%;
非税收入131152万元,比同期减少8410万元,下降6%。地方级收入加上上划省、中央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685969万元,比同期增加29527万元,增长4.5%。其中:国税部门253536万元,比同期增加61272万元,增长31.9 %;
地税部门308998万元,比同期减少23723万元,下降7.1%;
财政部门123435万元,比同期减少8022万元,下降6.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7059万元,完成计划的55.7%,比同期增加184940万元,增长16.6%。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31374万元,主要是拨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25869万元,主要是梅河口市、柳河县、辉南县拨付新农合资金增加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增加24371万元,主要是拨付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增加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增加21050万元,主要是拨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增加的支出。

(三)预算执行特点

上半年,全市财税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克服国家“营改增”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减收影响,积极挖掘收入潜力,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入库,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地方级收入451423万元,完成计划的50.7%,比同期增加20213万元,增长4.7%。收入增幅全省排位第4名。

1.地方级收入完成“双过半”目标。上半年,在各级财税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下,全市地方级收入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且收入增幅不低于全省3%平均水平的目标任务。市本级收入增加17677万元,增长20.8%。其中:市直增长9.2%,东昌区、二道江区、高新区收入增幅都达到了10%以上,为上半年全市收入增长做出较大贡献。五县市收入合计增加2536万元,增长0.7%。其中:梅河口市收入增长11.7%,通化县、辉南县与上年持平,集安市、柳河县降幅在15%以上。

2.地方税种增幅强劲。上半年,我市地方级税收收入320271万元,增长9.8%。税收的增长主要靠契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种强劲拉动。其中:契税完成77946万元,比同期增加35888万元,主要是东昌区拆迁占地以及梅河口市土地交易量增多入库契税增加的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0021万元,比同期增加13884万元,主要是辉南县和梅河口市清缴企业欠税增加的收入。企业所得税完成36327万元,比同期减少1282万元,主要受通化谷红药业上年一次性入库基数过高影响。个人所得税完成19267万元,比同期减少4581万元,主要受上年梅河口市爱民医院股权转让入库个人所得税基数过高影响。受“营改增”政策和地税部门上年集中清缴营业税影响,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完成64924万元,比同期减少17234万元,下降21%。

3.非税收入略有减少。上半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31152万元,比同期减少8410万元,下降6%。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354万元,比同期减少21090万元,主要受梅河口市上年入库较大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影响。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3975万元,比同期增加10911万元,主要是通化县出售政府办公用房增加的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5558万元,比同期增加5459万元,主要是通化县和柳河县入库耕地开垦费增加的收入。

4.重点大户小幅下降。上半年,全市50户重点企业税收合计完成152067万元,比同期减少11736万元,下降7.2%。通化万通药业和集安益盛药业受医改“两票制”政策影响较大,税收分别下降3775万元和3365万元。梅河阜康酒精和阜康热电去年被中粮集团收购,个人所得税基数较高,税收分别下降6475万元和5631万元。通钢集团效益回暖,缴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增加2323万元。紫鑫药业、振国药业、东宝药业、长龙药业等医药企业经营稳定,税收不同程度增长。

5.重点行业增收拉动。上半年,我市医药、批零、食品、冶金等重点行业税收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医药制造业增加4623万元,主要是紫鑫、东宝、长龙等医药制造企业经营稳定增加的收入;
批发和零售业增加5129万元,主要是医药批发交易量不断加大增加的收入;
食品行业增加2968万元,主要是葡萄酒等农副食品产量增大、销售良好增加的收入;
冶金业增加2442万元,主要是通钢效益回暖增加的收入。建安房地产业税收下降较大,减少20059万元,主要是受上年清理欠税基数较高影响。

6.重点及民生支出有效保障。上半年,我市按照“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克服了资金链紧张等问题,有效保障了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7059万元,增长16.6%。其中:与GDP核算相关的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及社会保障和就业等8项支出984471万元,增长22.1%,有力助推了我市经济发展。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138万元,比同期增加56159万元,增长122.1%。主要是梅河口市和柳河县土地出让增加的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634万元,比同期增加60268万元,增长145.7%。主要是通化县、梅河口市和柳河县拨付征地补偿及土地开发增加的支出。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上半年地方级收入增幅回落。上年6月份,全市当月入库17.6亿元,其中梅河口市入库8.3亿元。而今年,全市当月入库14.3亿元,同比下降18.6%,仅梅河口市就减少了4.4亿元,下降了53%,不及去年入库数的一半。由于上年同期基数过高,全市上半年收入增幅回落至4.7%。根据目前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看,预计下半年地方级收入将会徘徊在小幅增长区间,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压力较大。

二是各县(市、区)收入不均衡。近年来,全市财政收入增长主要靠梅河口市拉动,今年尤其明显。年初以来,梅河口市收入一直大幅增长,最高增幅曾达到133%。通化县、集安市、柳河县、辉南县不同程度下降,三区绝对值较小,增幅波动对全市影响不大。如果剔除梅河口市,上半年全市地方级收入基本处于下降状态,收入不均衡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是资金链问题严峻。近年来,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面铺开,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资提标和偿还政府性债务等刚性支出却逐年增多,市直财力规模有限,收支矛盾巨大。与此同时,国家不断出台各种政策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限制政府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政府融资渠道越来越窄。上半年,市直国库存款不足一月工资发放的情况时有出现,资金链已经断裂。资金少、融资难、支出压力大已经成为市直目前最大的问题。

下半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企业发展创建良好软环境,在不断招商引资、涵养税源的基础上,认真挖掘税收潜力,积极组织收入入库,为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作出贡献!

【篇3】围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发言材料

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汇报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市物价局紧密结合实际,及时转发了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本局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各直属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意见或工作方案,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局机关带头轻车简从深入调研,严格要求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每月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次,局主要领导随行人员不超过3人,基层陪同不超过2人;
局其他分管领导随行不超过2人,基层l人陪同。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下基层调研不召开全局性汇报会,不悬挂标语横幅,不打字幕,不列队迎送,不摆放花草水果,不接受礼品,不住高档酒店,不上高档菜肴,不到景区参观,不安排合影,条件具备的全部在食堂用餐。在此基础上,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采取“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的办法,与基层干部群众、监管服务对象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心贴心谈话。局领导班子6位成员先后分批深入25个县(市、区)工商局、28个工商所、16家企业,召开调研座谈会37场次,征求意见建议139条,逐一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邀请22家企业代表、5名内部督导员在省工商局召开了座谈会,省、市、县(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四级联动,一起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查找“四风”问题。此外,省工商局向设区市政府联系工商部门的领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省直机关相关部门和设区市工商局发出征求意见函359份,并设立意见箱,通过多种渠道认真了解、解决在履行职能和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3.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取消了迎春晚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庆活动和聚餐。压缩会议规模,召开全省工商工作会议,人数控制在150人以内;
召开全省工商系统专项工作会议,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一般不请各市、县(区)局主要领导参加;
各处室召开的全省性对口业务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注重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精简会议材料,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等全省性会议均改为视频形式,一般不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一律不挂会标,不摆放瓶装水和鲜花,会场简朴,空话、套话明显减少。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共召开各级全局性会议活动1035场次,相比去年同期减少592场次,下降36.39%,节约会议活动经费614.69万元,下降67.39%。

4.努力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一方面,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中有关政策已经明确、未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问题的,会上领导讲话已印发的,不再发文;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能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局名义印发,一般性经验材料、情况报告不以电报或文件形式转发。另一方面,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改进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充分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和简报无纸化,节约经费,提高效率。注重新闻宣传报道向基层倾斜,以“短、实、新”形式,多反映民生问题以及工商服务监管问题,多报道基层工商机关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共下发文件、简报11342份,同比减少1838份,下降13.95%,基本上均采用电子形式发文。

5.厉行勤俭节约,控制办公开支。省工商局注重利用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创建优势,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加强财务装备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及差旅、会议、文电、通信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会议、干部培训、资产配备、业务宣传、课题调研和出国培训考察经费等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切实规范公车使用,实行定点加油、维修、停放,在11个县(市、区)局的223辆车上安装GPS定位监控装置,加强使用管理,节约能耗开支。截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公务用车运行费共计2525.74万元,同比减少199.84万元,下降7.3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认真执行接待宴请和陪同人数标准,全省各级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共置办食堂或培训中心438个,各种公务接待原则上均安排在内部食堂或培训中心。截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公务接待费共计1970.57万元,同比减少841.87万元,下降29.32%。严格把关出境出访活动,规定省工商局主要领导出访每年不超过1次,随行5人以内;
其他领导2年不超过1次,随行4人以内,出访国别、天数、经费等严格按章执行,今年以来共出访7人次,同比减少5人次,节约经费1.07万元,下降2.8%。除厦门以外的各设区市局今年均未安排出访。

6.强化制度落实,严格监督检查。全省工商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自查自纠、征求意见、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党组巡察、信访受理等方式方法,加强对各单位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执纪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反馈、适时通报。建立监督检查结果报告、点评和运用机制,将干部遵守“八项规定”情况作为其评先评优和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材料归入个人廉政档案;
将各单位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至9月初,各级工商局共组织监督检查263次,发现违规问题4起,已处理责任人2名,有效督促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总局《实施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半年多来的持续努力,全省工商系统在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个别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缺乏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的狠劲和韧劲;
少数单位厉行节约的氛围不够浓厚,抓制度落实存在时紧时松现象,缺乏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
有的单位工作措施较为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较强的制度和规定,有的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与新形势不相适应,尚未及时重新修订;
一些单位落实“八项规定”成效主要体现在节约经费开支上,形式主义问题仍比较突出,落实工作部署照搬、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的现象仍比较普遍,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在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上必须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和总局《实施意见》及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措施,确保熟知熟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针对会议文电、经费使用、车辆管理、检查考核等管理事项,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监督。依托党务、政务公开平台,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自寻压力,增强动力。四是狠抓节点。以年末、年初为重点时段,以元旦、春节为重要节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单位访客管理和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清廉过节。五是严肃查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在执行过程中“走过场”现象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着力遏制和戒除“四风”问题,不断推动全省工商系统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和深化。

【篇4】围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发言材料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办:

我局接到你办《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编办〔2011〕10号)后,迅速按要求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201年市直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历年来,我局领导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局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

我局人事部门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市编委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府办[2010]47号)和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局职位设置的批复》(公复[2011]3号)关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7名,工勤3名,不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变更名称或职能等问题,也没有超编进人,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按照《关于设立市所的通知》(编[2010]12号)要求,增设了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所,人员编制5名,保留了检验所,人员编制42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的部署,我局严格执行获批的机构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市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局机关“三定”工作方案。我局机关共设10个科室,其中保留2个科室,根据职能调整需要,撤消了食品安全科,增设了政策科、审批科、服务监管科、,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和纪检监察机构。2012年4月,我局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圆满完成,在省、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了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和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三)直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按要求积极做好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法人登记工作,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及时报送了调查清理报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100%,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率100%,做到及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2012年,我局共提拔任命科级领导干部9人,其中,局机关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5人(含4名副科级领导职务、1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新成立的直属事业单位市监督所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2人。在提拔领导干部过程中,我局均按规定向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送领导职数申报表。对新进人员及时办理入编、调整手续,规范填写编制管理簿。积极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各项专项统计工作,做到统计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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