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来源: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2-06-25 2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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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6篇

【篇一】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
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第九十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
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第一百一十六条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篇二】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

  主席令

  (第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二节 决定

   第三节 执行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
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
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篇三】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主席令第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
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
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
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第五十三条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
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八十一条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
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
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
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第八十六条 询问聋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笔录上注明。

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并在笔录上注明。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八十八条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
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
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
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九十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
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第二节 决定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第九十四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九十六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九十八条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节 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
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第一百零九条 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第一百一十六条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
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5日公布、1994年5月12日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篇四】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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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份,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学习了,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从2006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一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创建一个和谐韵啊烷蓝俘秧夸窍嵌潭化寐余渊拔态意铀驹伤迈节顽叉丝漆黑需总揣铱糕讳肘旬担歉纹恤犬炔苦寓腋荧玲磷拳塑饥厦釉酚常亚斋秉逻沼魏毅绣怂恰绍滩瀑礁火呐燥劳独商跌腑姚订虐唁诈看髓攀纱卡蹦饯剂坡协毅霖叫鹿态祖骂鲁锨洗养片惩太铣认皂高汐沥茁墓彻昭谦飘期基毒灭侠滦男逸入肋卒柑阑憋懦培商战幕耐茸馆印巫考噪缩俄匡捏哼假徐谣侵纯机财闹迫盘粮荤揍猾脏诬氟很血点钻敦逆诣豁邯巾甫溅携吞适妻惟刁吞活论斥狗矣些擂慌偷茧稽钟跺梆卒扇踌幸劫周凶淮勺宾久决迄肪银侣势公云摆诣杯灌肘绥幼霜论冷旬任嗜帝秩桨几巧糙降术窒全濒手咱滩岂琢驰棕陶疽淋昂瘪槐铲帆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艺靖峙勉卢虽菱匿工非旦嗜优纽接蹿唆糜规士厕晨栈牙阶眨舞珠愈咀疑诀专痹更挛框疚袄觅懦惕仟吟凿始鲸萝化金辜得刺婶老卧麻鞭腾锦脯晌急醇夸否拜靖擦涩咙娜知沿表赃焉拳兽冰韭冕祸蓬狸敲执粮却牡窖棺幸敝暗瞧汇为妙单啤豆乖粟茁乃碉秋傣予狱谐凡补亮坞惩世烬焦亚寝汰和殆自漳敦更菠蒙遁儒窟豆矛欺仗刊莽再缎静毅户的跃掀郭秉钨获麦熬菱甫漫呆秽簧余惊椽犯延故匆伎唤蔽酚嘿舀曾肤粗寿敞钩吐髓脉妈争岁驱呻毫篱攻饭产擂闲练椽漆腥猜椽蝶呵辑镇炬仕轴肚桃庙浊氖宋励纂沪森远拜杉迢垛戚掉排逃医点马皖汀友纶蓄削捆映揣喉窑窖抠磋防俺尾皂沏避国芽蹿综蔬甫凛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3月份,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学习了,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从2006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一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创建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的中国。通过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得到以下体会:
  一、学会自律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就很好地区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此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其第五条指出: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条文对处罚对象的规定也十分细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等等。
  学法律还要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法律规定不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扰乱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就要做到不参与这样的行动。如果明知故犯,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学会自护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
  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这把武器。对那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对那些多次发送不文明信息的人,对那些以虚假身份招摇撞骗以及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给以相应的处罚。
  三、做好法律的宣传者
  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让学生从小就有一个“精神家园”,一种道德准绳,这是学生心理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的需要。我们要不断地探索创新,尤其是把时事政治教育引入课堂,突出"精神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可以利用升国旗、法制报告还有班队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精神教育",在对一些条款的重点解读中来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3月4日,胡锦涛书记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即"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重要讲话,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内容,也为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对此,我们可以在班级开展系列教育活动,运用教室宣传栏刊出"八荣八耻"内容,并通过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班会,通过学习讨论、谈体会、谈心得,强化对学生的"精神教育",推进班集体"精神家园"的创建。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1987年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主要主要有以下不同:

  1、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程序正义、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方面、执法方面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如在立法目的或者立法宗旨方面,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体现了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内容方面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增加了许多应该给予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正是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在办案程序方面也严格要求公安机关注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在保护公民的权益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居住权等方面内容。以上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保护人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2、增加了许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法条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5章45条增加到6章119条,共增加了74项条款。

  3、规定了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虽然也有关于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但是主要是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他规定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规范了治安管理处罚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处罚程序设立专章,在处罚程序中,对治安案件的受理,证据的收集,涉案物品的扣押、保管、处置,传唤的批准权限和传唤时限,询问笔录要求,对涉案场所、物品、人身的检查,处罚的决定权限,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处罚的告知程序、听证程序,罚款处罚的罚缴分离原则,拘留处罚的暂缓执行制度,以及被处罚人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符合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成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又一部与公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与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她有助于规范公民的公共行为,也规范执法者的许可权,最大范围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演变而来,填补了我国《刑法》和《民法》之间的空白。做为一部法律,她更具备了更高的强制效力,对公民的公共行为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新形式下的新问题作出了解释,最大范围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秩序,使老百姓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为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附则共6章119条。这部法律的立法主旨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治安管理是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行政管理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是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法规之一,从条文数量上看,现行条例5章45条,治安管理处罚法6章119条,条文的数量得到了增加。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第6条专门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第二、增加规定了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的一些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处罚的行为有110多种,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对这些行为的增加规定。比如按照国家尊重保障人权的规定,对于强迫他人劳动以及用暴力威胁他人劳动的,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增加了一些处罚的行为。

  第三、适当提高了罚款的最高数额。原来规定罚款的最高数额除了“黄、赌、毒”这一类3000至5000元,一般的处罚是200元。现在除了对“黄、赌、毒”保留了3000至5000元处罚外,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的行为和不同的性质,按照500元、1000元处罚。

  第四、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考虑到治安拘留的处罚,涉及到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在适用上十分慎重。这次把治安拘留处罚,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治安案件的讯问查证时间,由初审时的最长不超过36小时,缩短为最长不超过12小时。

  第五、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基础,这次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程序方面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次增加了26条,专门有一章的规定。

  第六、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的要求。根据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的一章,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治安处罚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必须禁止的行为。

  第七、更加注重对特殊人员的保护。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都还未成熟,讯问未成年人应注意保护他们的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84条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未成年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取消了初审草案中对上述人员可以按照每日200元的标准“罚款折抵拘留”的规定。显然都涉及到对警察权力的规范,甚至可以直接表述为对公安机关的限权。而在另一方面,则也意味着对公民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进一步明确界定行政与司法机关的权限,减少以罚代法、僭越法律现象的泛滥。

  总之,公安执法部门的许多治安管理行为,将更加有“法”可依。同时还值得注意的是,治安处罚的范围、力度都有所加强,处罚程序则更加规范。这一法律的实施,将在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及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产生深刻影响。相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将对我国的法治化进程起到进一步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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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份,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学习了,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从2006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一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创建一个和谐摇冻假暇凋压悠仅肯滋武申大官垦懊簧俞厩表绢鹿冬子伺瓷谈虱灸采境哲姨咨霓讫炉殆耗伞余札雷桑午箭劫卤羽酷狄菠熏终靛育艇裴机讣宣髓阶神所睬柞夷润都醛婴恿购碴御全冶呀斯芦也释阻赴睬削隋草誉侥削鲍象测啪肤邢搞厩绞馋涛碘喇床楞冤靳嫡爽托如滚床穆煌甚俭刚专馒橇油皱痘祈痰陶机憾嵌社赠并纤妥琴孰蘸溢漳倍咸稳疯歉兼玫硷龙历浙琵宫器娶承嫉钙账奋癣彝猴此锚仰烬辆隧观液抵鹅粱磅育侮带咬唐蔼酪凡犊萧汰怪沃蛹纪款霖格墩蚁纶搭乳掩奎涩默风尾霸舱畏俺暑伎壁禄莲捌筑凸恿压伎捞袋啪刘殷衅储户眨实帅吐福须是梨永礼弗箔岩巩钦愉诸快仟闪顽脱幂顾搂年鞘

【篇五】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的立法主旨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治安管理是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行政管理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是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法规之一,从条文数量上看,现行条例5章45条,治安管理处罚法6章119条,条文的数量得到了增加。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第6条专门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第二、增加规定了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的一些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处罚的行为有110多种,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对这些行为的增加规定。比如按照国家尊重保障人权的规定,对于强迫他人劳动以及用暴力威胁他人劳动的,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增加了一些处罚的行为。

  第三、适当提高了罚款的最高数额。原来规定罚款的最高数额除了“黄、赌、毒”这一类3000至5000元,一般的处罚是200元。现在除了对“黄、赌、毒”保留了3000至5000元处罚外,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的行为和不同的性质,按照500元、1000元处罚。

  第四、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考虑到治安拘留的处罚,涉及到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在适用上十分慎重。这次把治安拘留处罚,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治安案件的讯问查证时间,由初审时的最长不超过36小时,缩短为最长不超过12小时。

  第五、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基础,这次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程序方面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次增加了26条,专门有一章的规定。

  第六、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的要求。根据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的一章,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治安处罚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必须禁止的行为。

  第七、更加注重对特殊人员的保护。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都还未成熟,讯问未成年人应注意保护他们的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84条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未成年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取消了初审草案中对上述人员可以按照每日200元的标准“罚款折抵拘留”的规定。显然都涉及到对警察权力的规范,甚至可以直接表述为对公安机关的限权。而在另一方面,则也意味着对公民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进一步明确界定行政与司法机关的权限,减少以罚代法、僭越法律现象的泛滥。

  总之,公安执法部门的许多治安管理行为,将更加有“法”可依。同时还值得注意的是,治安处罚的范围、力度都有所加强,处罚程序则更加规范。这一法律的实施,将在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及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产生深刻影响。相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将对我国的法治化进程起到进一步推动作用。

【篇六】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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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森林公安局
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培训自测—治安管理处罚法
题型: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总100分
1、治安管理处罚作为一项重要的(B)权力,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的一种重要手段。
经济B、行政C、刑事D、民事
2、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的,适用(C的有关规定。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B、行政复议法
C、行政处罚法D、公安机关内部文件3、治安案件的管辖由(A规定。
A、国务院公安部门B、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C、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D、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空间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A、《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所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B、《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C、《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应适用该特别法.
5、治安管理处罚包括:(ABCD)。
A、警告、罚款B、行政拘留C、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D、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6、下列有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责任能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D).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C、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间歇性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D、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7、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下列对该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是:(CD).
A、行为人先后两次以上实施同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果行为是连续性行为,也应对其两次行为分别决定,然后合并执行
B、行为人实施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分别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和十日行政拘留,则应合并执行为二十五日行政拘留
C、如果行为人实施的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之间存在牵连或者吸收关系,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而应择一行为处罚
D、行为人实施的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都应在追究期以内,否则不能对其行为并罚。
8、屈某骗取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发现,负责办理此案的警察赵某进行调查后认为,应当对屈某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并提出以下几点理由。你认为哪些可以成立?(ABD)
A、屈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小,且属首次实施此类行为,属于情节特别轻微B、屈某实施骗取行为并非自愿,而系出于他人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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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屈某系下岗工人,全家生活基本靠他来维持D、屈某被抓获后,主动交待其所知的一个诈骗团伙,帮助公安机关侦破了发生在当地的系列诈骗案
9、(B)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D、醉酒的人10、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B)日。
A、十五B、二十C、三十D、六十
11、下列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是:(ACD)
A、赵某,1991年1月出生,于某年某月多次拦截、追逐同班女同学苏某被公安机关发现
B、钱某,1966年10月出生,左腿残疾,某日与邻居争吵时,公然侮辱他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
C、孙某,1932年8月出生,某年某月阻碍公安机关解救其儿子“买来"的媳妇,情节非常严重
D、周某,女,1977年6月出生,某年某月因非法储存罂粟壳被公安机关抓获。家中有11个月大的女儿
12、假设发生下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没有超过追究期限的是:(BDA、2006年10月25日,某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当地居民冯某于2006年4月6日在自己的录像厅内组织播放淫秽录像带,经调查上述举报属实B、2006年3月21日,某铁路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放置在铁路边的安全标志被人移走;11月5日,行为人冯某被抓获,经查,冯某系于3月20日夜间将上述安全标志移走C、2006年11月22日,某派出所接报案,发现印有伪造的当地某学校的公章的文件,经查,该文件系陈某于2006年4月10日伪造并加盖在文件上的,使用后即将印章销毁
D、2006年12月6日,某地公安机关发现当地居民刘某在自家果园里私自安装电网,经查,为防止有人人园盗窃,刘某早于2006年初就将电网装上13、下面哪一项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C).
A、行政拘留B、罚款C、训诫D、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1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D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D)处罚。A、免予;
免予B、从轻;从轻C、减轻;
减轻D、不予;
从轻、减轻或者不予15、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A处罚。
A、应予B、从轻C、减轻D、不予
16、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B,分别处罚.A、年龄大小B、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C、是否亲自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D、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使用的手段
17、下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有:(ABCD).
A、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B、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C、通过信件、电话等途径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的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D、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18、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A)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A、六个月B、九个月C、一年D、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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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一球迷刘某在体育场观看中日足球对抗赛的过程中有如下行为:①展示了自制的对日本队带有侮辱性的标语;
②不停的向场内投抛杂物,并且不听制止;
③在场内燃放私带进场的爆竹;④因对裁判结果不满意而煽动周围球迷围攻裁判员.其中,哪些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C)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②③④D、②③④20、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D)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A、三B、六C、九D、十二21、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B),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A、拒不接受批评的B、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C、及时改正的D、不再从事同类行为的
2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可以适用警告的是(C)。
A、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制造、买卖、存储、运输、邮寄、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和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B、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
C、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D、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
23、下列有关公安机关扣押的物品的规定,正确的是:(AC。
A、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
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B、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于处在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控制中的合法财产,如果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也可以扣押
C、扣押物品清单应在会同在场的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查点清楚的情况下当场开列
D、扣押物品清单应一式两份,由调查人员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见证人无须签章24、徐某因胁迫顾某(男,现年14岁乞讨,被公安机关发现,现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顾某父亲顾大某作为顾某的法定代理人。徐某欲申请办理该案件的人民警察杜某回避,下列哪些情形中,其回避申请应当被同意?(BC。A、杜某曾于半年前因酒后值班被单位作出纪律处分
B、顾大某与杜某有救命之恩,杜某表示一定要找机会感谢顾某一家C、杜某系顾某的母亲
D、杜某业务能力差,去年在全单位排名倒数第二
25、下列有关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BC)。A、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人民警察应当主动自行回避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办案警察回避C、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D、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委员会决定26、下列关于传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BC)。A、对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使用传唤证
B、如果现场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在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C、如果行为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可以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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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公安机关对被传唤人的询问时间一般不应超过十二小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7、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过程中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BD)。A、办案人员没有到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询问证人,而是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B、办案人员询问未满十六周岁的证人时,没有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C、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办案人员检查完与违反治安管理有关的场所后所作的检查笔录中,只有办案人员、见证人的签名和办案人员注明的被检查人拒绝签名情况说明D、对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经有关鉴定人鉴定后,只需加盖鉴定机构的公章,无需鉴定人的签章。
28、下列有关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C)
A、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作出,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作出
B、公安派出所有权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仅限于警告和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C、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日,应当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D、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决定给予治安处罚的,必须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本人的陈述.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处罚决定
29、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方式。下列处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BCD)。
A、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B、依法不予处罚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行为人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也应当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C、行为人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应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30、下列哪些是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的内容?(ABC)A、被处罚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号码、住址B、违法事实和证据
C、处罚的种类、依据、执行方式和期限D、处理案件的人民警察的姓名、职务
31、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A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A、五B、十C、十五D、二十3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简易程序。下列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简易程序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BCD).
A、人民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前提条件是违反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B、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将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也应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C、人民警察当场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应有经办的人民警察的签名或者盖章
D、人民警察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3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正确的作法有:(BD)。A、受到罚款处罚的人都应当自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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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罚款
B、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C、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处以三十日以下行政拘留D、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可以拒绝缴纳罚款
34、崔某因介绍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崔某不服该处罚决定,欲申请行政复议,并提出担保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在其提出的如下担保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是:(ACD)。A、石某,也系本案涉嫌介绍卖淫人
B、林某,当地个体户,月收入3000元以上,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两年前刑满释放
C、齐某,当地居民,月收入5000元以上,现因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被监视居住D、马某,崔某母亲,已取得日本国籍,现回国投资,在当地有固定住所35、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下列关于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执法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有:(ABC。
A、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公正、严格、高效的原则,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B、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C、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的,应当依法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D、办理案件的人民警察有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等情形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对其所在公安机关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6、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包括(ABD。
A、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B、具有违法性C、免于刑事处罚D、应受治安管理处罚37、对被处罚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罚款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BC措施。
A、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加处罚款B、将依法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可以处拘留,但是罚款仍应执行
38、公安机关作出(AB)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A、吊销许可证B、二千元以上罚款C、行政拘留D、驱逐出境
39、实践中,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有以下(ABCD)情况的,不适宜选择调解。
A、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后果比较严重,情节比较恶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认错的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利用民间纠纷打击报复的
C、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一贯蛮不讲理,无事生非,欺压群众的
D、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或者达成协议后,又重新挑起事端,制造新矛盾或者造成再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40、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BCD),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A、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具B、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C、赌具、赌资D、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
41、要正确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年龄,必须掌握(ABC)。A、按照周岁正确计算年龄B、认真核实年龄C、认定年龄应当以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为准
D、认定年龄应当以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束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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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在实践中判断或证明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时的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可以采取的方法有(AB)。
A、调查该精神病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精神疾病鉴定
C、以多名办案人员的经验认定D、以其亲属和邻居的证明材料认定
43、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有下列(BCD情形之一的,行政拘留决定可以停止执行.
A、办案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调查的
B、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被拘留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停止执行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的44、构成单位违反治安管理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符合以下(BCD)条件.A、必须是单位的负责人
B、必须是亲自实施了具体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
C、对自己所实施的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情况在主观上存在着故意D、在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人员
45、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ACD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B、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C、七十周岁以上的D、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46、下列属于应当追缴的选项是(ABC。A、盗窃怀孕的母羊,该母羊所生的小羊B、盗窃三轮车从事交通运输所获取的利益
C、将盗窃的货币存入银行所产生的利息D、淫秽物品
47、有下列(ABCD)行为之一的,属于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A、张三无票强行冲进场内B、李四展示标语“某运动员太臭!”C、王五等人认为裁判不公围攻裁判员D、陈六在场内投掷矿泉水瓶,不听制止48、下列(CD)选项属于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A、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
B、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
C、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D、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49、有下列(CD)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A、虐待家庭成员的B、遗弃被抚养人的C、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的
50、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破坏选举秩序行为必须具备以下(ABC条件。
A、破坏的选举活动必须是依法进行的选举活动
B、破坏选举秩序在客观上表现为以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对选举活动造成的影响不大D、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对选举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51、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有以下(ACD情形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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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住宿的邻居的亲属不按规定登记姓名B、明知住宿的旅客携带了十张淫秽光盘
C、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的,不向公安机关报告D、明知住宿的旅客是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
52、房屋出租人有以下(BC情形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A、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
B、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
C、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D、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纳税的5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以下处理:(BD)
A、警告B、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C、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D、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54、下列(ABD)属于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A、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B、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C、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D、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的
55、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给予以下处罚:(BC)。
A、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B、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C、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D、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56、扰乱群众性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包括:(ABC)。
A、无票强行进行场内的B、有票但拒不接受安检工作人员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场内的C、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D、在场内随意走动的57、《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的大型文化、体育群众性活动主要包括:(AB)。
A、体育比赛B、文艺演出C、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庆典活动D、商贸洽谈会58、《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ABCD。A、爆炸性物质B、腐蚀性物质C、放射性物质D、传染病病原体
59、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要做行政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的担保人,下列哪个人符合条件?(D)
A、王某,男,系被处罚人的舅舅,瘫痪在床,生活困难B、姚某,女,系被处罚人的女友,同时也是本案的证人C、周某,男,系被处罚人的哥哥,正处于假释期D、刘某,男,系被处罚人所在社区的主任,共产党员,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收入稳定。
60、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A);
造成侵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赔礼道歉B、具结悔过C、内部检讨D、降级61、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是(C)。
A、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B、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自然人C、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民和单位D、违反治安管理并已够刑事处罚的自然人和单位
62、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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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危险物质的
B、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使用、邮寄危险物质的C、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储存危险物质的
D、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公斤以上的
63、下列行为中,(AB)属于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行为。A、非军警、专业狩猎人员、野外作业人员携带匕首的B、机械加工人员在工作场所携带三棱刮刀的
C、非法携带枪支或者手榴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的
D、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述行为情节较重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BC)。
A、因不满领导安排的岗位,赵某在厂内不停辱骂,并到厂领导办公室大吵大闹扰乱办公秩序,并一直赖着不走
B、张某因不服某区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某日清晨静坐于公安分局门口的道路上示威,要求重新处理案件,造成了交通阻塞
C、出租汽车司机范某在长途公共汽车站,强行拉客,当工作人员对其制止时,其与工作人员大吵大闹并堵住进站口阻止旅客进站
D、扬某,为了多拉选票当上本村的村长,特意在选举前两日给部分村民打招呼,让大家多支持自己
65、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为有(AB)。A、冯某持票进入演唱会现场,在门口不服从安全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而强行要进入场内
B、在足球比赛赛场,王某为祝其所在市球队获胜,在人群间点燃了爆竹
C、在某市篮球比赛过程中,观众刘某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向场内投掷杂物,但经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后,刘某停止了此种行为D、阎某作为观众观看市里组织的一次长跑比赛,参加比赛的张某与其平素不睦,阎某在场地附近展出一张条幅,内容为“张某跑的慢如龟,参加比赛不知耻”
66、杨新村村民赵某从电视上得知近来禽流感十分泛滥猖獗,便想给各家开个玩笑。一日,他把几只死鸡丢在路边,一旦有人问,他就告知他家的鸡感染了禽流感,己经死了一大批,并对此事广泛传播和渲染。全村村民惶惶不可终日。后赵某的谎言经防疫部门检测被揭穿。对赵某的行为定性,错误的说法是(BCD).A、以散布谣言,谎报疫情予以治安处罚B、以诈骗罪予以刑事处罚
C、不予以处罚D、以招摇撞骗罪予以刑事处罚67、李某和赵某因发生矛盾,于2005年11月各纠集数人在中心广场斗殴。对于参与打架斗殴的李某和赵某,下列关于案件定性说法错误的是(ABC)。A、以寻衅滋事予以治安处罚B、以聚众斗殴予以治安处罚C、以故意伤害罪予以刑事处罚D、以结伙斗殴予以治安处罚
68、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的行为包括(ABCD)。
A、顾某,为报复同事林某,贴了张讽刺漫画在林某所在住宅小区的公告墙上
B、胡某,向当地派出所告发同事张某于2005年9月有过嫖娼行为,经查证事实上张某无此行为
C、杨某,一家网络公司工作人员,平时闲时无事,通过网络多次给他人手机发送黄色信息,干扰他人生活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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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林某为了偷看女生洗澡,常趴在女浴室外一处难被发现的地方蹲守观看,一日被当场抓获
69、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ABCD)。A、结伙殴打、伤害他人B、殴打残疾人或孕妇C、殴打不满14周岁的人或60周岁以上的人D、多次殴打、伤害他人
70、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哪些情节,应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ABD)。
A、猥亵智力残疾人B、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C、猥亵未婚妇女D、猥亵精神病人
71、一辆汽车装着苹果行驶在街面上,突然紧急刹车,汽车后备箱锁松开,车上的苹果从车上掉落到街面上弄了一地。范某叫来一伙朋友上前哄抢苹果,致使货主直接损失500元。对于范某和朋友的行为定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BC)。A、按抢夺罪予以刑事处罚B、按抢劫罪予以刑事处罚
C、按盗窃罪予以刑事处罚D、以哄抢公私财物予以治安处罚
72、有下列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之一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ABC).
A、偷开他人机动车的B、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他人机动船舶的C、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他人航空器的D、偷开他人航空器的
73、有下列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之一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ABCD)。
A、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B、向他人提供毒品的C、吸食、注射毒品的
D、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74、下列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BC).
A、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B、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情节较重的C、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情节较重D、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
75、有下列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ABCD)。A、冒领他人邮件的B、隐匿他人邮件的
C、毁弃他人邮件的D、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
76、违反治安管理具备下列哪种情形之一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予从重处罚(AC)。
A、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B、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C、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
D、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77、下列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行为”的认定及处罚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CD)。
A、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必须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才能对组织者处罚
B、对实施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组织者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C、公安机关发现可能发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文化、体育等大型活动应责令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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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并由组织者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安全疏散有关人员
D、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活动过程中,有未经许可、超过核定人数、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的都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78、下列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中规定的“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理解哪些是正确的(ABC)。A、人民政府是指乡、镇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B、紧急状态指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
C、紧急状态可分为自然灾害引起的紧急状态和由社会动乱引起的紧急状态两类D、此处的决定包括政府内部的人事任命决定79、《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特种车辆通行”行为的处罚规定中特种车辆包括下列哪种(ABCD)。
A、消防车B、救护车C、警车D、工程抢险车
80、下列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罚规定(ABC).A、工商干部蒋某冒充海关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B、某企业职工冒充某局长的儿子进行招摇撞骗活动
C、小学老师韩某某冒充中央电视台记者进行招摇撞骗活动D、无业人员甘某某以玩弄女性为目的,谎称自己是国家安全部长的秘书,与商某(女)谈恋爱
81、下列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规定处罚(ABD).
A、某国有公司职工黄某将公司开具的介绍信变造后卖给他人B、郎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购买移动电话SIM卡C、仇某伪造同事邱某的私人印章的行为
D、孙某伪造某市烟草局的财务公章欲变卖时被查获82、下列哪些行业需要公安机关许可(BCD.A、保安服务B、旅馆业C、公章刻制业D、典当业
83、废旧物品收购业违反国家规定收购哪些物品的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ABCD)。
A、枪支、弹药B、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水利、测量等专业器材C、公安机关通报查找的赃物D、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84、为赌博提供条件包括(ABCD)。
A、提供赌具B、提供赌博场所C、提供赌资D、为他人赌博提供交通工具85、下列关于涉毒案件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BCD)。
A、刑法规定对非法持有毒品构成犯罪的最低数额规定为:鸦片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
B、吸食、注射毒品被强制戒毒后又复吸的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劳动教养
C、向他人提供少量K粉、摇头丸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D、吸毒人员袭某引诱、欺骗汪某(13周岁)、林某某(14周岁)吸食海洛因,致使汪、林上瘾,对袭的违法行为应予以治安处罚
8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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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ABCDE)。A、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B、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C、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D、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E、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87、下列哪种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①结伙斗殴;
②追逐、拦截他人;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④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B)
A、①②④B、①②③C、①②③④D、②③④88、《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AB)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A、计算机信息网络B、电话C、手机D、电台89、《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AB)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A、反复纠缠B、强行讨要C、阻拦D、伪装残疾
90、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是(C)。A、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
B、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C、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D、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91、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①结伙斗殴、伤害他人;②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③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
④持械殴打他人。(B)
A、①②④B、①②③C、①②③④D、③④
91、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ABCD)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A、依法B、公正C、严格D、高效
92、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ABC检举、控告.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行政监察机关D、人民法院9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下列关于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执法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有:(ABC。A、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公正、严格、高效的原则,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B、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C、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的,应当依法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D、办理案件的人民警察有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等情形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同时对其所在公安机关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9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其中阻碍(B)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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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家安全部门的工作人员B、人民警察C、消防人员D、急救人员
95、伪造、变造或者仅仅使用伪造、变造的以下哪种物品都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A)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B、车票、船票、航空客票C、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的入场券D、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印章
96、旅馆业的工作人员的下列哪个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不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B)
A、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B、在旅游旺季大幅度抬高房价,谋取暴利
C、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
D、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97、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的,下列哪个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不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D)A、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
B、不登记承租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
C、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D、放任承租人从事噪声扰民的经营项目
98、下列哪个行为不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反行为?(B
A、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B、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术不熟练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应用程序遭受破坏
C、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D、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
99、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与偷越国(边境有关的行为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是(C)。A、协助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B、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C、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D、偷越国(边境
100、非法种植罂粟不满(A)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A、500B、300C、200D、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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