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总结】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工作总结(全文完整)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7-03 19:00:14

2015年工作总结2015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控、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建筑市场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总结】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工作总结(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建总结】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工作总结(全文完整)



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控、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始终严格按照省、市各项目标任务的分工节点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全年完成主要业务工作数据

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我局共承担新建、续建项目151项,基建预算安排13.57亿元,截至12月底,完工项目40个,完成投资约10.11亿元(含征地拆迁),基建计划执行率为75%(其中,市政中心基建计划执行率为92 %)。本年度新建改建道路长度2995米,新建改建污水、雨水主干管11341米,新建、改建绿化面积101795平方米。

全市全年完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报建共4295,同比增加10% ;总建筑面积1417.78万㎡,同比下降46% ;总造价162.15亿元,同比减少49%;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共4120宗,同比增加12%;总建筑面积2509.41万㎡,同比增加39% ;总造价188.92亿元,同比增加39%。全市共开展招投标项目472个,同比增加13.1%,建筑面积86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64亿元,综合下浮率为20.4%

全市全年共办理商品房预售415项,预售面积934.8万㎡,85858套,同比分别减少9.67%6.04%;其中住房预售面积794.72万㎡,72901套,同比分别减少了8.23%7.24%。全市新增专项维修资金 2.3亿元,同比减少1.74%

2015年我局共立案查处案件203宗,发出行政处罚决定159份。其中,涉嫌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案件立案57宗,发出行政处罚决定56份;涉嫌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案件立案125宗,发出行政处罚决定124份,对187家企业有诚信不良行为进行扣分。

二、省、市下达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我局承担省、市下达工作目标任务30多项,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发展、宜居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完善等方面,我局以目标为导向,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引导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中山经济转型升级

2015年,我局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数据的分析,提高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预见性和措施的针对性。指导和配合市房协开展中山市房地产环珠三角城市推介会暨楼盘联展活动,更好地消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库存。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扩容提质

一是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顺利推进。2012年起我局开展了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至今主体工程累计完成主干管施工76.3km;片区市政管施工176.8km;支管到户工程管道铺设施工444km。除长江路污水主干管等部分道路的污水管道因要与道路改造同步实施外,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已完成;2015年,我局扎实推进河涌水循环工程、内河涌整治、排水泵站建设等工作,白石涌排涝泵站投入使用,发疯涌排涝泵站完成建设。完成整治河涌16.2公里,其中,西河涌、崩山涌和发疯涌基本完成整治;羊角涌完成清淤,正在开展园建;白石涌完成招标,准备着手整治。此外,我局努力健全、完善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完成了对中心城区的白石涌、发疯涌、西河涌、崩山涌的排污口改造。

二是道路改造工程有序进行。北外环道路环境综合治理路面工程已于20155月完成并初步验收;博爱路景观路下穿隧道工程已于10月底完成并通车;城桂公路(孙文公园——南外环)改造6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53%;康华路改造工程、岐江河二期(东明桥—长江桥段)前期和招标工作已完成;长江路改造完成了全部前期工作,进行了项目PPP评标,目前正开展谈判阶段预备工作。

三是中心城区重要路段水浸整治工程着手实施。2015年,为解决博爱四路的易涝问题,我局实施了银通街侧5米渠泵站设置工程,现已完成基础部分。编制了中心城区中山四路等5个重要路段的水浸整治方案,分三期实施,一期主要改造雨水管道及雨水口、抬高低洼路段标高;二期新建1座调蓄池;三期新建2座调蓄池及1座排涝泵站。现已完成了一期工程的前期工作和施工招标工作。

四是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南部基地主要公建配套工程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已经复工建设。北部基地填埋场二区工程已建成调节池并投入使用,填埋场施工中;北部基地、中心基地扩容项目前期筹备工作正抓紧推进。老虎坑转运站已完成概算审核及设备预算审核,正在开展设备采购。

五是抗咸工程建设顺利启动。我局积极推进南部三镇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工作,草拟了投融资运营方案,目前正在开展可研、环评、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并敦促中汇集团尽快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中山市南部供水股份有限公司”,推进工程实施建设。

(三)做好生态环保设施建设,打造绿色美丽中山

一是绿道网建设继续加大。2015年,全市完成新建城市绿道37.96公里,其他绿道设施完成率超100%;自2010年动工以来全市绿道累计完成建设751公里。

二是公园改造初现成果。积极推进彩虹绿洲公园(一期)、中山公园、古香林公园、金字山公园的改造和建设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彩虹绿洲公园目前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中山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已于9月底完成;古香林公园完成可研初步方案;金字山公园已完成方案设计招标。

三是岐江河滨水走廊建设顺利推进。岐江河环境整治二期工程正在开展施工,其中滨水绿坡景观带工程已完成50%,东明桥休闲健身公园已完成主体工程,龙舟文化主题公园工程也已开标,正在做施工前准备工作。

四是扬尘和噪音得到控制。56个工地安装远程监控设备,搭建建筑工地扬尘和噪音监控平台,并将其并入信息平台,实现对建筑工地噪音和扬尘的实时远程监控;加强城区主要道路洒水除尘,扩大每天洒水一遍的道路范围,每天12小时出动12台洒水车,对道路实施高密度洒水,有效地降低PM2.5数值。

五是建筑节能工作有所突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力度加大,能耗统计、公示、审计和监测平台安装工作全面开展。2015年,我市设计、新开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100%。根据省住建厅有关要求,中山市2015年绿色建筑建设任务90万平方米,截至12月底,已超额完成,达到123.14万平方米。全市新墙材的使用比例达到99%

(四)推动宜居城乡建设,不断优化城镇环境

一是宜居城乡建设有效推进。积极创建省、市宜居示范城镇(村庄),组织东升镇等3个镇、神湾镇外沙村等23条村成功申报获得“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村庄)”称号。市级宜居城乡创建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5年共有1个镇、26条村、4个社区参加创建,其中,大涌镇被评为“中山市宜居示范城镇”,横栏镇新丰村等24条村庄被评为“中山市宜居示范村庄”。

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得到加强。制定并印发了《中山市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2015-2017)》等相关文件;指导各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召开了“一镇一站”工作现场会,目前,全市有17个镇建设完成了至少一个带压缩功能的垃圾转运站,达到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镇一站”建设的基本要求。此外,各村(居)均建设了垃圾集结点,全市完成“一村一点”建设。

(五)完善民生保障,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一是2015年省下达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超额完成。2015年我市共完成新增保障房2083套(含棚户区改造97套),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1%;基本建成2170套,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21%;新增租赁补贴613户,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3%;分配入住2349套,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3%,完成投资约1.19亿元。与此同时,按省下达的任务要求,我市在2015年内已按计划完成了阜沙镇两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是地震工作取得成效。开展了全市地震监测台站运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大力开展地震科普宣传活动,开展防震减灾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40多次,举办有关地震应急方面的培训班及科普讲座8次,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超过5万人次。

三、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通过清理权责清单、整合部门职责、细化审批流程、加快信息化建设,我局完成“三集中、一分开”行政审批改革和部门职能转变。行政审批与监管分开,权责关系得到进一步的梳理与明确。

1、顺利完成“三集中、一分开”改革任务

20156月下旬我局审批办与相关部门顺利完成审批业务交接工作,行政审批、日常管理类所涉的56个事项,49个事项已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审批办集中办理,除了政府同意不进驻部分事项外,我局事项的进驻率为100%,在2015年市政府对部门“三集中、一分开”工作考核中我局获得满分100分。

2、理清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

2015年我局开展了行政审批、监管事项的清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界定行政审批和监管的权力边界,梳理局各业务部门的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部门的法定权责;同时重新对局制定的相关管理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无上位法依据的管理规定进行清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重新梳理并公开各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收费、审批流程等内容,做到所有职权有法可依。

3、完善审批制度,构建标准化审批体系

制定和完善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管理制度》,建立了审批业务限时办结制、审批人员工作AB角制、审批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审批权力监管机制,明确窗口工作人员日常服务、文明用语规范。规范审批行为,制定窗口和审批人员的审查指南,规范审查的内容标准和范围;制定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明确事项的受理范围、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查的标准和范围等,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

4、推行网上审批方式,提高工程项目办事效率

2015年“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网上办事系统” 正式运行,该系统目前已集合了6个大事项和8个子事项。6个大项有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项目备案、物业接管项目备案、散装水泥资金、墙材资金缴款申报等,还将质安监登记、排水和环卫设施登记和验收等8个子项纳入网上申报,集中统一办理。通过网上办事,广大群众可随时随地利用网络申报上述业务,同时也省去了我局和镇区业务部门人工录入和审查申报资料的时间,方便各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得到大家一致的好评和认可。

5、创新审批方式,全力协助重点项目落地

为推进全市重点项目落地,通过采用“审批服务工作前移,专人负责,过程跟踪”、“下基层开展指导和协调”、“分段报建”、“缺项受理”的方式,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专人协调,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

2015年,我市房地产市场销售回暖,同时,房地产市场不稳定因素也相应增加,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

1、开展“问题楼盘”处理工作

2015年,市处置“问题楼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到我局。我局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解决问题。截至目前为止,共组织召开各类大小协调会40多次,部分涉众型矛盾纠纷已得到化解。

2、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

草拟了《中山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山市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牵头制订了《关于支持普通住房需求的指导意见》,涉及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住房金融服务、提高购房入户积分、深化住房保障货币化等内容。

3、做好商品厂房项目统筹

对需提交市商品厂房联席会议统筹研究的项目,积极做好各成员单位与镇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做好商品厂房项目评审。目前,共收到大涌、港口等8个镇区提交的商品厂房发展规划,其中大涌、坦洲、横栏、黄圃4个镇区规划已通过商品厂房联席会议审批,部分镇区规划因存在问题已通知镇区修改。还制定了《中山市商品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4、落实物业管理新政

响应省价费改革,与有关部门探讨做好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物业服务收费向市场定价发展。制定《中山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起草《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山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拟定了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管理办法报市法制局审核。启动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工作。成立了市物业管理行业志愿者服务总队,我市物业志愿服务工作步入了新征程。

(三)开展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强化建筑市场管理

2014年,我市启动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不仅明确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责任,还提出了打击转包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建筑安全质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这一理念,通过更科学的管理,增强我市建筑行业内生动力。

1、深化“两年行动”,加大执法力度

自开展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我局加大了工程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两种执法方式,执法力度明显加强。一方面,对企业人员履职不到位,信息虚假的行为给予暂停诚信IC卡使用处理;另一方面重点查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通过检查项目的工程款支付、资金流向情况,对违规企业予以处罚。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行动5次,共检查工程237项,发出整改通知163份。

2、加强质量监督检查,提升质量水平

针对质量常见问题,抓好材料抽查、实体抽测、重要分部验收及分户验收、节能施工、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的监督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质量。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市工程质量执法检查,采用现场随机抽取方式共抽查了213项在建工程。新开工保障房受监工程覆盖率达100%,保障房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对全市2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砂抽样197个,合格率为97%;对混凝土抗压强度抽样193组,合格率为100%;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合格率为100%;对水泥抽样142个,合格率为100%。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省住建厅把我市的沁美家园项目定为“2015年全省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的项目之一,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受到肯定。

3、加强诚信管理,完善监管制度

2015年,我局继续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修订了建设工程诚信记分标准,按问题的严重程度、是否涉及主要结构安全、公共利益等要素细化加分、扣分的条款,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并执行了《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减少流标;针对施工现场主要工作人员配置和考勤时间进一步调整完善中标后监督办法。完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宣贯。

(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继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建设,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加强保障房管理。2015年,省政府联合考核小组对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我市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1、继续完善住房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民生

一是完成了《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修订。二是开展我市人才安居工程工作,加大紧缺适用人才公寓和人才集聚区内各类公共服务及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三是着力改善我市环卫工人住房条件。已完成环卫工人住房状况调查,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四是探索将住房保障向住房救助延伸。以中心城区作试点,联合市妇联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短期救济的“庇护屋”,并逐步向各镇区推广实施。五是做好中心城区危旧公房住户动迁安置工作,抓紧开展临山和C级危旧公房住户动迁,确保住用安全。

2、以公开透明方式加强保障房管理

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拟定了《中山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所有公租房的后续管理提供政策支撑。二是摸清市属公房住宅部分的房源使用情况,掌握房源使用现状,拟建立我市公租房电子档案库,为盘活房源使用,规范财政资产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3、扎实履行房屋管理职能

修订和完善《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了房屋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全市2015年房屋安全大检查和老楼危楼排查,并有针对性开展危楼改造;建立房屋安全鉴定企业诚信管理制度,敦促鉴定企业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完善网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系统,针对商业集团用户,推出系统企业版;及时落实免收备案手续费政策;编制完成2015年房屋租金参考价。2015年共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36086 宗,同比增长15.49%;代征房屋租赁税 1.65亿元,同比增长 22.56%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一方平安

我市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定指挥、定人员、定制度、有保障”,确保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1、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2015年,我局在建工程累计受监工程共1163项,面积4798.33万㎡。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共6次,共检查工程项目345个,对11个项目发出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对256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对148个项目发出省动态扣分通知书,对11个项目发出诚信扣分通知书。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供水供气安全保障

加大对燃气和供水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检查和管理力度,维护公共服务市场秩序。我局牵头起草了拟由市人大立法的《中山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在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活动月以及综合整治供水供气专项行动中,对我市燃气和供水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大检查,并依法查处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为保障群众用气用水安全夯实基础。

3、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2015年,我局按时完成了中山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开展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对全市地震测震台、强震台等仪器设备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加强了地震前兆综合观测台网建设。

(六)抓好公共设施维护保养,巩固文明城市成果

加强对中心城区道路、泵站、路灯、排水道的维护保养以及道路、公厕、公园的生活垃圾处理,确保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地投入使用,保证城市环境的整洁、美丽,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1、高标准做好城市维护管理工作

一是不断总结经验,继续走城市维护管理作业市场化道路。实现城市维护管理作业委托行为规范化、委托作业经费标准化,科学制定城市维护年度计划。二是监督管理制度化。已经拟订了《城市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考核监督机制》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三是抓好公共设施维护和环境保洁管理,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了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国家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等多项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2、确保中心城区2015年安然度汛

2015年,我局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在汛期到来前监督维护单位对排水管道、检查井全面进行清疏,做好排洪泵站和水闸的检修维护,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加强防汛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并认真组织开展防汛演练,提高应急人员对防汛指令、岗位职责的熟悉程度及应急操作能力。落实中心城区排涝泵站人员全年24小时值守制度,进行实时监控和应对。同时,中心城区雨量计增加到9个,测水点增加到37个,实时监测各流域的雨量情况和河涌水位的变化。

3、抓好金钟水库绿道安全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制定了金钟水库绿道紧急疏散应急预案,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加强联动,有效开展绿道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增设警示标志牌、加装护栏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配套设施,对绿道沿线8个易发生人员聚集的危险点进行全面整治,保障了群众使用绿道的安全,得到了群众的赞扬和市领导的肯定。

4、化解“邻避效应”,提高垃圾处理基地监管水平

积极落实垃圾处理环境补偿制度,巩固联席监管组定期会议制度,保障宣传、沟通和信息公开等工作的开展,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入有经验和能力的国际性企业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提高基地运营监管水平,实现了政府、社会、群众的共建、共监、共管、共享的目标,建立了和谐、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垃圾处理体系。

5、救援湛江工作受到表扬

2015104日,受第22号强台风“彩虹”影响,湛江市受灾严重。根据省住建厅要求,我局立即组织本市专业救援队伍于106日晚赶赴湛江投入到救灾复产工作。10天内共清理垃圾2202吨,修剪各类倒伏、断枝行道树700株,我市的救援工作受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通报表扬和湛江市有关部门的表扬和感谢。

(七)践行“三严三实”,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长效化

2015年,我局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构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三型”效能机关,打造干事创业的精兵队伍。

1、以综合性人力资源系统为载体,探索“信息化、精细化”的人事管理新路

开发了中山市住建局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立住建系统干部信息数据库,立足局OA系统增添“职工请休假、出入境、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信息管理”等多个板块,手续变繁为简;借助系统中的人员电子档案和基本信息,对185份公务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补充436份档案资料,经党组认定28份档案材料,初步完成住建系统干部档案管理审查和市委组织部的档案检查工作,逐步构建住建系统“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2、以新修订干部任免条例为标准,盘活“选贤任能”的用人棋

截至2015年底,共对49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晋升和调动,其中,对招标办主任、财审科科长等36个职位开展了竞争上岗以及民主推荐工作。

3、以多元化培训为依托,打造“能干事、干成事”的精兵队伍

通过“按需培训”和“对标学习”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共计14次,参训人数近5000人次,其中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参训人数近1000人次,企业参训人数约4000人次,培训项目评估覆盖率达50%,进一步改善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提升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专业技术技能和岗位履职能力。

4、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形成“资源整合、工学互促”的工作格局

与党组中心组学习相结合,做到“三个一”。65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俊源为全局党员上了一次党课,随后,其他党组成员给所在活动小组的党员上一堂党课,由党组牵头,共组织8次学习研讨。以支部为单位,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分别参加了一次组织生活会。同时,把开展专题教育与全局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工学互促。

5、以反腐倡廉为抓手,逐步完善纪检监察长效机制

加强德责廉考核评议力度,对部门“一把手”考核评议“全面化”,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常态化”。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质监站、安监站等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重新对风险点进行梳理,出台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到省反腐倡廉基地进行学习;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培训;邀请市纪委领导到市政中心进行廉政教育专题辅导。

6、以基层党建为立足点,辐射带动“工青妇老”健康发展

2015年住保中心被团市委评为“中山市青年文明号”。组建了以处级干部为领导的离退休干部网络宣传员队伍,积极开展网上正能量活动,并荣获了正能量研讨论文优秀奖。局工会及各基层工会全年共组织开展建筑工地人员慰问5次、困难职工及职工、职工亲属患病住院等慰问160余人次。

7、创新工作思路,做好财务管理和行政服务等工作

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对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费用支出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加强信访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5年,共受理市民通过网络、来信、来访投诉、咨询约1724件,均给予答复;做好2015年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市府办交办给我局的29份人大建议和40份政协提案已全部按时答复,并多次召开代表委员见面会,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提升了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在《南方日报》、《中山日报》、中山广播电视台等市内外媒体开展专题宣传达30多次。做好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制度。坚持“抓细节,办大事”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报送、会议组织协调、公务接待、局机关饭堂管理、保卫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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