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对纪委监委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推荐)

来源: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5 17: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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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对纪委监委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推荐)

关于对纪委监委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3篇

【篇一】关于对纪委监委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改革督查落实关于省委省政府联合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基层深化改革工作)

关于省委、省政府联合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委改革办:

省委、省政府联合督查组指出了我*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存在的基层深化改革工作弱化,改革工作结合地区实际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两方面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于这些问题和意见建议,**区认真查摆,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并坚持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到位。在整改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三个推进”讲话精神为指导,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整改情况。

整改工作在市委、区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截至目前,联合督查组反馈作和督查工作。同时,区委全面深化改革13个专项小组进一步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了层层压实责任,部门间无缝联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三是建立各小组长效协作机制。区委改革办与各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建立了经常协调、推动落实的机制,形成了常态化的联络工作格局,坚持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调度会、专题会,对标改革要点及任务分解表,实行按月小结、按季总结、定期督查,有效推动各小组保质保量如期落实各项任务。

二、针对“部分基层人员对改革工作认识不到位,在政策制定及落实过程中存在“上面怎安排我就怎么干”思想,结合本地区实际不够,创新意识不强”问题。

在《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修订)》形成后,我们将《工作要点》细分为**项**条具体工作任务。另外,*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有**项,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2017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群众关切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项,并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进度、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成果形式等进行细化落实,责任到人,运用督查手段推动各项改革有效落实。截至目前,区委督查室共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专项督查2次,2017年工作要点分解的**项任务中,已完成**项,取得阶段性进展*

项。**项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

一是以2017年改革工作要点为抓手,坚持部署推进与督察落实“两手抓、两促进”。充分发挥区委督查室作用,有效开展了全面督察、专项督察、跟踪督察、明察暗访和整改复查,以察促行,以责问效,强化过程监督和成果运用,全力打通改革推进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我们注重总结经验,将**战略、**改革、**工作机制等成果显著的改革经验在全*进行推广。

二是提前谋划,研究制定《**区全面深化改革三年工作计划(2018-2020年)》和《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同时,结合**发展实际,研究谋划了**改革,实行区、办事处“分灶吃饭”;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模式;
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探索“**“运作模式;
农村党建工作改革,实行**全覆盖等一批能够体现**区特色和标志性的改革任务,并将其充实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中,切实增强改革工作的实效性和操作性。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修改完善《**区全面深化改革三年工作计划(2018 ......(未完,全文共2066字,当前仅显示13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省委省政府联合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基层深化改革工作)》)

【篇二】关于对纪委监委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中共宁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2月15日对我中心2013年以来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风建设、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等四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集中巡察。2017年4月24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中心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巡察组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党组书记陈剑波同志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决按照县委规定和巡察要求,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亲自参与整改方案的制定,对问题成因进行分析,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使整改工作扎实可行。同时,把整改工作与中心“春雷”百日攻坚行动紧密结合,用“5+1”“白+黑”的干劲和限时攻坚克难的铁军精神,强化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提升能力,重塑中心干部整体形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中心党组书记陈剑波同志组织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领会把握巡察整改要求。县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陈剑波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大家深刻认识到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的重要性,对我中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巡察组提出的各项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完全符合我中心工作实际,为我们理清工作思路、完成工作任务,推进公建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我中心整改工作在中心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建立牵头挂项机制,由中心党组书记陈剑波同志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陈剑波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并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分工,高效有序开展各项整改工作。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风建设等3大类18项具体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研究制定了《中共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并有计划、有步骤的抓好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发挥示范带头,力求整改工作高标准。陈剑波同志不避嫌、不推诿,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按整改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严抓落实,力求整改高标准完成。对整改的内容,采取分类处理,以提高整改成效。对可立即整改的,责成相关科室人员马上完成;
整改内容中涉及到多科室的,需要综合协调处理的,亲自分析问题重点、难点,理清工作思路,形成工作合力,以求尽快实现整改;
对在巡视组入驻后不久就已经解决的问题,更多从长效机制上进行整改,通过建章立制来防止类似问题产生。陈剑波书记还把这次整改工作与中心主动开展的“春雷”百日攻坚行动紧密结合,自己亲自挂帅,走向建设一线,引领全体干部在项目建设重压面前,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开启项目建设加速度。在实践中进一步锤炼了干部队伍的意志力和战斗力,努力打造公建铁军,干部的作风建设和业务水平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实现整改工作和项目推进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党的纪律方面
  1.存在问题: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缺乏足够认识,存在着重业务工作轻廉政教育的现象。从查阅所提供的资料来看,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如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等人事制度不健全,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规定等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①加强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心党组根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类专题教育以及相关会议精神的传达,做到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相互促进。②健全规章制度。中心已完成《县公建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县公建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县公建中心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县公建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对规范内部管理,防控廉政风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2.存在问题: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
  (1)存在问题: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策时,党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各班子成员就某一事项开展讨论时发表的观点、表态意见、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和集体讨论结果均未在党组会议记录中完整的体现出来。如2013年4月10日党组记录上仅记载“葛:十里红妆景观灯招标讨论,第一医院住院楼供氧设备招标讨论会”和“叶:技工学校柴油发电机锅炉房招标讨论”,没有记载讨论内容和经党组讨论后作出决定。
  整改措施:中心党组议事要始终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问题决策前加强酝酿环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障每个班子成员的话语权,切实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坚决反对“家长制”和“一言堂”,同时要规范会议记录的书写,目前重大事项都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
  (2)存在问题: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不够规范。按县公建中心议事规则(宁公建党[2006] 33号)规定单项超过5000元以上或5万元以上工程变更均要经中心党组会议讨论,但这两个额度确定后未按规定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组会议讨论。如县巡防中心项目房屋设计费在邀请招标后又增加了22.5万元(2012年12月),未经中心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整改措施:已经完成对中心议事规则的修订,对支出超出10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使该项规则与财务支出相关规定相一致,并报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完善修订《县公建中心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工程变更管理。
  (3)存在问题:内设科室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县公建中心内设科室之间部分职能交叉,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有时遇到有职能交叉工作时,缺乏互相沟通、协调机制,造成部分工作对接有缝隙,易出现推诿,影响工作效率。
  整改措施:自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我中心落实三项措施:①班子会议尽量扩大到中层以上,使班子成员和科室间加强沟通交流,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协力抓好工作落实。②建立“公建人”微信工作群,目前该群已经成为中心工作部署、汇报、业务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③按三定方案对科室职能进行调整,将投资科审批办证业务纳入前期科,减少职能交叉,确保前期工作运作更加顺畅。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
  1.存在问题:县公建中心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县公建中心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对本单位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少、抓落实措施不够有力。查阅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的中心党组会议记录,研究党风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的问题未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缺乏有力抓手。
  整改措施:①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类专题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部署和监督落实。②落实“三卡一书”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存在问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在查阅资料过程中,县公建中心未能提供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记录本、“第一责任人”专题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报告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报告和其他班子成员找分管中层干部廉政谈话等方面的资料。抓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力度不够大,少数干部职工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等现象,甚至个别职工在内网上发布一些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不当言论。
  整改措施:①抓好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解、落实。根据中心领导班子的责任分工,按“一岗双责”要求,制定责任范围具体、责任内容明确的廉政建设工作内容。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廉政谈话全年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对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全年不少于2次,上廉政课全年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②以身作则,主动监管。每位班子成员树立担当意识,自觉做好廉洁自律表率,紧盯容易出事的重要岗位,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到抓早抓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务求起到震慑、教育干部的效果。③提高监管有效性。抓好日常干部作风效能建设监管,完善干部外出登记制度,开展常态化督查,严格执行中心效能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干部监管到位。
  3.存在问题: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监管政工工作,未能全面有效展开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够,造成在2013年度和2014年度县直属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考核中排名末位。
  整改措施:①提高监管覆盖面增强预警性。出台《公建项目参建单位廉政预警谈话制度》,将监管从机关项目管理人员向施工、监理等单位延伸,扩大监管范围,对相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②严格落实中心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担当精神,对干部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加大问责力度,促使我中心干部勤政廉政,营造风清气正、积极进取的工作的新常态。同时,加强与县第八纪检组的联合开展工作业务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成效。
  (三)作风建设情况
  1.存在问题:存在未按规定发放福利的现象。2015年县公建中心共发放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合计人均将近0.8万元,超出县财政局规定的在职人员全年福利费人均0.4万元,工会经费人均0.1万元的规定。
  整改措施:修订《县公建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杜绝各种漏洞。
  2.存在问题: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制度。县公建中心未建立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查阅所提供的资料来看,仅有车牌为浙B62J28和浙BEE377的2016年部分出车登记,缺浙B695VW的出车记录,未完整建立车辆定点维修、维修前审批等车辆使用台账。
  整改措施:①严格执行中心车辆管理办法,保证车辆使用、保养、维修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做好派车单和行驶登记簿的填写与归档工作。②腾退浙B695VW闲置车辆,已办理相关手续,移交至县机关事务局。
  3.存在问题: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公务接待相关管理执行不够严格,招待不够规范,在2013年部分报销凭证中出现烟酒。如2013年1月19日接待科创中心验收客人时,出现大梁山国宴啤酒;
2013年6月25日接待中国美院设计院客人时,出现小糊涂仙酒和软中华香烟。
  整改措施:专题出台《县公建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
  4.存在问题:部分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存在建设项目管理费中列支公用经费的现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 394号)规定:建设项目管理费可以用于聘用人员工资和补充代建单位公用经费的不足,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县公建中心根据此文件精神在每个代建项目中提取了建设项目管理费纳入到县公建中心的公用经费中,因此,建设项目的考察费、差率费等费用应在县公建中心的公用经费中列支,不能在建设项目经费中列支,但县公建中心仍存在部分建设项目的考察费在建设项目经费中列支,而未在县公建中心公用经费中列支的现象。如2014年5月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中列支了项目考察费3.964万元、2014年12月在山水小学项目中列支了项目考察费1.1万元等。
  整改措施:①与县财政局财监科、预算科、基建科、行政科、国库科等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中考察费、差旅费、接待费的支出。②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专项培训,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管理费的使用。
  二是项目考察未列出消费明细和存在部分考察费超标现象。项目考察费按《关于印发宁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率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政发[2014] 283号)文件精神,可以按规定标准报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等,如由旅行社代理,旅行社代理费不超过上述费用总和的20%,并列出上述费用明细。从2013年以来,县公建中心外出考察报销凭证中均未附有消费明细,部分考察费存在超标现象。如2014年9月县公建中心组织10名工作人员参见先档案馆项目考察(由旅行社代理),时间为5天。按标准计算,可报销的最高费用应该如下:住宿费1.4万元(10人×350×4夜)、伙食费0.5万元(10人×100×5夜)、市内交通费0.4(10×80×5天)、城市交通费1.05万元(包括飞机票、动车票、包车票)、旅行社代理费控制在20%以内,即可报销的最高费用应在4.02万元以内,而实际报销综合费用为4.79415万元,且未附消费明细。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项目考察审批程序,对考察的必要性、经费开支的合理性、规范性从严监管,考察报销凭证必须附有消费明细,确保每项支出公开透明,杜绝超标现象。
  5.存在问题: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一是部分项目设计费未公开招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若干意见》(宁资交[2013] 3号)的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项目,原则上要求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县公建中心对该规定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若干意见》(宁资交〔2013〕3号)文件要求,所有限额以上的项目设计招标均采用公开招标模式。
  二是同一个工程项目设计分为两个小项目直接委托给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整改措施:加强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规范管理,尤其对限额以内的招投标项目,在关键节点上做好“痕迹”管理,对招投标中容易形成误解的地方作详尽的说明并出具会议纪要,以形成项目决策过程完整路线图,避免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
  三是将同一项目施工拆分四个小项目邀请同一家单位进行施工,有规避公开招标之嫌疑。如公建中心把山水小学项目的三通一平工程分场地平整工程(预算价为44.9368万元)、临时围墙及场地清表工程(预算价为16.768万元)、临时道路工程(预算价位6.0678万元)和场地平整及排水沟铺管工程(预算价为3.1218万元),四项工程预算价合计为70.8944万元。按有关规定,预算超出50万元的工程应该通过招投标确定建设单位,但县公建中心把三通一平工程分成四次以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形式,由浙江建兆建筑有限公司一家公司承建。
  整改措施: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确保重点项目政策处理早日完成,采用邀请招标,把临时围墙和场地清表工程给当地的建筑公司实施,以减少施工阻力,这种做法确实不够规范。今后,我中心将严格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杜绝违规情况出现。
  6.存在问题:部分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按照宁海县2014-2015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信息化工程监理、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图)费等工程年度或单项批量10万元以上应实行政府采购,但县公建中心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县公建中心把县中医医院医用装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咨询费25.334万元,2015年6月5#)直接委托给宁波高新区佐翼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把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服务费12.25万元,2016年4月4#)直接委托给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把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研究所宁波市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工程(一期)审图服务项目(2014-2015年度服务费累计14.6143万元)直接委托给宁波市三鼎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整改措施: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工作,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同时进一步强化小微权力监管,让限额以下工程小微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以防廉政风险产生。
  7.存在问题:部分合同管理不规范。
  一是签订合同时,信息填写不完整。如2014年7月31日县公建中心与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宁海县公共卫生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服务合同时,县公建中心在合同上仅盖县公建中心的公章和法人章,签订人或代理人未签字,也无合同签订时间。
  整改措施: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对各类合同、协议实行会签。对合同的各类信息填写、合同条款拟定均进行规范。同时对中心已签订的合同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查出的问题合同及时进行整改。
  二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县中医院迁建工程中,县公建中心与2013年7月29日,与浙东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该合同第三部分第五条有关正常工作酬金支付约定:“第四次付款时间支付时间为所有工程项目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后十五天内支付”,但县公建中心未在所有工程项目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以支付民工工资为由提前支付了监理费40万元。
  整改措施: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中,中心与浙江东方工程管理公司签订的管理合同在第四次付款时,以支付民工工资为由提前支付40万元,确实不妥。我中心已与该公司签订补充合同,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是对监理单位监理工作的违约处理不够到位。县公建中心在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宁波市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工程(一期)的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发现2015年1年宁波鼎立建设有限公司上报工程量为1229.5万元,经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工程量为762.4万元,核减467.1万元,超报工程量的61%;
2015年8月宁波鼎立建设有限公司上报工程量支付清单中,经浙江国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核定工程完成量为713.3604万元,核减513.4023万元,超报工程量72%。根据县公建中心与浙江国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第三部分第四条违约责任条款中约定:“发现监理人不履行监理职责的,一次性扣减监理费5000元。”但县公建中心对浙江国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监理工作不够到位的情况,未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其进行扣减监理费。
  整改措施:监理单位在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的工程款拨付审核时,未尽到监理职责,根据合同规定,中心已对浙江国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该罚款在监理竣工结算中扣除。
  三、下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是阶段性的,我中心党组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按照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同时,我们也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我县公共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地推进公建事业健康高效发展。
  (一)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切实履行好“双岗双责”,坚持“两手抓”,做到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监督实效。
  (二)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再加工作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
  (三)着力构建工作长效常态机制。不断总结好、运用好整改成果,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扎紧反腐倡廉的制度篱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篇三】关于对纪委监委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我镇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在我镇召开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肖广洲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27个问题结合整改建议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镇党委为确保整改实效,将镇党政联席会形成的《整改方案》初稿报请县委巡察办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再行修改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11月13日召开了岩汪湖镇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27个问题及整改方案向与会人员进行了通报,对具体问题的整改进行了部署,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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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我镇对反馈的27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销号。整改过程中整章建制6项,相继完善或制定了《岩汪湖镇党委议事规则》、《岩汪湖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岩汪湖镇公文制发及来文收办管理办法》、《岩汪湖镇机关财务内务管理制度》、《岩汪湖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岩汪湖镇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针对具体问题约谈3人次,开展任前谈话1人次,开展提醒式谈话44人次。完成项目转换落实1项,完成资金拨付6941万元。镇党委、纪委在完成整改工作的同时,还将在管党执纪方面进一步完善举措、加大力度,在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
1针对"未严格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18日召开了由党政班子成员及机关支部委员参加的党政联席扩大会,会上对巡察问题进行了通报并集中学习了组织生活会的相关知识和《关于新形式下党内2
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二是明确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议程及相关要求的细节由党建办负责把关指导;三是在扩大会上参会人员针对问题开展了自我批评并对问题整改进行了表态发言;四是针对两位同志2022年与2022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问题,由党委书记肖广洲对柳云娇、李俊保进行了约谈。
2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岩汪湖镇党委议事规则》、《岩汪湖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二是对以上规则和细则在11月18日党政联席会第二个议题过程进行了通报讨论并通过;三是党委书记肖广洲就规则和细则的执行提出了明确要求。
3针对"对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研究贯彻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岩汪湖镇公文制发及来文收办管理办法》;二是11月21日由党委书记肖广洲和镇纪委书记李俊保对部分党政班子成员和站所长进行集休提醒谈话。三是从2022年12月份起规范对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的研究、部署、3
落实、督导,12月份扶贫迎检工作从接到工作通知至会议研究、分组落实、督促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镇党委要求进行。
4针对"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肖广洲对动防站站长刘国才进行了任前谈话和提醒谈话;二是完成了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回头看"工作,辖区内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工作已落实到位,无反弹情况发生。
5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与2022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问题,由党委书记肖广洲对柳云娇、李俊保进行了约谈;二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强化个人自学作为具体要求,并于12月20日以理论抽考的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三是召开由党政班子成员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班子成员就认领的问题深入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6针对"机关党支部机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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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对机关党支部党员关系进行了清理,对属于镇下派到村的第一书记以及驻村工作队员的组织关系已转接到村。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组织关系尚未转到老干支部或原籍所在地党组织的退休党员,已完成组织关系转。通过清理目前机关党支部党员数为48名,机关党支部设置已符合党支设置要求。
7针对"老干支部活动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老干支部完成机构设置、按工作需要配备了相关人员;二是10月份组织老干部开展了"看发展献良策"老干主题活动。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欠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政班子组织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并对我镇意识形态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二是完善了《2022年岩汪湖镇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9针对"干部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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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善《岩汪湖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二是11月份起由镇纪委、党政办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同志及时登记通报,年底兑现奖惩。
10针对"干部任前谈话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0月29日召开党委会,对"两同时"谈话制度的落实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要求;二是由党委书记对新任动防站站长刘国才进行了任前谈话。
11针对"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0月29日召开党委会,对纪委"三转"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调整分工安排,落实专职专责要求。
12针对"机关工会落实相关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我镇工会工作实际拟定了2022年11月至2022年1月工会活动安排,2022年11月开展了工会成员到企业宣传、走访关爱困难职工家庭等活动。
13针对"违规研究决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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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12月3日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处理党政联席会违规研究决策的问题并形成会议决议,凡属国家政策、上级重大工作任务落实或需党委、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的决定的事必须按照《岩汪湖镇党委议事规则》、《岩汪湖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的步骤和要求来进行。
14针对机关支部未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18日召开了由党政班子成员及机关支部委员参加的专题问题通报及业务学习会,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的相关知识和《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二是由镇组织委员穰勇对镇机关党支部书记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提了要求;三是由镇党建办对机关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指导并督促检查。
15针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下旬由镇党建办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并予以交办落实整改;二是完善"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检查机制并建立检查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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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针对"镇人大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人大工作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12月3日已按要求了镇人大会议。
17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2年10月以来的32对违法生育对象逐一立案清查;二是对2022年垫付的10名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补征;三是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分管负责人和计生服务站站长进行提醒式谈话。
18针对"违规操作农业保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纪委书记约谈了农保负责人;二是出台了2022年农业保险方案;三是召开了农保协管员会议部署近期农业保险工作,并对对协管员进行集中提醒谈话;四是加强了农业保险到村到户宣传力度。
19针对"滞留扶贫项目资金30万元,未发挥资金效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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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约谈了镇扶贫分管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二是项目已作变更,变更项目已完工验收并完成了资金拨付。
20针对"违规挪用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了镇财政分管负责人和财政所长;二是已将平台建设资金用于平台建设。
21针对"虚列动防站印刷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对费用开支情况核实工作;二是约谈了动防站站长;三是完善了镇财务管理制度。
22针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了镇财政分管负责人和财政所长;二是2022年镇财政支出落实了禁止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规定。
23针对"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长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式谈话;二是已完成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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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505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了镇财政分管负责人和财政所长;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5针对"贫困户医保资金388万元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由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了镇扶贫办主任;二是重新了核实2022年我镇识别清整后的贫困户医保资金拨付情况,经核查无漏拨对象,应拨尽拨。三是已将识别清除后不符合扶贫政策人员的医保资金用于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
26针对"家畜淘汰补助资金1538万元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纪委书记对动防站负责人进行提醒式谈话;二是核实了家畜淘汰实效和资金拨付情况。三是对尚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工作对象责令整改,现已完成淘汰任务并完成资金拨付。
27针对"汉岩公路征拆品补资金5015万元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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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镇财政分管负责人和财政所长;二是重新核实了征拆实效和资金拨付情况。三是组织专门力量对上级重新调整后的征拆范围内的征拆对象完成了合法征拆,及时拨付了品补资金。
三、整改产生的效果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整改建议认真落实并完成整改工作,从整改工作开展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来看,通过整改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
1以落实问题整改为导向,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思想是行为的先导,问题的产生必定有思想偏差的存在。针对巡察反馈的27个问题,镇党政班子成员对问题逐一进行了认领,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下步工作方向。问题涉及单位及人员通过问题的整改,找准了日常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对如何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如何确保工作实效指明了方向。达到了巡察体检、整改治病、以此为戒、促进工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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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规范党内及行政管理为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修订了工作制度。结合问题整改,镇党委为进一步强化从严管党治党工作,确立了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目标,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为重点,以党支部"五化"建设为抓手的工作思路,完善了党委书记联点示范、班子成员管线管党联村帮带、支部书记对标创建等"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为确保上级政策落实到位、党委议事和"三重一大"执行、财经管理等合法规范,镇党委进一步完善了《岩汪湖镇党委议事规则》、《岩汪湖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岩汪湖镇公文制发及来文收办管理办法》、《岩汪湖镇机关财务内务管理制度》,为下步规范来文办理、保障政策落地、重大事项议定及完成提供了制度保障。
3以抓管理强作风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了镇村干部队伍管理。在原有的《镇村干部管理制度》上完善了《岩汪湖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考核要求,立行立改的加强了对镇村干部队伍考勤通报,对镇村干部履职情况结合工作考核、群众评价12
实行奖惩兑现。目前,我镇镇村干部作风焕然一新,机关工作秩序井然有序,村干部队伍精神面貌、工作务实程度明显向好。
4以责任追究为手段,进一步规范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工作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结合整改过程中相关责任追究,为全体镇村干部在忠诚履职方面敲响了一记响亮的警钟,目前全镇工作形势正倒逼我镇各级人员在思想理论、业务技能、工作态度、个人作风等方面不断自我强化,为后段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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