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方案】博罗县文化惠民卡制度项目2015年发放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11 10:20:10
县文化惠民卡制度项目2015年发放工作方案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4年,我县在全县全面开展文化惠民卡制度项目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我县共发放文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博罗县文化惠民卡制度项目2015年发放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县文化惠民卡制度项目
2015年发放工作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4年,我县在全县全面开展文化惠民卡制度项目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我县共发放文化惠民卡约2.8055万张,有效保障了社会困难和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消费权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项目创建工作也顺利通过了省和市的中期督查。为继续统筹做好博罗文化惠民卡制度项目2015年发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统筹,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联动、惠及百姓”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将文化惠民卡制度项目创建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为目标,总结2014年创建经验,继续做好2015年文化惠民卡发放工作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工作,保障社会困难和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消费权益,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放范围及申领管理
2015年,继续对全县所有享受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低保家庭、五保供养户、城镇“三无人员”、在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九年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内)以及一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在惠务工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发放文化惠民卡。其中,享受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低保家庭、五保供养户、城镇“三无人员”,在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九年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内)的资格与数量分别由县创建办民政系列工作组(县民政局牵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县教育局牵头)认定;在博务工人员申领条件与程序由县创建办在惠务工人员工作组(市人社局牵头)确定。各类受益人群文化惠民卡申领发放及使用管理工作办法参照2014年印发的《博罗县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方案》执行。
三、发放标准与形式
2015年继续按每人每卡200元发放文化消费补贴。继续采用“卡账分离”(“文化惠民卡”身份认证卡+文化消费补贴划账支付)、试点卡续发采用“卡账合一”的方式,中小学家庭困难学生无身份证无法办理银行卡等特殊情况可考虑选择“文化惠民卡——购书卡”等灵活方式发放文化惠民卡。2014年已领取文化惠民卡且2015年继续为受益对象的不再新发“文化惠民卡”身份认证卡,直接发放文化消费补贴。2015年新列入为受益对象的,同步发放“文化惠民卡”身份认证卡及文化消费补贴。通过银行划转文化消费补贴的,在资金项目摘要中应特别注明“文化补贴”字样。
四、指标计划
2015年博罗县文化惠民卡发放数量详见附件。
五、资金投入与管理
文化惠民卡制度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受惠”的导向原则,本县受益对象的文化消费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补助50%,其余部分由本县结合省补助资金安排(2015年具体投入情况详见附件);工作经费(包括文化惠民卡制卡、宣传、调研、督查及文化消费补贴资金划转手续费等经费)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统筹解决。本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经费管理,按照《博罗县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地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规范使用资金,建立经费使用档案,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继续发动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文化惠民卡制度项目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特别是要大力发动文化企业以特约文化商户形式参与创建,扩大文化消费优惠资金规模。
六、进度安排
(一)申报发动阶段。2015年10月,各有关单位要大力组织做好新一年度文化惠民卡发放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受益人群了解政策及工作动态。人社部门要特别做好在惠务工人员申报组织工作,完善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确保更多在惠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到申报工作中。
(二)审核确认阶段。2015年11月,民政、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登记信息进一步认真做好受益人群资格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发放范围,确保不错发、漏发。人社部门要对已申请文化惠民卡的在惠务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组织做好“摇珠”工作及公示工作,确保申领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民政、教育、人社部门在审核确认人员资格后要同步做好人员名单档案造册管理工作,确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随时备查备阅。
(三)发放管理阶段。2015年12月,民政、教育、人社部门要按照确认无误的人员名单,认真做好文化惠民卡及其文化消费补贴的发放及登记管理工作,确保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四)总结反馈阶段。2016年1月,民政、教育、人社部门要及时对2015年文化惠民卡发放工作进行总结,于1月20日前将文化惠民卡发放汇总表及其详细的人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文档)资料报县创建办,于1月30前将发放情况工作总结报县创建办(联系人:杨涛,电话:6292509,邮箱:1286145762@qq.com)。
七、工作要求
2015年是文化惠民卡制度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的攻坚之年,文化惠民卡发放工作是项目创建的主体工作,发放工作成效将直接影响总体创建结果,县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2015年发放工作,并按照《博罗县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做好有关创建配套工作,争取将项目创建为省示范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精心组织,及时发放。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制本本地区、本部门发放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确保按照相应的时间进度完成发放工作,让基层群众及时享受到博罗文化发展成果。
(二)深化内涵,拓展服务。创建办要按照县创建方案总体要求,在统筹做好今年文化惠民卡发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文化惠民卡服务内涵,继续做好特约文化商户的组织管理工作,争取每个镇至少有一个特约文化商户;认真做好文化惠民卡图书借阅服务,探索拓展基于文化惠民卡的其他服务工作,大力支持、配合县创建办做好博罗文化惠民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高效文化服务。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按照全县总体安排,继续落实“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为文化惠民卡发放及其项目创建工作形成创建合力。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所辖区域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与协调,要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文体旅游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单位切实统筹、指导各级对应单位做好2015年文化惠民卡发放及项目创建工作,使全县创建工作整体、协调推进。
(四)强化宣传,加强督导。县创建办及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文化惠民卡发放及项目创建的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文化惠民卡有关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创建办要加强文化惠民卡发放及项目创建工作的督导考核工作,组织人员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督导,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为项目迎接国家考评组验收考评做好充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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