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封城应急预案

来源: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2022-10-15 09:40:1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封城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疫情防控封城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封城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当发生大规模疫情“封城”,为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结合 xx 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大规模疫情“封城”后,xx 所辖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零售药店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冷链食品、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零售药店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冷链食品、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零售药店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冷链食品等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响应、协同应对的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四)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科学手段,利用科学技术装备,充分发挥专业队伍作用,提高应对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的水平和能力。各小组要依法规范日常冷链食品、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零售药店等安全监督职责,对造成冷链食品、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零售药店安全事件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四、应急处置机制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本预案在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下设综合协调、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维护稳定、工作保障、新闻宣传等若干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协调应急股牵头,会同各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冷链食品、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2.事件调查组。由食品生产流通股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局部门。

 3.危害控制组。由执法大队及消费维权组牵头,会同各小组监督、指导事件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冷链食品、“四类”药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4.医疗救治组。由药化股牵头,结合事件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对冷链食品、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和环境进行管控,对密切接触人员(密接人员)和对接触“密切接触人员”的人员(次密人员)及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和筛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检测阳性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协调发生区级进行医疗救治。

 5.维护稳定组。由安办牵头,会同相关小组负责指导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趁机作乱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6.工作保障组。由计财室牵头,对冷链食品、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给予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冷链食品、农贸市

 场、餐饮场所、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

 7.新闻宣传组。由综合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小组及区级相关部门组织事件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监测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从各小组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合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启动应急响应

 当接到区应急指挥部发布发生大规模疫情“封城”后,各小组第一时间按要求启动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并将情况报送上级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六、应急处置措施

 当发生大规模疫情“封城”后,职责任务分工

 (一)食品生产流通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按《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进行处置

 (二)药化股负责督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①接区应急指挥部“封城”通知后,及时印发《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指南》和“四类药品”(含网络销售)下架销售的通知。

 ②指导辖区零售药店下架销售“四类”药品(含网络销售),严格落实人员进店扫码测温戴口罩、疫苗接种信息查验、消杀、体温异常病例报告等制度,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企业实行停业整改,发现违法行为的一律立案查处。

 ③负责统计全区涉及疫情防控用药械、消毒用品情况,按应急指挥部要求统一进行调度疫情防控用药械、消毒用品。

 ④根据全区涉及疫情防控用药品、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情况,适时组织全区医用口罩企业启动应急生产,并组织对产品进行检验,实行产品全区统一调度。

 ⑤药化股组织人员迅速开展暗访督查,对全区零售药店落实“四类”药品(含网络销售)下架销售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三)餐饮股督促餐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①要求餐饮企业在“封城”期间,一律禁止堂食,提倡消费者采取网络订餐的方式实现餐饮消费,配送过程实施无接触式配送。

 ②迅速开展对网络订餐配餐单位的监管。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48 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上岗,上岗后每 48 小时内更新一次核酸检测报告;开展晨检、佩戴口罩、持健康证上岗,杜绝带病上岗;指导餐饮企业采购食材时佩戴口罩,加工前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流水洗手,加工过程时佩戴一次性手套等;指导配

 餐餐饮企业对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材料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饪过程中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③指导配餐企业做好打包和外卖的食品级消毒及安全封签。

 ④指导配餐企业做好打包和外卖的食品级消毒及安全封签。

 ⑤要求加强营业场地公共、工作区域消杀和垃圾分类管理,有中央空调的企业一律禁止使用。

 ⑥加强督查频次,不定期检查配餐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

 (四)执法大队及消保股负责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①由执法大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查处不落实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措施等违法行为;查处涉及疫情防控的不合格商品、不正当竞争、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组织指导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②市场竞争股及时通过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保供稳价倡议书》、约谈重点经营单位等形式,告诫提醒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主体责任,自觉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组织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对防控物资和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批发、零售市场开展巡查检查,加强对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加强

 疫情防控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 12315 热线畅通,依法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迅速分流转办,按照“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安排专人负责接收、转办、督办涉及价格违法问题的投诉举报。

 (五)市场与网监管股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企业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①接区应急指挥部“封城”通知后,协调区商务局配合,及时印发《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指南》和《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②严格按照当地及其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督促农贸(集贸)市场落实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力求科学精准。建议采取缩短营业时间、控制顾客数量等措施。配合区完善农贸(集贸)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预警信息。

 ③当农贸市场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情况,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市场进行终末消毒,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④如因疫情原因关闭农贸市场的,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指导下,封存市场内被污染的食品、用品等物品,对市场环境进行消毒,对相关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物

 品在未处理前,应当保持市场内冰箱、冰柜等冷冻冷藏设备正常运行,以防止物品腐败变质及可能的污染物扩散。

 ⑤依法落实市场主办方者和经营户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必须做到“五个一律”,即:农贸市场一律每日开展清洗消毒,市场经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市场一律张贴和滚动播放防控宣传资料,市场主办方一律签订防控责任状,农贸市场入口处一律开展经营户及消费者扫码亮码和体温测量;同时抓好市场排查。由市场主办方对市场经营户网格化管理,市场管理人员担任专职网格员,由网格员落实市场内经营户及雇工情况,尤其是对从市外返回市场的经营户的防控筛查工作并登记在册,做到一户不漏。开展体温检测和市外人员询问排查,市外人员必须居家隔离十四天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市场。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管控,对维持市场正常运转必要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进场消毒,并实施封闭式管理,不得与本地人员密切接触,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并按要求采取措施。

 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市场网络监管股加强疫情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每日巡查。严禁市场内经营户经营任何形式的活禽、野生动物;严禁市场内以野生、野味等名义进行宣传、招揽顾客。同时,按规定严格监督市场方做好对经营户商品来源的索证索票,建立健全进货台账,禁止没有进货凭证、检疫证明或来自疫区的产品入场销售。

 ⑦全力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密切关注农贸市场开业、停业、休市情况和主要农副产品的供应、价格情况,严禁哄抬物价、囤货奇居。督促指导各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切实落实社会责任,牢牢守住农贸市场保障民生底线,保障菜篮子供应充足、食品安全、价格平稳,群众必需的农副产品不脱销、不断档。

 (六)质量发展股、民营经济股负责涉疫情防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抽查非冷链货物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为市场主体提供各类技术保障。

 ①立即对全区生产经营工业消毒剂、卫生纸及纸巾纸、非医用日常防护口罩等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统计,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

 ②立即安排对工业消毒剂、卫生纸及纸巾纸、非医用日常防护口罩等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快速检测,对不合格的产品采取“先封存、后处理”的原则处置,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第一时间防止流入市场。

 ③开展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集装器)货物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的检查工作。

 ④立即组成检查组到相关单位抽查、收集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对没有消杀或者没有消杀记录的货物,立即依法封存,并报送卫健、商务等部门,直至补充消杀或出具消杀记录。

 ⑤立即组织检测中心技术人员对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并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组织企业召回或责令召回,确保涉及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合格和防疫有效。

 ⑥通过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对受疫情影响的部分企业问计问需、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醒;向全区重点民营企业直接宣传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区非公综合党委下属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区个私协会员严格遵守各级疫情防控相关。

 (七)办公室、人事股负责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①办公室重点做好机关内部防控工作,抓好机关食堂、办公区域消毒杀菌及进入局办公区域人员的登记、测温等工作,督促干部职工加强自我安全防护。

 ②人事股第一时间对全局干部职工所在地进行排查,分别建立台账,通知滞留外地的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暂不返达。

 ③按照疫情防控通知要求,人事股及时发出通知,除必要一线工作人员外,其余干部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上下班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④人事股建立全局健康管理台账,各股室(队)每日报送本股室(队)所有人员健康状况。

 ⑤若干部职工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有病例出现,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并第一时间向单位和居住地所在社区汇报,人事股随时掌握情况并做好心理疏导。

 ⑥非集中办公时间,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到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去。

 七、应急响应终止

 由区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信息发布

 市场监管领域疫情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发布由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决定,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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